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第142101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编辑:李滨
  • 来源:

  辽农建〔202480 

单桂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现状

  一是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完成了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顶层设计,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渠道,做好常态化监测,每年开展2次防返贫集中排查,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帮扶。建立“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行业责任,脱贫人口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饮水安全、危房改造、控辍保学等保持动态清零。

  二是聚力产业就业帮扶持续带动增收。印发《辽宁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针对性地提出25项增收举措。2023年,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4123元,同比增长15.3%,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发展产业的比例连续三年不低于60%。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全省务工规模每年稳定在15.6万人以上。2023年,全省脱贫人口务工18.8万人,其中安置公益性岗位4.9万个,帮扶车间带动就业2514人。

  三是保持帮扶政策和资金投入总体稳定。坚持“四个不摘”,省级层面先后出台并形成“1+46”的衔接政策体系。2021年以来,省以上衔接资金年投入均保持22亿元左右,其中省本级每年保持12亿的资金投入。市县本级投入连续三年不低于2020年投入水平。建昌县、桓仁县、凌源市、宽甸县4个革命老区纳入国家彩票福利金项目支持范围,分别获得4000-5000万元资金支持。全省共动员选派4258名驻村第一书记和1790支驻村工作队并完成多次轮换。2023年,全省各级定点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7.3亿元,落实对口帮扶资金近0.6亿元,帮助销售帮扶产品近2.8亿元。

  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足。有的脱贫户自我发展意识不强,内生动力不足。有的脱贫户存在攀比心理,对扶贫资源输入的“依赖性”严重。

  二是经济下行压力对持续增收带来困难。特别是吸纳就业较多的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岗位供给不充分;农产品有效需求不足,影响到农产品销售和帮扶产业稳定发展。

  三是产业就业支撑仍然不够。帮扶产业链条短、抗风险能力弱、农产品销售困有的缺乏龙头企业支撑,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利益联结不完善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弱化。一些地方就业帮扶车间经营困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能力下降

  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带动力不强。村级党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带领群众致富能力还不足。村集体经济缺少稳定来源渠道,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缺少经济支撑。懂政策、善经营的能人不多,传帮带和示范作用不强。

  二、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主要做法

  (一)县级主责,坚持四个到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机制,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各项监测帮扶工作,持续推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因户施策,分类精准帮扶。《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帮扶原则,结合其发展需求因户因类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无劳动能力的,强化政策性兜底,保障基本生活。您建议的“明确区分开发式帮扶和救助性帮扶,把救助式帮扶工作划拨给民政部门”需在国家层面决策,才能有效实施。

  (三)聚力增收,扶持产业就业。一是强化合作带动。加强农户、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合作,带动有劳动能力、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群众发展产业增收。二是强化联农带农。通过带动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资源出租、收益分红等联农带农模式,多途径带动更多农户增收。三是促进就近就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带动群众参与产业零工增收;支持帮扶车间建设,拓宽公益性岗位设置,调动更多群众务工增收。

  (四)政策保障,兜住基本底线。立足现有行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健康、住房、就业、教育及综合性保障等政策支持,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稳定,通过原有资金渠道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等问题。民政部门反馈,全省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2023年提高6.8%,脱贫人口中有14.8万纳入低保、1.8万纳入特困供养,5.2万易致贫返贫人口和家庭人均纯收入7550元以下重点监测人口纳入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五)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帮扶针对性,着力提高帮扶成效,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建立健全扶志扶智机制,对内生动力不足的,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参与生产、劳动及家庭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如喀左县的“道德银行”、北票市的“十星放光彩”、凌源市的“五比一奖”、朝阳县的“五比五争创标兵”、建平县的“双岗双奖一补贴”、双塔区的“五比五争评五星”等。

  三、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针对您提出的“开发式帮扶、全力做好就业服务、深化扶志教育”三条建议,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坚持预防为先,持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抓手。按照事前预防事后帮扶的原则,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上下功夫,尤其是如何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上多做努力,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二)聚力开发式帮扶,抓产业促就业着力提升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围绕产业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至少落实1项开发式帮扶措施。一是在强化产业发展利益联结上下功夫。强化企业带动,引导企业与农户用合同或契约等形式,确定农产品生产的数量、质量及收购最低保护价,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推动合作经济,通过合作社或协会组织生产、回收产品、提供无偿或低偿的配套服务。做好“三变”文章,引导农户以资金、土地、设备、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企业经营,享受入股分红。用好小额贷款政策,发挥“一自三合”金融帮扶模式,为脱贫人口发展家庭产业经济或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在做好就业服务、促进就业上下功夫。加强与人社部门合作,建立有效的劳务输出协作机制,推动省外输出、省内拓岗,促进更多劳动力向省外市外劳务输出,提高就业质量。做好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培训,落实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搭建高效就业信息平台,实现就业信息共享,增加就业机会;采取帮扶载体吸纳就业、以工代赈促进就业、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及落实创业补助、务工就业奖补等措施,提升县域务工就业吸纳能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产业务规模,增加务工收入。

  (三)抓好典型示范,促引领强动力有效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思想引领,激发其自我发展的愿望和动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通过树立身边自力自强典型,及致富能人的引领示范,影响和带动群众发展家庭经济。坚持扶志扶智与帮扶措施紧密结合,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公益岗位、技能培训等措施,促进群众参与、提升发展能力广泛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系列政策、决策部署、工作举措,提高群众知情权,提升群众参与的主观意识和能动力。

  (四)紧盯弱势群体,积极探索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的长效帮扶机制。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农业农村部已经在着手研究探索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围绕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界定、识别、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责任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等开展深入研究,并将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我们将在农业农村部指导下,积极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农村低收入人口构成、范围及帮扶需求等情况。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充分利用民政部门现有低收入人口的识别标准、扶持政策、信息系统建设等,做好帮扶政策研究、信息共享等协调。

  党中央强调,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好的办法。我们将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坚持“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协同推进,聚焦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加快研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联 系 人:徐华

  联系电话:024-23448060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