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1356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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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5〕51号
修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破解传统农业大市发展之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要素保障、激发创新动能
(一)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筹备召开大型金融机构座谈会,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奋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辽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二是持续优化改善“三农”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推动银行机构加强涉农贷款产品研发,支持盛京银行推出“辽农贷”,专项支持农业生产。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三是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2024年省财政筹措下达保费补贴资金26.4亿元,支持粮油作物、牲畜、森林投保,提供风险保障。目前省级财政补贴的险种涵盖种、养、林三大类,25个具体险种。四是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2024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1.1亿元,落实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政策,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门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二)推动良种和农机装备更新
一是提升种业创新能力。获批玉米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组织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成立辽宁省种业创新研究院,3家玉米种业企业进入国家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行列、总数达到4家,建设省级区域特色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12个,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良种全覆盖。二是推动农业智能化生产和农机设施智能化改造。开展全国“北斗+”智慧农业试点工作,将北斗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列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播种机械、收获机械、轮式拖拉机加装辅助驾驶(系统)设备机具单独分类分档,给予相应的补贴支持;将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力推进全省智能农机装备提档升级。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由2020年的81.8%提高到2024年的85%以上,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
(三)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一是推动重点实验室群建设,强化重点实验室群作用,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粮油重点实验室群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实验室群,凝练高质量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形成实验室群支撑产业发展的凝聚和集聚效应。二是推动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围绕县域主导产业,依托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及科技招商活动等。三是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四是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2024年,围绕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需求,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玉米、水稻等14个产业技术体系辽宁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全产业链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试验和示范,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
(四)加快农业智慧化数字化建设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先后印发《辽宁省智慧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试行)》(辽农农〔2023〕325号)、《辽宁省“数据要素×现代农业”(2024-2026年)实施方案》(辽农农〔2024〕259号)等政策文件,初步形成智慧农业发展政策体系。二是率先在全国启动建设省级乡村振兴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一体打造省级智慧农业服务、省级乡村公共服务、省级乡村建设服务三大版块。打造数字创新高地,沈阳农业大学国家数字农业区域创新分中心(东北)项目。三是推进县域全产业链数字化。累计建设凌源市、北票市、阜新县、义县、凤城市等国家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项目5个。以数据要素赋能农业全产业链,获农业农村部认定生产型、管理型示范单位4个。四是推动农业数字化。拓展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累计培育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85个。营口市渤海米业智慧种植、辽宁联通乡村普惠金融智慧服务等4个典型被农业农村部评定为全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
(五)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一是优化人才支撑体系。制定出台《辽宁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高质量实施“神农英才”“百千万”等人才培育项目9个。二是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截至2024年,共计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三类人才3.55万人。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2021-2024年共计举办41期,培训4100人。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依托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共计培育1900人。三是积极开展“兴辽英才计划”。遴选认定省级农业专家172人、青年拔尖人才7人、领军人才1人。四是搭建人才职业技能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择优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二、培育壮大农业特色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一)持续壮大农产品加工业
一是完善培育龙头企业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坚持优先推荐本地成长性好、规模相对大、新增生产性投资多、与本地农民联结紧密、带动本地农民增收的企业;优先考虑辽宁省做强农业“土特产”重点任务,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完善集聚区基础设施提高承载能力。重点支持全省25家集聚区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围绕产业布局和项目需求,规划建设污水处理等项目,提升集聚区公用配套设施水平。
(二)高质量发展特色产业
一是建立完善特色产业工作机制。建立了“厅内专班+专家组”工作机制,出台《辽宁省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柞蚕、蓝莓、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二是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申报。组织丹东市申报2025年国家草莓产业集群项目,抚顺市和本溪市申报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精深加工基地。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抚顺县后安镇、凤城市通远堡镇、岫岩县红旗营子乡申报农业产业强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当地产业升级。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一是着重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搭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产业融合发展平台。二是印发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和粮油、畜禽、水产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方案,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实施农产品深加工补助政策,支持12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更新加工设备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支持25家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阜蒙县、大石桥市、北票、黑山和海城被认定为国家产业融合示范园。二是大力发展粮油、畜禽、水产品、果蔬、饲料五大产业链,“十四五”期间,奶牛、粳稻、大豆、肉牛、设施蔬菜、草莓6个产业获批农业农村部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获批建设桓仁县、凌源市等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累计达到12个。三是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创建东港市、弓长岭区等8个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73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开辟82条全国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
(五)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户扩大规模成立家庭农场、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5.6万个、9.4万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从2020年的2.9万个增加到2024年的3.1万个。二是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服务领域,因地制宜推广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截至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达到2.9万余个,服务小农户174.9万余个,年服务面积达到6268.7万亩次。三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扩面提质。2024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0.3亿元,支持家庭农场采用先进技术、购置物资装备、提高生产经营和服务能力等;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等,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2024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11亿元,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补贴涵盖18大类38小类88个品目农机具,有效调动农户购机积极性,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2024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3.3亿元,支持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
三、培育县域经济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
(一)培育县域经济优势特色产业
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创建工作,具体包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3类项目。“十四五”期间,桓仁县、凌源市等9个地区成功获批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获批创建良种奶牛、粳稻等6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灯塔市柳河子镇、鲅鱼圈区熊岳镇等29个乡镇获批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024年,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辽宁省特色农业县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新民市(设施蔬菜)、台安县(白羽肉鸡)、东港市(草莓)、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花生)、西丰县(梅花鹿)为首批辽宁省特色农业县。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
持续推进农业大县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通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全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总数达到43家。对8家投资项目多、建设规模大、营收增速快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每个集聚区给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
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辽住建〔2022〕56号),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增强小城镇集聚和辐射能力,提升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打造一批有活力、有特色、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重点镇。2023年,确定27个镇为第一批重点镇;2024年,确定29个镇为第二批重点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农业产业化方面
一是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和食品制造产业集群。提高粮油加工水平。积极谋划实施“两新”领域粮油设备加工项目,支持成品油加工、主食加工、饲料加工和粮食深加工企业升级改造生产线,推动全省粮油加工产业向数字化、自动化、绿色化方向转型。二是建设现代高效畜牧业生产与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引导养殖企业发展屠宰加工、屠宰加工企业发展养殖,支持畜禽屠宰、肉制品加工、饲料加工企业先进生产设备补助项目,全产业链打造“链主”企业。鼓励发展“公司+农户”联农带农模式,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链强度和韧性。三是做强农业“土特产”。因地制宜发展10个农业特色产业。坚持抓种源、提品质、促加工、强流通、树品牌,因地制宜发展草莓、蓝莓、盘锦大米、人参、海参、河蟹、食用菌、梅花鹿、樱桃、小粒花生等10个农业特色产业。四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升级,发挥头部企业示范引领、联农带农作用。持续培育壮大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各市新认定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5家以上。五是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集中力量建设沈北新区、盘锦辽滨、铁岭县、台安县4个百亿级集聚区,总结典型经验,引领全省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全省43家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以上。持续推进25家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精准落实惠企政策,全力提升配套服务能力,保障项目落地和企业平稳发展。
(二)在民营经济方面
一是推进传统产业现代化提档升级。抓特色、提品质、促加工、强流通、树品牌,推动农业产业优质化品牌化提升和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实现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重点培育海参、人参等10个特色产业。加快建设食品工业大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建设高水平农产品加工集聚平台,重点建设粮油、畜禽、水产等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农产品流通优化升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鼓励参与“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鼓励发展农村电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数字化治理,鼓励发展农村信息服务,加强农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三是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突破。持续深化与担保、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业农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探索采取农业设施“预流转”、生物资产“预交易”等模式,推广农业设施与生物资产抵押融资,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三)在小城镇建设方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统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基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发挥各类产业园区带动作用,引导县域产业集聚发展。二是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三是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调整优化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对粮油类经营主体、在特色产业优势区的特色产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等进行贴息。四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多环节生产托管服务,探索在丘陵山区开展托管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延伸,引导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推动实现社会化服务助力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五是持续支持全省各地《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支持《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智能、绿色农机具用于农业生产,不断推进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推进全省农机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李筱楚
联系电话:024-2344889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