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承办的辽农(渔)罚〔2025〕1001号、辽农(渔)罚〔2025〕1002号、辽农(渔)罚〔2025〕1003号;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承办的辽海渔(渔)罚〔2025〕1019号、辽海渔(渔)罚〔2025〕1020号行政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5日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1 |
辽农(渔)罚 〔2025〕1001号 |
李红亮 |
2025年 7月29日 |
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的管理并擅自拆卸导航安全设备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2 |
辽农(渔)罚 〔2025〕1002号 |
李宜 |
2025年 7月30日 |
擅自拆卸导航安全设备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3 |
辽农(渔)罚 〔2025〕1003号 |
刘刚 |
2025年 7月30日 |
擅自拆卸导航安全设备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4 |
辽海渔(渔)罚〔2025〕1019号 |
李立贤 |
2025年 7月30日 |
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 |
1.没收杂鱼6.8千克、口虾蛄6.6千克;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5 |
辽海渔(渔)罚〔2025〕1020号 |
李立贤 |
2025年 7月30日 |
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 |
1.没收杂鱼5.2千克、口虾蛄7.4千克;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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