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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葫芦岛市绿色食品证后监管,确保绿色食品企业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近日,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前往绥中县震丰果业种植有限公司开展了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
检查组一行详细查阅了企业的生产记录、投入品库房及周边产地环境,同时对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投入品管理、生产原料采购、绿色标志规范使用、标志使用费缴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全面检查,现场检查结论为合格。
检查组随后对企业发放了新版《绿色食品农药允许使用农药清单》,告知企业要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年度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等要求规范选择农药,注意用药安全间隔期。
通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有效加强全市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保障了葫芦岛市绿色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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