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599号关于重视粮食价格低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
辽农建〔2017〕28号
苗德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粮食价格低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价格不仅关系到粮食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个固本安天下的大问题。粮食价格问题受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双重影响、受政策调控的影响、受需求总量和需求结构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蛛网效应”在农业领域表现尤为突出,粮食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水平,影响着整个农业产业的发展质量。
近年来,中央和我省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粮食价格问题,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资源配置问题等等,以此来应对国内外两个市场对我省农产品市场的冲击和影响,及时出台了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地化解粮食价格低给农民利益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农民收益基本稳定,促进农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的调整转型。
自2004年以来,国家进行顶层设计,陆续出台了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筹集大量资金用于补贴农民,在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2012年以来,国家对我省种粮大户开展了补贴试点工作,对种粮大户在粮食生产、加工和储藏等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资金困难,维护了农民的既得利益;2014年国家启动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在积极引导和调动农民大豆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保证了大豆生产者能够得到比较稳定的收益;2016年国家对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三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实行“三补合一”后改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具体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国家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玉米价格与市场接轨,国家根据市场价格核定补贴额度,对玉米生产者给予补贴,我省平均每亩136元,今年又增加了大豆生产者补贴。同时,国家允许省、市地方政府从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中各划出5%的资金额度,作为结构调整资金用于从事蔬菜、食用菌以及其他设施农业生产。2016年,全省各种补贴资金达100多亿元,使600多万户农民从中受益,平均每户农民享受各种补贴资金在1700元左右,所有这些政策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的基本收益不减少,达到了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效果和目标。
2015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以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意见。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15.73万公顷,超计划2.4万公顷,增加了蔬菜、食用菌等种植面积,促进农民增收12亿元,户均增收200元左右。
今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36号),明确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增进农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指导思想,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前提下,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落实好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农业补贴、补助、补偿效能。
最近,我委制定了《贯彻落实“三个推进”2017年行动计划》和《关于推进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稳定粮食、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提出了22项行动计划。落实好行动计划,对于从根本上扭转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低的态势将起到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三农”问题的建议,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关注。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