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3号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人才、组织、资金、宣传等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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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18〕59号
魏春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人才、组织、资金、宣传等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夯实人才基础
(一)加快促进现有人才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指导全省14个市和41个县加快制定和完善吸引高校毕业生的人才支持政策,积极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和农村工作、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在农村建功立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了农村人才评价机制,赋予各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对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与在岗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对有条件市的种养殖大户探索开展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拓宽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让他们更有地位、更有认同感、更有获得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3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志愿服务。
(二)拓宽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实用人才培训渠道。一是扎实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7年,在37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确认了95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全省认定了13个省级培训基地,90个市、县级培训基地。重点开展经营管理和生产技能培训,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1134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748人,青年农场主386人,涵盖全省37个县(市、区)、520多个乡镇、1500多个村。建立发新型职业农民个人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系统录入5300人,其中经营主体带头人4914人,青年农场主386人,精准扶贫34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基地库已建设,并不断完善,师资库已录入培训老师1769人,基地库录入培训基地190个。二是推行了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在“百千万人才工程”中,注重选拔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培养和择优资助。2017年,在全省48个县建设试验示范基地142个,培训编制内基层农业技术人员3267人;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9061个,推广主导品种108个、主推技术71项。进一步完善了“专家组+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全省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三是开展了农村实用人才和大学生村官培训工程。依托丹东大梨树和朝阳范杖子村两个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培训。2017年,共安排培训班9期,培训900人次,向周边省份调训150人次。
(三)推进“双创”带头人及基地建设。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先后向农业部推荐农业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44名、农村创业创新园区21个。在沈阳举办了全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分三期对200名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进行技能培训。
二、关于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
一是发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引导作用。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82号),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各相关涉农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服务指导,狠抓督查考核,通过政策措施推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截止今年3月末,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 63920家,入社成员165万户,带动非成员115.56万户,营业收入83.74亿元。其中,年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的种植业及农机服务类合作社共有1993家,占全省合作社的3.25%,合作社发展迅速,发展态势良好。
二是规范规范合作社发展。2018年省农委制定了《辽宁省农民合作社标准化创建办法》,明确了标准化创建合作社的组织规模、固定资产数额、统一服务内容和利润分配等要求。拟对具备标准化创建要求的合作社优先给予项目扶持,以此引导和鼓励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做大做强。
三是提高为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水平。会同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需求对接活动,将发展潜力大、管理规范的示范社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利用展会等宣传推介平台,为合作社提供产品营销和品牌创建服务,在全省农产品交易会上,为合作社设立专门展区,组织营销洽谈等活动。在农业保险服务上,保监、财政和农业部门通力合作,稳步推进粮油作物保险,继续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继续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及要探索种植业保险创新等工作,不断扩大保险支持范围,加快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三、关于加强宣传,打好扶贫攻坚战
省委省政府将精准脱贫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相继出台《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宁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关注扶贫事业。省委宣传部将脱贫攻坚宣传报道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组织省内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辽宁日报重点围绕全省脱贫攻坚一线精准扶贫成果和典型经验做法,采取多种报道形式,陆续刊发了《一村谋一品精准拔穷根——来自彰武县脱贫攻坚一线的报道》《开办脱贫大讲堂育出致富带头人——来自西丰县脱贫攻坚一线的报道》等系列报道;辽宁广播电视台在《辽宁新闻》《第一时间》等重点栏目以及新媒体平台,相继播发了《光伏贫困让我省贫困户开始收益》《“十三五”末期 我省81万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等报道近200篇;东北新闻网及时对中央及省直主要媒体重点稿件进行集纳和转载;省扶贫已制定了2018年扶贫宣传计划,充分发挥辽宁扶贫网、扶贫杂志、扶贫简报的主阵地作用,积极协调省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报导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政策,积极宣传报导一些企业家、慈善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先进事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脱贫攻坚。
二是大力发展产业扶贫、电商扶贫。省扶贫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开展电商扶贫试点,把贫困村的优质农产品销到城市。今年拟召开一次电商扶贫现场推进会,推动全省电商扶贫工作。
三是开展结对帮扶。继续组织好省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不撤人,确保到2020年稳定脱贫。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