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145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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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5〕56号
冯亚楠代表:
您提出的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提质发展的建议,与我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努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的目标。
一、一产强基提质扩产能
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两手抓,粮食产量连续两年突破500亿斤。一是粮食播种面积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及时下达各项种粮补贴,优化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粮食播种面积5366.3万亩,超过国家下达任务63.3万亩。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新突破。制定全流程项目监管制度标准体系,4个管理模式作为全国典型推广。争取高标准农田任务和资金创历史新高,完成建设任务316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比重保持东北地区首位。制定出台黑土地保护条例,完成黑土地保护工程1000万亩。三是单产提升集成技术大范围推广应用。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面积达到464万亩、实现翻倍。建设粮食生产科技示范基地146个,带动14.6万个规模经营主体使用新技术。面向小农户开展耕种管收全程社会化服务2740万亩次,同比增长5%。粮食亩均单产931.9斤,位居粮食主产省第2位,保持全国领先。四是推动设施设备迭代更新。新建改造第3代日光温室和新型钢骨架冷棚10万亩,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个,新建国家级海洋牧场6个、数量为全国第1,新建深水养殖网箱100个、累计达到500个。
二、二产聚势强链育龙头
重点推进粮油、畜禽、水产3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全省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高于全国2.4个百分点。一是龙头企业规模持续壮大。支持企业实施精深加工技改扩能项目67个。新增省级龙头企业9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9家。二是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快速发展。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省43家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1710亿元,同比增长7%。三是大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举办农业招商推介活动72场,全省签约5000万元以上项目235个,投资额310.5亿元、同比增长14.5%。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500个,完成投资150亿元,增长7.1%。
三、三产集聚扬优铸品牌
支持产业基础好、优势明显的25个特色产业发展。新增河蟹、绒山羊2个百亿级产业,累计达到8个。一是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打造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41个,建设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03个,支持383个生产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初加工。强化全程质量追溯,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98.9%。二是 “辽字号”农业品牌持续壮大。建立大连海参、大连大樱桃、东港草莓等品牌标准,实施央视、高铁等平台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工程。盘锦河蟹、营口大米、凌源黄瓜3个品牌入选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三是市场销售体系逐步完善。建设国家级农产品产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2个。大力发展农产电商,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10%。创建国家级特色产业强镇5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
四、下一步工作
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我们将强化顶层设计,促进农民增收,深化改革创新,加快“三产”融合,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附加值,助力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一)强化顶层设计。一是推动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围绕粮油、畜禽、水产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狠抓项目建设,强化精准招商,发挥主导产业和头部企业优势,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项目落地。二是推进特色产业集聚升级。完善特色产业推进机制,重点发展人参、海参等10个特色产业。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全流程质量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合作社等发展分拣、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业县。三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优化农产品加工扶持政策,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档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功能,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向集聚区集聚发展。
(二)促进农民增收。一是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大力推广“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模式,发展订单化生产,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推动生猪和肉鸡全产业链发展。引导养殖企业发展屠宰加工、屠宰加工企业发展养殖,鼓励发展“公司 + 农户”联农带农模式,增强产业链韧性。三是推动龙头企业领衔组建产业联盟。配套推进研发、物流、服务等相关产业,增强产业链韧性,提高农民参与度。四是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确保到县中央衔接资金用于帮扶产业比重不低于60%,省级衔接资金全部用于帮扶产业。深入开展“雨露计划 +”等就业促进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5.6万人以上。
(三)深化改革创新。一是推进农业科技发展。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大对重点种业企业支持力度,培育领军型种业企业。加快各类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00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万个。二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推进二轮家庭承包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重点支持4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引导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适宜产业。三是探索推广金融支农新模式。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补短板、农业设施与生物资产抵押融资等新政策,推动农业设施“预流转”、生物资产“预交易”等新模式落地。探索农业产业发展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合开发、零散项目打捆打包建设运营等创新模式。
(四)加快三产融合。一是推进产业项目落地。依托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谋划储备项目,集成国家产业融合项目和省级特色农业县政策,开展精准招商。强化项目落地服务保障,简化屠宰、饲料加工等审批流程,落实包保责任,加快9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用好龙头企业奖励、固贷贴息、设备补助等政策,支持企业技改扩能。按照新的认定办法,培育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50家以上。三是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在京东平台开设辽宁特产馆,推动“辽字号”农产品进景区、进高铁。利用抖音平台开设账号,宣传辽宁优质农产品,扩大“辽字号”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中集聚、整合利用,新建美丽宜居村1048个,持续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60条和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
联系人:夏菁
联系电话:024-2344780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