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4号关于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推进农业科技快速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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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 2019 61

李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推进农业科技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近年来,中央和省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力度,特别是推进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实施,使基层农技人员逐步回归主业,使想干事、能干事的农技人员干成事,有效解决了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推进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通过改革,全省共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941个,其中,乡镇站864个、区域站77个,普遍建立了农技推广机构。按照省委1号文件要求,在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做到边实施边推进,重点推进三权在县管理体制。截止日前,全省应改的71个县(市、区),有40个管理体制三权在县22个县乡共管,9个管理在乡镇。较好地解决了乡镇站农技人员缺编、占编和顶岗、混岗的问题,调动了广大农技人员工作热情,集中精力做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

(二)改善了乡镇站工作条件。2011-2013年,通过启动三年乡镇站条件建设项目,为全省63个项目县(市、区)的701个乡镇站、77个区域站建设业务用房、配备仪器设备、综合服务设施和交通工具等,进一步改善了乡镇站工作条件。

(三)深化了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去年,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要求,我省高度重视,原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厅和省畜牧局密切配合,做到精心组织、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各市农委(畜牧局、渔业局)和各项目县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全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有效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实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包村联户的服务机制和三方考评机制,调动了基层农技人员下乡服务的积极性;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农技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全省培训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数4310人,其中,连续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农技人员3944人(种植业2144人、畜牧业1650人、渔业150人);培育农技推广骨干人才366人(种植业225人、畜牧业117人、渔业24人)。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培训制度和多元推广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农技推广运行管理机制,提高了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的到位率和满意率,树立了农技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推进了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全省建设长期稳定试验示范基地数264个(种植业192个、畜牧业47个、渔业25个)。三是强化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培育。全省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9915个(种植业12402个、畜牧业6883个、渔业630个)。四是加快了农业主推技术推广应用。围绕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组织遴选推介年度农业主推技术139项(种植业71项、畜牧业8项、水产业60项)。并形成了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五是创新了农技推广服务机制。通过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进一步建立了专家组+试验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构建了省首席专家-县级责任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完善了村级服务室、选聘村级技术员等延伸服务措施,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全省农业主导产业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

二、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保障机制

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2016-2018年,省财政每年筹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200万元,支持农牧渔业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及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基层农技人员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支持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12316”金农热线体系延伸乡镇服务站试点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集农资产品展示、销售、仓储、物流、培训于一体的服务。三是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2018年,省财政筹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5738万元,按照政府主导、立足产业、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现代农业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四是支持农业领域科技创新。省财政2019年预算安排省科技厅农村科技特派及农民技术员培养经费1000万元,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和农民技术培养,促进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对于代表提出的农业科技投入与经常性收入增幅挂钩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取消先确定总额再确定具体项目的编制方式,调整为结合重点领域发展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各地区实际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重点支出。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农业科技快速发展

三、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团队

(一)省科技厅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在我省农业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组建了56个创新团队,整合成员单位179家,科研人员1500余人。提升了我省玉米、水稻、设施农业、海洋渔业、畜禽养殖、新型饲料开发、海产品加工等领域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和竞争力,提升了技术创新及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二)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辽宁创新团队建设。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恢复原启动的4个产业技术辽宁创新团队(果树、水稻、设施蔬菜、花生)建设基础上,计划再启动玉米、大豆、杂粮、食用菌、中药材、花卉6个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整合了农科教、产学研各方面优势力量,实行首席专家+专家团队+基地县运行模式,实现了农业科技创新、试验示范和农业科技推广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团结协作、合力攻关的局面,引领、带动和促进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快速、高效、可持续发展。

(三)省人社厅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组织我省农业领域行业专家学者到农村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科技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应用能力。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计划,在全省招募30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

四、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按照农业部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要求,2013年我省在康平等8个试点县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2014年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4年来,我省在41个示范县和3个整体推进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6万人,有1.5万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开展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参与、互动的系统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通过试点示范和实践,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探索形成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典型模式,为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全省形成初具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五、强化农业科技自主创新

(一)巩固科研院校开展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成果。鼓励学科专家常驻试验示范场,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推广有机结合,促进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与农业产业需求、专家团队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有效对接,探索建立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

(二)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省农业农村厅依托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围绕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广泛集聚农业科技资源,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合作,引进专家团队,有针对性开展试验示范,拓展服务功能;构建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服务组织、乡土专家广泛参与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省科技厅依托农业科研院所、院校及龙头企业,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目前,农业领域已建立起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共性和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农业创新创业平台,并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人才、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为农业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提供科技服务,以科技创新引导和驱动现代农业发展。

(四)省农科院围绕提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方面启动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多渠道筹措创新资源,建设适应辽宁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学科研究体系及科技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充分发挥了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作用。2017年省农科院争取国家财政重点研发计划辽宁春玉米粳稻密植抗逆丰产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争取国家财政资金3481万元。2018年省农科院新争取市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269项,资金1.3亿元。其中国家级项目(课题、任务)109项,资金1.13亿元。主持申报的北方水稻化肥农药减施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争取中央财政经费3661万元。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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