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1436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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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5〕85号
张晓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人”培养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退役军人厅、金融管理局、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省直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持续强化人才意识,用好、用足、用活各类人才政策和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和引导更多“新农人”返乡创业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强化多措并举引才,着力满足乡村振兴需要
一是加大省内外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开展“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手拉手”以才引才专项行动、“双百链接”活动,围绕本地稀缺农业专业岗位人才,建立健全创业激励机制,加大引进和合作力度,吸引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等本土人才返乡创业。二是组织开展“双一流”重点高校入校宣讲活动,赴18个省市、40所高校开展入校宣讲,广泛宣传我省人才政策特别是乡村振兴人才政策,在北京、上海等地知名高校举办“辽宁人才周”活动,发布1.2万个岗位需求。组织各市、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深入192家省内高校及与本地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的省外“双一流”高校开展宣讲583场,累计发布招聘岗位27万个,达成就业意向6.3万人。三是全力扶持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发展,发挥创业导师、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作用,在农业展销会设立退役军人专区,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牵线搭桥。支持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基层政权,全省选拔7176名优秀退役军人进村“两委”班子。四是升级实施“春暖辽沈 惠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攻坚行动(3.0版),聚焦支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密集打出“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民企招聘月、直播带岗周等组合拳,释放惠企减负红利,推动更多农民工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五是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设置农业专家项目,评选一批在涉农领域科技研发、基层农技推广、农业农村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和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人才。2022年至2024年,累计评选产生两批“兴辽英才计划”农业专家172名,支持奖励资金合计1232万元。坚持政策向基层倾斜、向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县工作人才倾斜,认定的农业专家中,81人扎根在县(市、区)。
(二)强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人才服务“三农”能力
一是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聚焦我省农村产业和经济发展需求,对接产业发展、就业需求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增强人才供给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全省已开设农林牧渔大类高职专科专业25种、布点46个,在校生15800余人,构建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统筹融合格局。建设乡村振兴学院,依托县级职教中心,组织高职院校与县域重点企业共建15个乡村振兴学院,实施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2024年招生19个专业。二是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育,省商务厅结合就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有关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培训资源,开展“新农人”电子商务实操培训、专题培训,建立和壮大本地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引导外部师资支持,定期到乡村指导和教学,强化培训、实习、创业就业衔接。组织农村电商人才积极参与电商讲师大赛、电商创业大赛等活动,为“新农人”依托电子商务新业态实现创业就业提供电商培训支持保障。三是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组织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参与人数约20万人。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新媒体短视频策划、剪辑和直播运营等内容培训,增加实践操作课程比例,开展“陪跑”跟踪服务,确保学员学得会、用得上、有收益,帮助培训对象实现有效创业就业,真正发挥培训效益。连续两年选拔全省农村电商带头人参加农业农村部电商专题培训班,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农民“互联网+”素质与技能。四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为了帮助广大农民更好地适应数字时代和网络时代的发展需求,实现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开设电子商务培训班,设置网店运营和直播技巧、网络作品的制作及发布、网络营销和食品安全、农产品品牌建设等电商课程。在试点地区义县,重点关注花生产业融合发展、农业+旅游、电子商务等“农业+”新产业,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加大实习实训比例,提高学员实操动手能力。五是壮大农村创业带头人队伍。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一批饱含乡土情怀、具有超前眼光、充满创业激情、富有奉献精神的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成为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第五批、第六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评选中,我省有12人成为全国带头人典型,涵盖了乡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线上农产品销售平台搭建等乡村经济业态,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就地创业就业。连续开展了七届辽宁省农村创业大赛,选拔出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累计培育创业项目五百余个。22人荣获全国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称号,推荐创业创新典型县10个。六是组织实施农技推广人员培训项目。按照省级重点班和普通班、市级普通班、县级培训班三个层次,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农技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分批全覆盖培训,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2024年,组织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业务培训8963人。七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2024年,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设计56学时,以生产技术培训和实操实训为主,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完成培育任务。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人数达10598人,共开设197个培训班,围绕稳粮保供任务开设161个班次,培育8986人,占比84.79%,农民满意度为100%。八是省委组织部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等培训工作,下拨385万元培育资金,举办11期培训班,共计培训1100人,并组织240名学员赴省外参加培训,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坚强有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九是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建立适应性培训、短期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提升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兵支书”、种植技术和养殖技术等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59期,累计培训兵支书11927人次,种植员13500人,养殖员14620人,退役军人涉农技能水平和创业致富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三)强化载体平台建设,为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
一是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将培育项目任务纳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乡村振兴补短板工作等考核指标,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省级实施方案中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业、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纳入支持内容。目前,全省家庭农场9.5万个,省级合作社6.4万个。通过项目带动,新型经营主体产业链进一步拓展,通过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扩大生产规模、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不断增强,2024年,全省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566户、新增家庭农场4302个,合作社经营总收入62.6亿元,同比增长7%,全省完成“一码通”赋码的家庭农场超过1.7万个。二是建强农业龙头企业,把打造龙头企业作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以加快农产品集聚区建设、大力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2024年,新增认定省级龙头企业9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9家。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713家,其中国家级85家、省级621家,市级龙头企业1007家。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018.5亿元,净利润73.8亿元,上缴税金35.7亿元;带动农户318.8万户,带动农民增收601.7亿元。三是持续壮大农业特色产业,集中支持产业基础好、优势明显的25个特色产业发展,确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41个,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03个,支持383个生产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初加工。建设2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10%,创建国家级特色产业强镇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新增河蟹、绒山羊2个百亿级产业。四是强化品牌建设与标准化发展,组织开展2024年度品牌评选工作,新增沈北清水大米等7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达77个。新增佳玉大米等31个知名农产品品牌,累计达349个。推荐凌源黄瓜、盘锦河蟹等5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组织申报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24个,区域公共品牌和绿色食品强强联合,发挥“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品牌叠加效应。五是创新品牌宣传与推广模式。积极推动我省草莓、蓝莓等10个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支持从事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开展电商业务。开设“辽农优品”官方宣传账号,制作发布特色农产品创意短视频,设立京东“辽农优品”官方辽宁特产馆,遴选辽宁特色的农产品上线销售。省内多市及试点县建立电商销售平台、电商直播基地等,并开展电商大赛、产品专场等多种形式的直播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坚持科学选拔评价,有力激发人才积极作为的热情
一是支持专家人才服务基层,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服务期间原单位岗位保留不变,用人单位要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鼓励卫生健康领域、中小学教育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其晋升高级职称须满足基层服务的有关条件,支持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二是继续深化和完善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改革,建立以品德、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坚持向基层倾斜,增加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项目,实施“一步到位”“破格申报”等倾斜政策,确保农业农村人才待遇落实。三是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试点。沈阳市率先重新组建了农业系列(新型职业农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首次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凡在农业和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经营管理、能源、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新型职业农民”,均可报名参加评定,举惠及一线农民1.5万人。获得了“优先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和获得贷款”、“设立在乡(镇)及以下的基层服务组织,在农村招聘相关人员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的权利”等7项权利。
(五)加大扶持保障力度,努力营造拴心留才好环境
一是省财政厅筹措下达资金0.6亿元,支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筹措下达资金0.6亿元,支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按照不同行业、层次和领域,向农业从业者宣传科学种养技术,促进农民素质素养和技能水平提升,为乡村振兴添才聚力。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按照国家授权范围顶格执行,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三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补助,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由担保基金或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可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四是设立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下达资金9.1亿元,重点围绕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饲料等产业,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优势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化品牌。筹措下达资金0.3亿元,支持家庭农场采用先进技术、购置物资装备、提高生产经营和服务能力等;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清洗、品牌建设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等。五是全力支持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加大了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力度,省农业农村厅每年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完善自身制度建设,提高发展质量。据统计,2020年以来,省以上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累计达到128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3530万元,占总数的27.4%,全省每年有近400个农民合作社享受政策。六是持续优化改善“三农”金融服务。推动银行机构加强涉农贷款产品研发,支持盛京银行推出“辽农贷”,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2024年,“辽农贷”累计投放11.71亿元,余额9.46亿元,服务企业456户。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人保财险等7家公司已在17个重点帮扶县开办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承保标的涵盖奶牛、肉牛、肉羊、肉驴、生猪、食用菌、中药材等品种。聚焦建设农业强省和食品工业大省的工作要求,引导省农担公司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研究推出首款“特区式”兴业特色产品—“盘稻担”,精准对应盘锦水稻加工企业资金占用量大、使用周期长、订单销售等行业特点,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2024年,省农担公司本年新增担保额92.9亿元,平均融资担保费率0.81%。七是省自然资源厅加大要素供给,全力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同时鼓励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地类型、控制性高度、乡村风貌、基础设施和用途管制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农村休闲观光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农村产业。八是做好在辽专家服务保障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兴辽英才”等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服务保障具体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及省级高层次人才办理“兴辽英才”电子凭证,在科研奖励、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服务、出行旅游便利等方面提供保障,及时解决在辽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就业。九是重视“新农人”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报道工作,近年来,组织协调中省直主要媒体围绕我省各地区乡村振兴、人才先行的举措做法和成果成效,推出了一系列报道。人民网、新华社、央视总台、光明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围绕我省“三农”工作、“新农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推出《大连旅顺:“新农人”电商培训助力乡村振兴》《广育新农人 便开致富花》《流“金”沃野奏响丰收“欢歌” 新农人享受乐趣“玩着”追梦》《培养更多懂科技有担当的“新农人”》等报道。组织协调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推出《返乡创业“新农人”变“兴农人”》《让“老把式”变成“新农人”》等报道,并多次直播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展现“新农人”作为新兴群体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新能量。
二、下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人才会议精神,以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载体,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人才工作的总抓手,在工作中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将“新农人”纳入我省农业农村人才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断打造适合我省乡村振兴需求的“三农”人才队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三农”人才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乡村振兴人才先行”理念,将“新农人”队伍建设纳入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持续推进《辽宁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赋能产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双一流”高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辽宁省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服务保障。落实《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为人才生活待遇提供保障。研究出台我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省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为广大人才到乡村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风险保障。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打破学历、年限、业绩等条件限制,按照代表性业绩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三是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县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探索链条创业、融合创业、绿色创业、抱团创业、网络创业等新模式,不断丰富乡村经济业态,鼓励使用农村闲置资源从事直播电商、乡村旅游、文化产业等农村新业态经济活动,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养殖、种植创业,聚焦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投身食品工业大省建设。四是加大培育力度。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指导职业院校聚焦智慧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乡村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构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融通发展的生态系统,加大涉农类、新能源类、旅游类、电商类专业支持。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采取实践教学、校企合作等形式,培养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五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指导各市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一体推进“就业+人才”工作,开展2025“博士沈阳行”、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中国海外学子(大连)创业周、辽西人才交流大会、“振兴有你 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以及“百万学子留辽来辽”等活动,全维度推广“就来辽”服务品牌,加强宣传我省人才政策,大力宣树优秀人才、就业创业典型,营造尊崇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李闯
联系电话:23448869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