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158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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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5〕95号
李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倾斜,提升要素保障”的建议
一是省财政厅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2024年筹措下达资金3.3亿元,支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下达资金0.3亿元,支持家庭农场建设仓储、烘干、晾晒、农机棚库,或翻建原有生产设施等,改进生产经营条件,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等,提升运营质量。通过实施财政政策,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2021—2024年在铁岭县等3个县、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在整合服务资源、加强行业指导、创新服务机制等方面开展探索实践,制定了我省地方标准《玉米生产托管服务及质量评价规范》,从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作业要求、质量评价等方面对玉米生产托管服务进行规范,为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聚焦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关于“强化产业融合,延长服务链条”的建议
一是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为助力粮油单产提升行动,我厅组织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开始,以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服务组织为载体,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区域农机服务中心310个,其中,省级20个、市级48个、县级242个。二是2022年成立了辽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战略联盟,联盟发起成员76个,包括专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农资供销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服务中心等组织,涵盖14个市、39个县(市、区),为联盟成员上下游衔接、产学研用融合、金融对接服务搭建了平台。2024年2月,联盟召开生物育种产业化对接会议,推动转基因产业化扩面提速,参会人员达350人。三是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时,明确要求“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的补助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最终实现小农户受益。据统计,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94万个,服务小农户达85.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的15.2%。
下一步,我厅将推动建设一批布局科学、运营规范、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为小农户提供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整体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
三、关于“加强科技赋能,补强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是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我省从2020年开始要求县级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利用接收的作业轨迹开展项目验收。同时,为了防止轨迹信息有误等情况,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将作业轨迹与托管服务合同相互印证,避免了因数据不准确导致虚报冒领补贴等弄虚作假情况。目前,全省58个县(市、区)建设了智慧监管平台,利用平台数据协助开展验收的比例达到82%。二是根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科技厅筹措下达资金0.2亿元,支持开展农村科技特派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首席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组、农民技术员培训“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鼓励引导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提供科技指导和服务,为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发展,培养专业人才、提供科技支撑。2024年,全省选派了4名首席科技特派员、160个科技特派团(组)、1300余名科技特派员,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800余项。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科技下乡、人才下沉、服务三农”工作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通过产学研衔接、技术融合、科技赋能将农业科技优势转化为农业强省的澎湃动力。
感谢您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支持。
联 系 人:林阿南
联系电话:23447827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