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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伏季休渔工作简报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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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省海洋伏季休渔全面启动,开局良好。5112时,我省海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伏休首日,全省14407艘应休渔船全部回港,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落实伏休要求之快、效果之好,为近年最佳。目前,全省共有326艘渔船经批准从事入韩及口虾蛄专项品种捕捞作业。为深入落实伏季休渔制度,确保我省应休渔船按时回港休渔,4月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及省总队提前研判、周密部署,通过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会议动员部署等多种举措,全面加强渔船安全监管,扎实做好各项休渔执法准备。

  二、省总队坚持严格高效执法,确保伏休秩序正规。五一节日期间,省总队要求全省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全员在岗,省各督查组提前进驻沿海市进行现场督导,通过全省伏休执法日调度、每日通报北斗平台动态监测情况、海陆全时全域执法检查、逐船核查海上渔船等手段,全力保障休渔秩序稳定良好。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11人次,出动执法船190艘次,航程5063海里,航时540小时,海上召回渔船3352艘,查获违规渔船49艘。其中省总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67人次,出动执法船32艘次,航程1040海里,航时95小时。省督查组累计核查渔船1969艘次。

  三、大连市严格开展休渔执法检查。42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伏季休渔部署会议,举行伏季休渔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市执法队成立联合行动工作专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布设海上远端水域、海上近岸水域、陆地渔港码头和监管系统平台四道防线。五一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5人次、执法船艇67航次,海上总航时138小时、航程2008海里,检查渔港、停泊点43座次,海上召回渔船3127艘,查处违规渔船25艘。

  四、丹东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针对伏季休渔期间不法分子利用“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问题,52日,丹东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开展伏季休渔执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调派执法船不间断对重点时段、海域开展巡航检查,通过线索摸排,查扣一批外地涌入该市海域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涉嫌“三无”船舶,此次行动对休渔期违规捕捞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名、执法船艇3艘次,查获违法违规渔船9艘。

  五、锦州市督导落实伏休管理工作。坚持渔船分类管控、全域巡查监管、防控平台监控、联合执法检查“四个到位”,确保伏休安全稳定。51日,举行全市伏季休渔启动仪式,市伏休工作领导小组在执法船上现场办公,通过北斗系统、渔港视频等监控平台,调度海上应休渔渔船于12时前全部归港。执法船队开展海上巡查伴航,为应休渔渔船安全归港保驾护航。执法人员深入渔港及执法一线,督导渔船有序靠港、渔民安全上岸。

  六、营口市多措并举强化伏休监管。42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亮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及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发放《致渔民朋友的一封信》《休渔通告》等宣传材料1300余份,悬挂条幅100余条。51日,组织海洋渔业、公安、海警等部门,对全市重要渔港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全市渔船应休尽休。五一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95人次、执法船艇12艘次,航程133海里,航时22.5小时,海上召回渔船58艘。

  七、盘锦市加强伏休宣教工作。42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部署会议。429日—30日,市农业农村局及市执法队执法人员深入到大洼区、盘山县渔港、渔村,开展伏季休渔政策宣传活动。51日,联合盘锦海事局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执法船艇9艘,航程200余海里,航时20余小时,检查渔船13艘,召回渔船8艘,全市渔船全部按时回港休渔。

  八、葫芦岛市强化伏休安全执法工作。428日,市执法队会同锦州、葫芦岛海事局锦州市渔政执法队等部门,开展锦葫一体化“商渔共治2024”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在两市交通密集、事故多发海域联合巡航30海里,重点对航效能、无线电通信秩序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海洋伏休创造良好海上环境42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伏季休渔暨“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会。51日,市督导组深入重点渔码头现场督导伏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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