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132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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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568

冯亚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辽宁省粮食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现执行的粮食补贴政策包括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均为国家确定的普惠制种粮补贴,旨在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已稳定实施多年,具有资金总额高,惠及农户多的特点,对提高全省农户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使我省粮食产量多年保持稳定高位。

  一、建立并完善补贴发放机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我省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由中央财政确定,近年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补贴资金总额较稳定,且我省粮食补贴面积基本稳定,因此我省平均补贴标准亦较为稳定。我省为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实施了差异化补贴,适时调整了补贴标准,并动态更新补贴信息。

  (一)实施差异化补贴,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一是提高大豆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扩种大豆的要求,为鼓励大豆生产,在资金分配时,提高大豆补贴标准,比玉米高350-400/亩。二是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在对各地进行补贴资金分配时,使用最近年份粮食面积和产量因素作为资金分配依据,适时调整补贴标准,使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二)优化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建立信息动态管理制度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每年春耕期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均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村广播等方式宣传补贴政策,公开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内容,引导农户种植预期,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二是认真做好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乡镇政府在农户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补贴面积核实数据进行核查确认,并进行村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抽查。三是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财政部门经审核补贴面积数据后,将补贴发放信息发送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在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对分户补贴信息进行村级公示,使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化、效率化。四是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由乡镇政府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基本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二、明确补贴对象,探索统筹实施补贴政策

  (一)结合本省实际,明确补贴对象和目标

  一是明确补贴对象。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由国家确定,我省结合实际,对国家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完善细化。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例,国家确定的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我省完善国家确定的补贴对象,规定: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由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此项规定,提高了政策的灵活性,有利于政策高效实施。二是明确补贴目标。2016年,为促进支农政策黄箱绿箱,国家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原来的直接对粮食及生产资料进行补贴转变为对提升耕地地力进行补贴。同时,我省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地要有效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空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二)探索统筹实施补贴政策,降低执行成本

  一是我省探索统筹实施补贴政策,各地在补贴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过程中,尽量一次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生产者补贴面积,减少面积核实次数,减少资源浪费。二是探索使用大数据手段进行补贴申报核实。今年,我省与第三方软件公司合作,选取重点县区,探索使用手机或电脑进行补贴面积申报、核实等工作,以降低执行成本,实现数据共享,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率。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管考核

  由于补贴涉及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耕地、农户,补贴面积大、人数众多,每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近5000万亩,补贴户数540多万户,政策执行和监管压力都很大。我省建立并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多项举措,以简化流程、减少人力成本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管手段。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补贴长效性和透明度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已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补贴面积核实,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村委会、乡镇政府主要对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级农、财两家主要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在此系统上进行补贴面积审核和资金拨付,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确保了相关数据的系统留痕,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公示机制,引导群众监督。生产者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会进行两次村级公示,分别是补贴面积和资金发放公示,均为到户补贴数据,确保补贴公开透明。同时,要求各地对公开公示信息建立专门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并定期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以确保公示的真实性、有效性,强化监督措施。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督促做好政策落实。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完毕后,各级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政策绩效自评工作,了解政策实施效果。对政策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和督办。

  (二)多措并举,强化政策监管

  一是探索使用大数据手段,监管补贴政策。今年,我省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合作,选取重点县区,探索使用大数据手段进行补贴政策监管,强化补贴监管手段。二是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政策监管力度。2024年,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等普惠制种粮补贴作为重点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整治。2025年,我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纳入全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大了政策监管力度。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优化补贴政策,将从建立精准补贴机制、优化补贴结构、创新补贴方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使中央财政普惠制种粮补贴更加精准、透明、高效,更好地支持引导粮食生产,为农业发展和农民福祉提供持续支持。

   人:于清江

  联系电话:02423448882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