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促进乡村振兴扩大内需(第1485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编辑:
  • 来源:

  辽农建〔2022〕65号

杨道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促进乡村振兴扩大内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改革的相关建议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省锦州北镇市承担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任务,主要探索延包具体办法。2014年至2018年我省全面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9年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2020年以来,继续推进确权登记颁证矛盾纠纷化解和剩余证书颁发,基本实现了“确实权、颁铁证”。2020年4月我省正式开通运行了全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交易+监管”运行机制,2021年通过线上流转交易集体资产2313宗,交易额2.4亿元,平均溢价率12.83%。

  (二)深化涉农金融制度改革。我省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辽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聚焦“三农”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短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省农担公司和大连农担公司构建了覆盖全省14个市的90个县(市、区)、1064个乡(镇)的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省农担公司开发“创业宝”产品,对农村创业主体,提供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快捷、易得担保服务,同时推广“小额极速贷”、“惠农e贷”等支农信贷产品。省农行、省邮储银行、省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与省农担公司等担保机构深入合作,2021年共向2.4万农业主体新投放担保类个人涉农创业贷款37.5亿元。在全省探索信用乡(镇)、信用村建设,省农信社开展整村授信活动,到2021年末,共组织全省59家法人行社对9829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授信,行政村覆盖率达92.8%,累计采集农户163万户,已授信24万户,农户新增贷款投放172亿元。

  (三)深化农村就业制度改革。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县域内现代农业生产、生产制造业、建筑业、乡土产业、休闲旅游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组织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就业。对农业技术员、农药生产工、农作物植保员、农机驾驶操作员等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工种)组织技能培训。鼓励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开拓“新型农业经营型人才”,通过线上线下的招聘、猎头、服务外包等措施,提供全方位服务。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完善评审标准,对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绿色生产、农业生态环保、农业种质资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农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坚持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

  (四)深化消费市场改革。新民市友谊商城、康平县盛兴城商贸中心等20个县域商贸中心和18个县域物流中心通过提档升级,增加服务功能、提升消费环境,促进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融合。建设康平县张强镇农产品展示大厅、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镇万嘉兴连锁超市等37个乡镇商业项目,改善了乡镇市场经营环境。发展辽叶e家、超市发等51家品牌连锁店,下沉供应链,实现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功能。我省庄河市、岫岩县、凤城市、彰武县、北票市和铁岭县成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5年至2020年获评的各示范县共建设农村电商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5个、县级仓储配送中心16个、村级电商服务站1500余个、开设网点超过3万个。目前全省各类电商基地338个,其中分布在县域农村的达207个。对23乡镇农贸市场实施改造升级,建设交易厅棚、地面硬化、仓储物流、给排水及信息应用等硬件设施,提升智慧化交易服务水平,改善了农村居民消费环境。支持新隆嘉等流通企业在县域建设改造连锁生鲜超市项目11个,将现代生鲜供应链管理理念和中高档农产品带到县域,同时带动了当地农产品上行。

  (五)深化农村宣传工作。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省农家书屋配送《学习纲要》《学习问答》以及“四史”学习教育材料。创新推出“农村大喇叭”宣讲,覆盖省内10621个村、累计宣讲191万余场次,有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全省基层农村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和“我和我的祖国”等一系列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农村现状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采取切实有效办法,大力破除铺张消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倡导勤劳节俭美德,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时代文明新风。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等评选表彰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群众。精心选树宣传新民市兴隆堡镇、大连市旅顺口区袁家沟村等一批全国、全省文明村镇典型。到2021年末,全省共创建全国文明乡镇36个、全国文明村134个,全省文明乡镇124个、全省文明村261个。

  二、关于加强合作关系的相关建议

  我省现有77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10家产业联盟企业,每年财政投入8000万元,给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最大限度的把产业增值收益留给农民。鼓励农事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事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型联合体,稳固各经营主体间形成产业链产品供给和销售、利益分配关系,加强乡村之间的合作,强化集聚经济效应,提升乡村市场竞争力。到2021年末,我省已认定113家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7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6条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县、23个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乡镇和45个特色村。

  我省通过大力开展乡村产业招商引资,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打通城乡市场分割的堵点,构建城乡一体的市场体系,加强以冷链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节点农村物流体系,促进“工业品顺畅下乡、农产品便捷进城”双向流动。实施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全省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比例2021年为2%,以后连续四年每年递增不少于2%。到2025年,全省达到10%以上,总体上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切实增加城市要素对乡村的投入。

  三、关于注重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2.6万公里,在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互联互通,村委会、学校等重要节点全部通硬化路,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99%,基本构建了内通外联、遍布城乡的农村基础路网。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县(市、区)及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路长制”,目前各县(市)的县、乡、村三级路长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全省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3436处,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8%,开展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建设40个高水平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强200所乡镇卫生院和4000个村卫生室。

  (二)加强农村数字化建设。2016年至2021年,我省依托益农网上传、发布各类公益信息总计达30万条,依托益农信息社的12316语音咨询累计人数达300万人次,开展以话费缴纳为主的便民电商服务总计完成约60万笔,全省村级信息员累计培训数量9930人次。益农信息社在开展以农村生活用品、生产资料下行为主电商服务的同时,开启抖音直播带货,助力农产品上行,扩大本地农产品网络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益。省内有2家农业企业被确定为全国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2020年凌源市被国家确认为数字农业设施蔬菜示范基地。全省创建智慧农业应用基地20个,采取补贴资金的方式促进数字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三)促进乡村产业转型。2021年我省粮食产量达到507.7亿斤,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8.5%,粮食播种面积5315.4万亩,超出国家下达任务指标24.4万亩。实施藏粮于技战略,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新品种312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建立生猪逆周期调控机制,出台救助补贴和贴息补助政策,生猪存栏1450万头,同时大力发展草食家畜养殖。深入实施品牌强农工程,辽宁海参等5个优质特色农产品,在央视黄金时段进行广告宣传,全国累计观看人次达4.1亿,有效提升了“辽字号”农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全年共举办展会和推介会37场,现场签约额达324.9亿元。

  (四)加强技术创新。2021年省级财政安排种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我省培育出的第1个猪新品种—辽丹黑猪获得国家认定。深入实施种子创新科技攻关行动,依托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优势科研力量,建设种业创新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强化优异种质资源优势基因挖掘与利用能力。加大新型农机产品鉴定技术研发和硬件投入,新增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等8种产品鉴定能力,为106个产品核发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针对辽河三角洲稻作区域土壤盐碱重、养分资源利用率低、农业高能耗低产出等问题,从降盐改土、培肥沃土和种养结合角度出发,通过集成灌排洗盐、秸秆降盐、深翻扩容、有机替代、智慧精准施肥、稻蟹种养等核心技术,构建稻田降盐沃土高产栽培技术模式、稻田资源高效利用地力提升技术模式和稻蟹生态种养产能提升技术模式,打造“政—产—学—研—用”全链条贯通的盐碱地利用创新研究和技术推广典型示范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成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整治。继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业务。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强化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改善农村地区诚信环境,做好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是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充分利用云上智农APP实行高素质农民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青春助力乡村振兴”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和巾帼致富带头人培训。对县(市、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稳岗政策,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

  四是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专业市场建设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加快发展电商直播新兴业态,建设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开发“田间地头”、“港口渔船”等直播场景。开展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五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实现乡村全覆盖。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省组织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六是推进各县(市)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重点发展1到2个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继续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项目的相关政策。

  七是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建设,2022年新改建、维修改造农村公路5500公里。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改造和老旧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三个一批”工程建设。推动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八是积极发展我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创新流通方式,打造新业态,培育新经济,重构农业农村经济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搭建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应用系统,开发适应农业产业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应用程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建设数字植物工厂、智慧养殖工厂、数字种业工厂。

  九是加快提升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产业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产品结构,积极发展品种独特、品质特殊和区域特定的产品,提升供应链,延长产业链。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支持政策,压实生猪产能调控责任。继续推动肉鸡、蛋鸡产业转型发展。实施好“粮改饲”、基础母牛提质增量等项目,大力发展草食家畜。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做优做精粮油、畜禽、水产品、果蔬、饲料五大产业链。

  十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圃)。启动生物种质资源优异基因挖掘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和现代种业研发展示中心建设,积极争创北方粳稻育种技术创新中心。健全完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特殊调配机制,组建重大科技攻关团队。落实国家“神农英才”计划,在“兴辽英才”中加大对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将乡村振兴人才纳入“农业专家”项目加以支持。实施科技特派“百千万”工程。通过“揭榜挂帅”攻关计划、种业科技创新专项计划,对新品种创制、关键技术攻关和栽培养殖技术研究等给予连续性资金支持。推进农机装备产学研深度合作,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突破智能农机装备制造和关键部件研发等核心技术。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