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花生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第142118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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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4〕83号
修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花生产业发展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花生是我省主要的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占比达到99%以上,2023年,我省油料播种面积480.3万亩,产量128.1万吨,其中花生播种面积475.9万亩,产量127.2万吨。我省高度重视花生生产和产业发展,今年,及早下达油料播种面积目标,并将油料播种面积和产量纳入对市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我省积极推进花生生产和产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财政支持花生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省暂未实行花生种植补贴,但省财政厅配合省直相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花生产业发展。一是落实国家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国家根据近3年大豆、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棉花等油料作物平均油脂产量,对各省进行奖励。我省以近三年主要油料作物油脂产量为因素,将油脂产量排前10名的县纳入奖励范围,每个入围县奖励资金不低于100万元。2023年我省获奖励资金5083万元,2024年奖励资金提高到5293万元,奖励资金由县级政府用于扶持花生等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二是印发《2023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继续实施花生政策性保险,并安排财政资金对保费予以补贴,争取郑商所700万元资金,开展花生“保险+期货”试点。三是支持创建农业产业融合项目。自2018年国家通过竞争立项方式支持各地区创建农业产业融合项目以来,省财政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2亿元,支持创建包括花生产业在内的6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9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47个农业产业强镇,推动我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建立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四是支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2021年省财政新增设立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下达资金7.6亿元,对包括花生产业在内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园区建设给予补助,促进农产品优势区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有效提升区域农产品品牌价值,支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二、品种登记开展样品DNA指纹检测工作现状
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实施主体为农业农村部,花生作为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申请登记文件包括DNA检测报告,但目前由于花生DNA指纹库尚未建设完成,因此花生品种申请登记时暂不需要提交花生DNA检测报告。农业农村部也在积极推进各登记品种DNA指纹库建设(目前只有向日葵品种登记要求提交DNA检测报告)。
三、加大科研投入力度
一是我省高度重视花生种质创新工作,在2023年实施的辽宁省种质创新藏粮于技专项计划项目中,安排辽宁省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等4家单位花生种质创新项目资金300万元,用于花生种质创新项目建设,开展5个课题的专题研究、品种选育和技术示范工作。兴城国家花生良种繁育基地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建设智能温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不断提升种业科技水平。二是推进产学研合作。依托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构建“辽宁正业花生产业产学研联盟”,促进企业与省内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典型示范、任务带动和政策激励,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现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开展协同创新。依托“辽宁省花生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花生种业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人才、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围绕产业共性和企业专业技术创新问题进行研究,为产业发展和企业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服务。四是增强创新能力。依托“花生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关键技术”揭榜挂帅等项目实施,加强高油酸等花生新品种选育,根据品种区域特点及育种目标,选育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新品种。开展丰产栽培、提质增效、精深加工等技术研究,突破技术瓶颈,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北镇市、阜蒙县、黑山县、昌图县等花生科技特派团的派驻工作,引导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加快成熟适用花生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依托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逐步提升农民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意识和能力。
四、合理轮作,推进花生标准化生产
一是通过耕地轮作项目推行玉米等作物与花生轮作,减少了作物重迎茬,改善了土质物理性状和养分结构,减轻了土传病虫害发生,有效减少了农药、化肥施用量,有效推进了恢复地力、提高肥力、改善生态,实现了用地与养地相结合。2023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耕地轮作休耕补助资金1.1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实施大豆、杂粮杂豆、薯类与玉米、花生等作物轮作。二是实行保护性耕作,构建良好的土壤环境。大力推广少免耕、秸秆覆盖、碎混翻压还田等播种模式。2021-2023年,在17个典型黑土区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累计1231.1万亩,实施农机深松作业面积201.1万亩。2023年,省财政筹措下达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3.4亿元,支持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及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三是积极推动花生全产业链标准化,包括花生育种、栽培、施肥、用药等方面标准的制定、修订,目前已有小粒花生相关的省生产技术类地方标准,包括种子生产、播种、膜下滴灌栽培、主要病害防治、机械收获作业技术、干燥技术、储藏技术规程等。目前昌图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铁岭花生)被列入部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名单。小粒花生繁育获批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五、拓宽花生产品销售渠道
一是鼓励花生企业加强产销对接,推动“辽”字号农产品进市场、进商超;构筑辽宁品牌农产品宣传网络,支持“辽”字农产品品牌在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及有影响力的机场、高铁、高速公路等区域开展宣传推介。进一步拓宽农业品牌影响力,实现营销活动的互动性和实时性,打破传统空间与时间上的限制,实现无障碍式营销。二是发挥电商直播新业态赋能作用,助力拓展我省花生产品网销渠道。推动知名电商平台辽宁行,引导电商平台渠道优势资源和直播服务赋能打造我省花生品牌。发挥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和重点培育的县域电商直播基地的引领作用,通过资源对接、互动交流、组织参展和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基地的电商直播服务能力,集中宣传推介我省花生产品。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农业农村部已建设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其中有电子追溯、标签说明、合格证明等形式实现了信息可查询的追溯方式。全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均已在平台开通管理员账号和内部账号,做到了机构类账号应发尽发。同时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的追溯、监管、监测、执法部门人员使用国家追溯平台开展主体注册、质量追溯、基地巡查、检验检测、日常执法等工作。平台现有省级注册生产主体3552家,涵盖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每家主体通过平台生成追溯码,做到了产品可追溯。
六、实施“金融+乡村振兴”
省金融管理局大力实施“金融+乡村振兴”。2023年度,积极促进粮食企业与银行机构开展合作,支持省建行与省粮食局达成战略合作,召开金融服务粮食安全政银企对接会;支持创业农民获得担保贷款支持,全省新投放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50亿元、增长17%;在阜新、新民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活体抵押贷款、设施农业贷款加速推广落地。支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阜新落地全省首单花生“保险+期货”项目,保额近1.33亿。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关注国家对花生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同时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十四五”相关规划和农产品资源禀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做好花生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相关工作,带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联合省财政厅积极向国家争取花生种植补贴政策,稳定花生种植面积和油料产量,鼓励支持种植高油酸花生品种。二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持续推进我省花生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关键技术的重点突破。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加大科技特派团派驻力度,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应用。三是支持金融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新的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贷款项目、提升涉农保险质效。制定专项资金申报时向中小企业倾斜,扶持一批花生中小企业和合作社,充分发挥企业的投资热情。
联 系 人:战瑞
联系电话:15942314096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