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丹东市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市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宋诚书记到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讲话精神,以及“1+4方案”和《两个任务清单》有关要求,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欧阳群超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
会议全文传达《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省级层面专题座谈会有关情况的报告》《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在约谈营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时的讲话》精神,听取了12个工作组和相关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各工作组、各地区高度重视,统筹调度、狠抓落实,整体推进、合力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政策措施组(市海渔局)出台《丹东市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和减船转产工作方案》等方案措施6个,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严肃处理违规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超载人员等案件8起,正在调查问题线索1条,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数据核查组(市海渔局)制定《丹东市海洋渔船安全风险隐患穿透式全覆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属地渔船、渔港、船厂、船员排查。渔港核查组(东港市)实时更新转港渔船信息,异地停靠作业渔船246艘、停靠码头34个,均实现“一港一账、一船一档”管理。动态监管船位,北斗在线率94%,对155艘离线船只中的35艘实施扣押、拆解待注销,其余120艘均推送公安部门调查或属地召回。加快推进“木改钢”,已有更新改造意向渔船25艘、减船转产意向渔船16艘。建立四大班子联动督导体系,对69个港口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联合打击组(市公安局)严格执法,查处“四超”(超风、超员、超载、超航)案件12起,行政处罚12人;查处改变作业场所案件9起,行政处罚9人。严格管控,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登检、点验渔船202艘次;发送提醒信息360余次、64.8万余条;查处涉海涉私涉船行政案件35起,处理35人;侦办涉嫌危险作业、走私等涉海涉渔刑事案件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人。严格摸排,研判复核15条涉海涉渔涉船、打黑除恶等相关线索,对2条重要线索开展取证。宣传曝光组(市委宣传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召开市、县(市)区、部分乡镇三级宣传干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会议,部署任务、提出要求,并进行专题辅导;推出动态报道、言论评论、警示案例、安全常识等重点稿件89篇,推送外宣稿件14篇,其中《辽宁日报》头版渔船安全生产综述重点报道我市专项整治成效。设施建设保障组(市工信局、财政局)积极推进北斗3代设备安装,创新北斗产品、系统、平台,利用5G协同组网,加快技术攻关,降低成本。平台监督组(市边海防办)印发《关于调派舰艇开展海上渔船甚高频专项检查的通知》,利用北斗筛查渔船200艘,对12艘疑似拆卸、屏蔽北斗渔船通知东港市海渔局全部召回;筛查疑似北斗违规渔船20艘,查实4艘,每艘罚款2万元;立案刑事案件1起,已开展侦查。点调渔船941艘,发布安全等各类信息5.2万条,核查核实17艘无应答、1艘静态信息不符渔船。海上联合执法组(市海警局)强化海域管控,出动舰艇11艘次、警力110余人次,检查渔船25艘次;出动陆地警力48人次,摸排渔港码头14个,排查船只80余艘。强化联合打击,巡航执法2次,出动船艇7艘,召回北斗信号异常船只32艘,规范渔业秩序。商渔共治防范组(市海事局)点验商船150艘次、应答率100%,渔船59艘次、应答率62.7%(37艘次),向市边海防办通报渔船未应答情况4次;海上巡航2次,出动船艇2艘次、执法人员7人次,巡航里程130海里,点验过往渔船10艘次均应答;调查处理违规渔船3艘,共罚款1万元,责令整改1艘;在行业和省市媒体刊发稿件23篇。督导问责组(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通过促进健全机制、加强排查、快查快处问题线索、精准问责,进一步压实渔业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全市涉渔问题线索共立案10人、留置2人、管护2人、组织处理52人。凤城市制定《凤城市异地转港渔船派驻专班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构建北斗智能监管机制,6艘渔船在线率100%;严格执法检查,登船检查10次(6次赴大连检查、返港后检查4艘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项。振安区精准监管,核实38艘渔船包保信息,标注沉水船,跟踪过户船,办理注销手续;实行“3+2”巡检,对29艘停靠渔船严格进出港报备,异地联合监管。元宝区印发《元宝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细化18项刚性措施;对8艘渔船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包保机制,明确15名包保责任人;检修3艘渔船北斗故障,排除隐患。
会议强调,要强化12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一要狠抓学习教育,围绕《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在约谈营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时的讲话》精神,组织本系统、本地区开展学习,真学真悟。二要狠抓风险排查,聚焦“不死人、不沉船”总目标,围绕10个方面风险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三要狠抓港口检查,对港口执法专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到人员就位、培训到位、责任压实、安检落实,及时整改督察发现的问题。四要狠抓海上执法,最大批量、最大频率出动执法队伍,加力度、抓现形。五要狠抓平台监管,力求北斗在线率、甚高频应答率达到99%,防止假上线,快速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六要狠抓数据核查,尽快摸清底数,及时更新数据,做到船、证、数据库信息一致。七要狠抓设备更新,积极向省沟通,拿出具体方案,推进渔船渔港智慧化、智能化监管。八要狠抓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针对性谈心谈话,加强执法队伍力量。九要狠抓刑事和行政打击,聚焦拆卸北斗、招而不回、干扰执法、寻衅滋事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十要狠抓宣传质效,向省级层面媒体推送我市工作举措、创新做法,严管严查、大造声势,多出成果。十一要狠抓渔船更新,加快推进“木改钢”和减船转产,有动作、有进展、有成效。十二要狠抓信息报送,各工作组、各地区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形成工作成果并上报。
会议要求,各工作组要进一步梳理自身短板不足,落实好国家、省相关部门意见要求,全面强化渔船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一要围绕“船东不重视安全、船长和船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加装自动舵、超载和超捕、职务船员配备不到位、拆卸屏蔽北斗、甚高频不应答、消防安全设施不健全、救援设施不健全、流刺网渔船改变作业方式”问题,扎实开展海洋渔船10个方面风险大排查行动,抓好隐患排查、本质提升、协同监管、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把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二要对照《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在约谈营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时的讲话》精神,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标提升,制定任务清单,强化过程管控,形成闭环管理。三要建立“日报告”制度,结合各组工作重点,采取文字表述、图表对比等形式,客观反映工作成果,每日上报综合协调指挥组,每隔3天形成工作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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