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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文:切实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局面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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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切实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局面,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日前,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明确要以农村环境全域净化为切口,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前治后乱”、环卫设施不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实现“扫干净、码整齐、清沟渠、促转化”,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是首要任务。辽宁省要结合全国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重点针对各级公路和沈山、秦沈、沈大铁路沿线两侧积存垃圾,河湖等各类水体及沿岸的垃圾,村屯内部及周边、田间地头生产生活垃圾等开展集中排查清理,在此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各项清理整治。在易反复地点设立禁止堆放提示标识。

从源头着手,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全面实施“五指法”,即可回收、可燃烧、可腐烂、建筑垃圾、其他垃圾,“三堆法”,即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分类方法。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利用,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置。

垃圾转运处理方面,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每日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对村域内、村与村之间区域开展巡查清理,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存。根据运输距离,因地制宜选择纳入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或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相邻县、乡镇要共建共享终端处置设施。

全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各地要对村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及各级河流、铁路公路、畜禽养殖场周边区域的黑臭水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季节性农村黑臭水体也要纳入排查治理范畴,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各地还要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并实现畜禽粪污、秧稞、尾菜、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同时全面整治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问题。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 : 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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