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助推辽宁农业强省建设 (第142158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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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4〕100号
刘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助推辽宁农业强省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的力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为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一、关于坚决遏制“非粮化”、“非农化”
省自然资源厅切实加强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一是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充分发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以严守耕地红线为核心,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城市开发格局,有效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加强统筹,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强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约束粗放利用行为,减少占用耕地。三是坚持以补定占,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主体责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无法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数量质量长期稳定。四是突出重点,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论证。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田设施建设用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良田粮用。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级政府建立管理台账、月工作报告、定期简报、移送移交、调研督导、绩效考核、问题销号等制度,及时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到位,以“零容忍”遏制新增。二是依托卫星遥感监测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加强对市、县上报结果的审查、抽查力度,督促市、县查处整改,对违法问题严重地区进行约谈问责。建立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重大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全省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构建县区统筹、乡镇(街道)为节点、村组为基本单位的三级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严格考评,完善奖惩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目标,全面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
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筹措落实省以上财政资金,支持耕地质量提升,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一是2023年,筹措下达资金45.2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2023年,筹措下达资金25.3亿元,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三是2023年,筹措下达资金3亿元,通过“秸秆碎混还田+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支持我省黑土区实施黑土地保护,控制黑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四是2023年,筹措下达资金0.6亿元,支持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促进黑土地用养结合,增强土壤蓄水能力。五是2023年,筹措下达资金3.4亿元,支持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及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
省金融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辽宁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2023年度以来,积极推动银行机构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大力支持发挥保险业的稳定保障功能,多措并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助推辽宁农业强省建设。一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省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中央金融机构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我省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按照合作协议约定2023至2025三年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围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农业现代化、服务农业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力争向辽宁省投放不低于1500亿元资金;中国农业银行将向辽宁乡村振兴领域投放不低于5000亿元。二是加强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银行机构加强涉农贷款产品研发,支持盛京银行推出“辽农贷”专项支持农业生产,并将农业保险保单作为增信手段,在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上做了有益尝试;赴阜新、新民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活体抵押贷款、设施农业贷款加速推广落地。支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阜新落地全省首单花生“保险+期货”项目,保额近1.33亿;中华联合财险成功推出省内首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农作物损失补偿保险,为辽宁黑土地保护战略提供了长期支持。三是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功能。支持省农担公司在沈阳、本溪、营口、辽阳和盘锦5市设立市级服务中心,实现13市(除大连)市级服务中心全覆盖,提升业务规模及覆盖面。聚焦建设农业强省和食品工业大省的工作要求,引导省农担公司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研究推出首款“特区式”行业特色产品——“盘稻担”,精准对应盘锦水稻加工企业资金占用量大、使用周期长、订单销售等行业特点,拓宽融资渠道。
二、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坚持用养结合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到2025年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主动争取中央财政及省财政资金,强化项目引领,扩大试点示范,加强技术指导,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大力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扩大根瘤菌等微生物菌剂使用面积、建立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等措施,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稳定在6000万亩以上。推介应用9种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和52种高效安全农药产品,加强病虫害田间监测点建设,持续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同时,发布辽宁省玉米、水稻氮肥定额用量和科学施肥用药指导意见,每年开展千余场次培训,派出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水平。
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严格守护“责任田”。按照国家下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会同发改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对市级党委、政府进行严格考核,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坚决守住我省耕地保护红线。
2021年-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省财政资金2亿元,支持17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三年来,累计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9亿元,实施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肥沃耕层构建等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1360万亩次,建成了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针对黑土地“薄、瘦、硬”问题,以优化耕作制度为基础,创建了黑土地保护利用“辽河模式”。 通过秸秆还田、积造施用有机肥、轮作培肥、深松深翻等技术措施,打破犁底层,提高黑土地有机质含量,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推动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取得成效。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耕地质量提升,助推农业强省建设;省金融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沟通,积极推动创新涉农专属产品,为规模化种植者提供更完善的信贷、保险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省农业农村厅将采取减、改、替等综合治理措施,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落实。坚持测土配方按需施肥,病虫害预防为主、治早治小、统防统治,促进化肥农药源头减量;大力推广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施肥撒药机械,改变传统田间管理方式,稳步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统筹利用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防治替代技术,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生物固氮等多元肥料替代方式,进一步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各部门将继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助推辽宁成为农业强省做出贡献。
联 系 人:栾云云
联系电话:23447629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