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补齐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海洋经济短板有关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辽宁企业大会及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梳理形成了我省财政支持政策清单,下发了《关于印发支持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清单的通知》(辽财政经[2024]219号),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支持举措,“推动县域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内容包括:“对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智慧提升应用等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1000万元的标准补助”。
今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辽宁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加快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短板,推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委、省政府制定并颁布《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将“推动县域数字经济发展”作为“深化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并就智慧农业建设进行具体部署,“推动落地一批数据跨领域融合应用场景,建设数字乡村,开展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重点配套智能农机、无人机、北斗导航、大数据平台等硬件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培育一批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对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智慧提升应用等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3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上限为1000万元。”此次,省财政厅县域数字经济财政政策清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县域智慧农业发展的补贴要求及相关标准。
近几年来,我省已先后培育建设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85个,涵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智慧农机、综合服务等多个领域。智慧农业建设及应用场景主要集中在县域,其对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进而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相信此次政策清单的出台,将进一步助力县域数字经济及智慧农业快速发展,希望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政策清单有关要求,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培育更多智慧农业应用场景,为我省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更多新质生产力。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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