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136号关于加大对设施蔬菜产业开发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

  辽农建〔2017〕36号

田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设施蔬菜产业开发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设施蔬菜产业开发工作情况 

  (一)推进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情况 

  一是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小区建设。2015-2016年,省政府筹集资金8250万元,在全省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项目,对小区日光温室设施内面积达到3.5万平方米规模,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对每个小区兑付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两年全省共建成现代设施农业小区165个。 

  二是支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2016年,省政府筹集资金近3亿元,对全省当年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等给予补贴,其中:每个设施内面积10亩的日光温室小区补贴8万元、钢架冷棚小区补贴2万元。各市充分利用调结构补贴资金,积极开展设施农业小区建设,扩大设施蔬菜生产规模。  

  三是支持蔬菜标准化创建。2015-2016年,省政府筹集资金3959万元,支持改、扩建蔬菜标准化创建基地28个,支持北方城市设施蔬菜种植基地试点项目2个。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蔬菜标准化创建基地每个补助50-100万元,对北方城市设施蔬菜种植基地试点项目每个补助1250万元。 

  (二)开展蔬菜生产职业农民培训情况 

  2015年,省政府筹集资金1200万元,支持从事设施农业职业农民培训工作。2016年,下发了《辽宁省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初步建立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在全省39个示范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708人,有效提高了蔬菜生产的组织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打造品牌开拓市场情况 

  一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蔬菜产品品牌战略,积极开展品牌宣传,大力推进品牌化销售。2015年,组织开展了辽宁·朝阳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组织省内外100家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包括设施蔬菜在内的朝阳市100余个生产基地对接,展示展销400多个品牌近千种优质农产品,现场成交额达3717万元,达成意向协议5160万元。 

  二是推进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创建了8个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市),建设县级运营服务中心11个、县级仓储物流中心8个、镇级服务站142个、村级服务点777个;建设电商平台14个,培育产品30多个。共扶持财政资金5703万元,带动社会企业投资2.5亿元。 

  三是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革步伐。鼓励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探索股份制改造及上下游联盟经营模式,通过对现有设施改造升级,并采取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整合上下游资源,逐步从摊位出租、分散经营管理转型升级为公司化经营、原产地直采的无二级批发型市场,逐步形成基地直采、市场统一配送、终端直供的扁平化产销链条。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进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关于继续调减玉米种植的改革要求,继续发挥种植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的作用,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的扶持力度,实施设施农业小区建设补贴政策,引导各地开展设施农业小区建设,扩大设施蔬菜生产规模,推进设施蔬菜生产规模化。开展优质高效蔬菜育苗技术示范推广,启动蔬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 

  (二)加强农民培训,实施培育工程。我省将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育有积极性的蔬菜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以及长期稳定在农事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村劳动力和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大力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水平。 

  (三)打造地域品牌,推进市场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品牌创建,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着力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流通品牌。通过举办采购商大会、农超对接会、专场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用地域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功能,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集检验检测、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引导构建布局合理、多种业态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大力推进电商进农村,开展辽宁特色农产品网上行活动,重点培育30个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助力辽宁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提高蔬菜生产市场竞争能力和菜农收益。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发展设施蔬菜产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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