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122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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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559

李德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主要任务,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强化政策、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结合省情实际,提出推进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健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积极发挥省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统筹省(中)直有关部门政策、项目及资金,按年度编制《辽宁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组织各地谋划乡村建设类项目,动态录入项目储备库,推动我省乡村建设各项工作。

  (二)不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97.5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433万亩,60.6亿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等水利项目,3.9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省以上基建投资1.88亿元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每年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亿元,下放资金使用和项目审批权至县级,增强基层资金统筹能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不断提升农村交通设施水平。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省以上资金93亿元,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56万公里,危桥840余座,安防工程0.5万公里,实现乡镇100%通三级路、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农村公路铺装率提升至91.9%

  (四)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状况。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资金4.38亿元支持农村环境整治,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聚焦水源保护区、中心村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推进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强化设施运维管理,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五)不断提高水利设施建设水平。十四五以来,完成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大中型灌区改造等项目,落实投资超50亿元;农村供水工程投资30.15亿元,自来水普及率达88%。编制《辽宁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50%的县建立统管模式,强化水源地保护和建后管护。

  二、针对建议的具体落实举措

  (一)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针对建议我们将强化资金保障,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各市储备优质项目、做实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用足用好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入机制,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管护。优化资金管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推行建管保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试点。

  (二)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基础设施升级。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维护现有路网,推进村道硬化、建制村通等级路改造、老旧公路和过窄农村公路改造,完善路网布局,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及危桥改造,提升路网安全运行水平。强化政策保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补短板工程,落实实施方案,转变治理模式,开展设施排查整治,提升治理(管控)率。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县域为单位编制治理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时序,建立并动态更新重点治理村庄清单。强化项目技术审核,以实现三基本为标准,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

  (三)优化统筹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指导地方统筹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盘活存量用地,保障基础设施空间需求。完善农村水利体系,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区改造和农村供水工程,推进涝区治理,提升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率。拓宽投融资渠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争取金融支持,通过专项债券、央地合作等吸引社会资本。强化项目监管,成立指导组现场督导,按月通报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压实地方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统筹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建立跨部门乡村建设协调机制,以村庄规划为统领统筹基础设施布局,着力解决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实施民生项目清单化管理,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和规模,确保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

  二是深化多元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结构,加大对一般村庄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建设运维成本;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通过税收优惠、项目冠名等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压实全周期责任,健全管护体系。明确部门管护权责清单,将农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管护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实行建设-管护-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引导村民参与日常维护,确保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

   人:吴春久

  联系电话:024-23448853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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