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9 下午5:47:46 星期六
留言时间

2024-09-12 1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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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茸、鹿尾巴等中药材(干品)是否有检疫规程?是否受理检疫申报和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邮件内容

请问辽宁省对于当地的梅花鹿、马鹿的鹿茸、鹿尾巴等中药材(干品),是否有对上述产品制订相应的检疫规程,如有从贵省采购上述产品需求,贵局能否受理进行检疫申请,是否可以受理出具动物检疫证明(B证)?

处理时间

2024-10-17 16:38:46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1.我省没有制定鹿茸、鹿尾巴等中药材(干品)相应的检疫规程,检疫规程是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公布。

2.不予受理检疫申报、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文件精神,只对经检疫合格且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出证。对于已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产品,再后续加工的,不再重复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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