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219号关于农民创业需要带头人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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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建〔2017〕65号

杨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创业需要带头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民创业工作。国家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等文件,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2号)等政策文件。通过整合创业资源,落实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农村青壮年农民投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多创业就业机会,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诚如您建议所述,农民由于在技术、信息、资金、管理、品牌创建和供销渠道等方面先天不足,明显处于劣势,在创业时困难重重。而龙头企业在上述方面优势明显,恰好能够补足农民创业的短板,因此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业更容易成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努力提高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业、增收能力建设,充分肯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业主力军作用,并为此做出了安排部署。 

  一、全省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等工作,全省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企业达到2319个,实现工业总产值310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308亿元,出口交货值416亿元,利润总额145亿元,从业人员达到39万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77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5家。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培育龙头企业主要做法 

  我省积极落实国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201619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为目标,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 

  (一)努力营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省长陈求发同志多次提出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 20163月,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同年5月,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场会议,对今后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做出安排部署。各地纷纷召开会议,出台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突出抓好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 

  各地紧紧围绕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2016年,全省实施投资超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276个,实际完成投资 115亿元,其中有67项目竣工投产。 

  (三)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建设 

  全省培育了23个初具规模、特色鲜明、效益好、示范作用突出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总规划面积达到875万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149平方公里,多数园区基础设施达到了七通一平条件。23家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共入驻企业783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18家,规模以上企业272家,主营业务收入实现776.6亿元,税收收入19.2亿元,出口创汇4.4亿美元。集聚区内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共带动原料生产基地面积400万亩,带动农民58万户,促进创业就业近10万人。 

  (四)实施农产品加工品牌战略 

  实施农产品加工品牌提升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推介品牌,鼓励各地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洽谈和推介会,大力开展企业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86个,省著名商标652个;获得中国名牌产品22个,省名牌产品411个。 

  (五)全力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省份,省农委、省财政在自主申报、市级推荐、公开答辩、竞争立项基础上、经请省政府同意,确定海城、盖州等10个县(市)为试点县,每县安排试点资金1000万元。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全省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92个,采取先建后补等方式给予扶持,可撬动社会资本投入5亿多元,带动农民3.4万户,预计增加效益5.2亿元。 

  三、下步安排 

  2017年,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通过综合施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帮助农民创新创业。具体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新型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创业技能 

  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激发农民创造创新活力 ,提高其创业兴业能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517号)精神,省农委、省教育厅、团省委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支持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培养其创业就业能力。 

  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是以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重点,分产业、分类型培育一批现代青年农场主,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 

  2015年在全省41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遴选培育215名现代青年农场主;2016年在全省39个示范县遴选培育了206名现代青年农场主。我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200人左右,这些青年农场主通过培训,从而激活农村青年自身创造活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二)制定土地流转政策,支持农村青年自主就地创业 

  201610月,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农委起草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到各地。为放活经营权,引导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强调,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必须的各项权利。二是保障农民有稳定的经营预期,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三是积极培育各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机制。 

  (三)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新创业 

  2016年,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从金融、财政、土地和改善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同时成立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省龙头企业竞争力,为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就近就业提供广阔渠道和机会。 

  1.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引导农民围绕基地建设创新创业。结合辽宁农业的优势产品和优势领域,积极构筑以粮食制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果蔬食品、酒饮料食品、中药材等特产食品行业为主导的农产品加工业新格局。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产地加工,推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拉长加宽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民参与企业发展,引导农民通过为加工型龙头企业建设原材料基地的模式开展创业。 

  2.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带动农民创业能力。集中各种要素资源,重点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能带动行业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整合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造等多种形式,将企业做大,将产业链拉长,将产品做精做深。同时,引导企业开展村企对接活动,结合产业扶贫工作,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帮助当地农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创业。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思路,以县(市)为招商引资主体,通过主题招商、以商招商、亲情招商等各种形式,达到引进一个、招来一群、带动一片作用。着力解决村中没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盲点问题,化解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全省农村全覆盖的根本问题,为农村农民创业提供保障。 

  4.推进加工业与三产融合发展,为农民创业提供更多渠道。通过农业接二连三和农产品加工业前延后伸,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让农民不仅分享种养业而且分享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带来的收益,为破解三农难题,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发展休闲农业来拓展经营范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动和引领农民通过开设农家乐等服务业的方式实现创业。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