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6号关于农产品提质增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

  辽农建〔2018〕39号

丁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产品提质增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国家级与省级的农产品信息监测平台 

  辽宁省农委多年来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12316金农热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工作,累计受理农民投诉举报起2400余次,及时发布针对我省玉米、水稻、生猪、禽蛋、杂粮等10余个大宗农产品品种的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信息。建设运营益农信息社9300余个。
 
     下一步,辽宁省农委在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建立12316农业大数据。基于1231613年来积累的农产品价格数据和农户数据,通过建立信息工作队伍,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整合数据资源等办法打造辽宁农业大数据平台。打造更加高效、更为精准的信息产品,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农民规划生产提供服务。 

 

  二是夯实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基于全省近一万个益农信息社,切实夯实农村公共服务。将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绿色的经营理念,创新的农产品品牌意识和电商发展模式送到农民身边,真正实现惠农信息的进村入户。通过益农信息社触摸屏,农民朋友可以免费享受到农技指导、农业政策咨询、农产品价格行情查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等信息服务。 

 

  二、关于提升果蔬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按照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大局,注重结合,协调发展,强化源头管控,依法履职,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制定完善农业地方标准并推动标准实施。我们牢牢抓住质量产出来这一关键环节,突出强调抓行业协同抓安全,抓生产必须抓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清理废止了一批与绿色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53项,现行有效标准总数达232项,涉及粮食、水果、蔬菜、农机等农业领域。今年省里将新增标准制(修)订25项。各市将结合当地生产实际,认真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同时,要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示范推广,通过明白纸挂历图口袋书等方式,及时将标准转化成易学好用的技术规程,推广到田间地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狠抓源头管理。2018年我省肥料登记管理工作重点是以肥料绿色安全为向导,加强对申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审查,加强安全审核工作,凡是或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含有病微生物的肥料产品,一律不予登记,提高我省肥料产品质量。加强病虫预报,促进预防性农药减量;推进绿色防控,促进农药低投入减量;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促进农药集约减量;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促进农药结构性减量;提高农药利用率,促进农药增效减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三是加强证后监管,提升产品质量。加强种子质量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计划检查种子市场60个,经营门店2000家,抽检种子样品150份。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加强监督检查,计划抽检农药样品600个。进一步强化肥料登记证后监管,规范肥料市场秩序,省土肥将开展省级肥料登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混肥料、有机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产品为重点,抽查80家肥料生产企业。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保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四是抓质量追溯,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体系。指导地方加大平台建设力度,提高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服务性。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全部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引领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的提升。要充分发挥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引导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追溯平台,积极推广二维码农产品包装标识,逐步实现规模生产者的农产品及获证农产品、农资产品全部可追溯,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 

 

  三、关于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着力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创新 

 

  着力发挥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2018年,省农委将继续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将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带动强的农事龙头企业纳入到省级龙头企业中来。 

 

  二是建立龙头企业帮扶机制。制定了《辽宁省农委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接联系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级对接联系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2016-2017年,共支持了我省13个试点县,107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通过将财政资金折股量化等方式,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四、关于鼓励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品牌的不断重视,我省更是不断加大农业品牌的推广力度,主动为企业搭建平台,积极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开展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连续多年参加农业部举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举办辽宁省农业博览会,并带领企业参加兄弟省份的农交会。省农委将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主动开拓市场,积极帮助我省农事企业走出去,提升我省农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一是探索打造区域品牌。积极发展果蔬等农产品的绿色认证工作,提供认证指导,加快认证流程,积极打造区域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以鞍山南果梨和北镇葡萄为基础,通过组织推介、参加展会、发展电商等方式积极为辽宁农产品提质增效探索区域品牌之路。 

 

  二是加强农业交流合作。全力做好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交会的筹备和参展工作。继续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加大我省与江苏省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力度,加强农业交流与合作,同时,组织参加有关省举办的农博会;举办2018辽宁省农委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 

 

  三是做好试点工作。抓好农产品特优区试点推进工作,争取第二批国家级特优区认定评审工作 

 

  五、关于创建完善农业金融保障机制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金融对三农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引导省内融资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坚持服务重心下沉,推动组建辽宁省担保集团,探索构建省级再担保服务体系,深化政银企保合作。截至2017年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389家,注册资本532.3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融资担保额662.3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471.2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产品,2017年,全省54家农信机构推出了90余项一社一品特色信贷产品,支持各类客户2万余户,累计带动就业8万余人。稳妥有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截至2017年末,我省7个试点县(市、区)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为7.6亿元,年初以来累计发放6.9亿元;2个试点县(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4.4亿元,年初以来累计发放2.9亿元。 

 

  一是加大三农资金供给力度。一是推动省政府与重点银行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导大型银行加大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的信贷支持。二是鼓励银行机构综合运用信贷、投行、租赁等金融工具,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综合金融服务,扩大资金供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引导地方法人机构充分利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三农领域的资金支持,不断优化信贷结构。 

 

  二是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探索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设备租赁以及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继续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支持全省农信机构在非试点地区探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三是继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增加县域标准化营业网点密度,不断向乡镇延伸金融服务。推进国有大型银行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继续深化三农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改革。支持保险公司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扩大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加快推进农信社产权改革,组建农商行。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