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108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8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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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5〕96号
李晓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辽宁省规模化农畜企业贴息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推进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自2023年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我省是试点省份之一。对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我省实施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畜牧等领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从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等获得的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给予贴息。2023年、2024年我省共支持畜牧养殖类贴息项目108个,投放贷款17.91亿元,贴息资金规模2433.41万元。2025年为进一步推动贷款贴息政策,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印发《关于创新推进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深化政银担合作,破解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难、贴息兑付慢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省农担公司及其合作银行机构创设“设施农担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垫付贴息等服务,建立“主体申请—农担推荐—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银行机构放款并垫付贴息—财政部门对银行机构清算贴息资金”的工作模式,提升财政支农政策实施质效。通过落实政策,引导社会主体和金融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建设投入,加快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进一步推动规模化农畜企业发展。
2.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省农业农村厅会同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家金融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出台并实施《全面推进农业设施与生物资产抵押融资的指导意见》,支持农畜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少、慢、贵等问题。建立了抵押物清单名录,明确可用于融资抵押的包括畜牧养殖圈舍等设施类型、生物资产种类,推进科学评估抵押资产价值、创新资产抵押模式等。
3.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一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地方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补贴范围已包括农业企业)。我省省级农业保险保障险种涵盖种、养、林三大类,25个具体险种,不同险种财政补贴比例不一致,总体上看,政府补贴八成,农户自缴两成。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由担保基金或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可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三是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2024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1.1亿元,落实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政策,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门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带动就业及周边农户发展。
4.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2024年,省财政筹措下达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1.5亿元,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一是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招商引资企业在建、新建、改扩建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所发生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单个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500万元(含)—1亿元的,贴息总额度上限为700万元;贷款额度1亿元以上的,贴息总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对高科技项目不设上限,所发生的贷款予以全额贴息。二是对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先进加工设备的,按照设备投资总额度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最高不高于500万元(含)。三是对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省财政奖励资金50万元;对新认定或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省财政奖励资金100万元。
5.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支持农业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等农用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及产品加工业企业享受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
6.持续优化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一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2024年1月、3月,在沈阳和北京分别召开了中央驻辽金融机构座谈会、辽宁省与中央金融机构恳谈会,郝鹏书记、李乐成省长、王健常务副省长、张立林副省长出席并讲话,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领域金融机构驻辽及总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共谋发展愿景,全面提升我省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基础、领域和内涵,引导金融机构着力提升支持“三农”发展的服务质效。二是指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推动银行机构加强涉农贷款产品研发,支持盛京银行推出“辽农贷”,专项支持农业生产,并将农业保险保单作为增信手段,在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上做了有益尝试。2024年,“辽农贷”累计投放11.71亿元,余额9.46亿元,服务企业456户。三是组织大型银企对接活动。2024年5月,以“引金融活水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主题辽宁省企业大会银企对接活动,聚焦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20个重点项目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达成融资意向超100亿元。2024年6月,以“引金融活水助推大规模设备更新”为主题举办金融服务对接活动。截至2024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投放绿色贷款余额6078.5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连续21个季度保持在两位数以上。
二、下步工作安排
您提出的重点问题及相关建议,为我省规模化农畜企业发展提供了新路径、新思路、新方法,我们高度重视,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指引,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持续完善相关财政政策,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畜企业等农业产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与工具,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推动我省农牧企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规模化农畜企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更务实的举措推动农畜企业发展取得新突破。诚盼您继续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段盈盈
联系电话:1524128585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