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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召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现场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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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梳理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监督工作, 进一步开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行动。营口市农业农村局于 9 月 5 日-6 日召开营口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现场培训 会。出席会议的有营口市农业农村局汤营副局长、王敬雅科长, 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邢安帅主任,以及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业务科室 工作人员;各县 (市 )区农业农村局、执法队、疫控中心相关业 务科室工作人员;区域所相关工作人员、驻生猪屠宰企业官方兽 医等 60 余人。同时邀请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边际科长 为参会检疫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会议采取现场讲解的形式,先后走访了营口市大石桥市高坎  区域所、大石桥市百源肉联厂高坎食品站、盖州市东城区域所、 盖州市畜禽定点屠宰厂等检疫申报点。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 屠宰厂点(检疫申报点)建设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程、官方兽  医履职规范、检疫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和培训。会议强调  检疫人员要高度重视检疫规章制度,遵守屠宰检疫“五不得 ” 禁令,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向非法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 二是驻场官方兽医不得私自脱离检疫岗位。三是官方兽医不得擅  自指定人员实施检疫。四是官方兽医不得违反规程实施检疫。五  是官方兽医不得违规出证。

本次现场培训为检疫工作人员缕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官方 兽医的责任与义务,受到了参会检疫人员一致好评,对营口市动 物及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规范开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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