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5号关于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二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建〔202043

孙满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不断加大改革任务落实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注重调动和保护好粮食主产区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两个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一、不断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配套制度 

  1.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补偿,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2019年,我省积极筹措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84.7亿元,精准确定补贴对象,明确补贴标准,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9.7亿元,扶持36个产粮大县和10个产油大县的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增强了产粮油大县的财政保障能力,缓解了产粮大县财力困难,调动了地方政府抓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2019年我省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三是我省筹措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亿元,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农业机械购置者给予补贴,有效提升了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四是筹措资金4.4亿元,支持深松整地、耕地轮作、化肥减量增效、东北黑土地保护等项目实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推进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一项普惠制政策,没有补偿性质,其实施目的是为了保证和改善耕地质量,补贴对象是全省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标准依据各地区补贴资金总量和承包地面积确定。各地区补贴资金总规模不一样、核实的承包地面积不一样,因此计算出的各地区补贴标准也存在差异。不仅不同省份之间存在差异,不同市、不同县之间也存在差异。 

  2.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强农业风险防御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辽宁银保监局每年年初联合印发《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全省种植业保险相关工作。目前,我省已开展了种植业、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等主要险种保险补贴工作,各级财政给予80%的保费补贴,对90%以上的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取消了县级财政配套。根据财政部规定,我省目前实施的种植业保险政策已经对产粮大县进行了倾斜,对列入财政部产粮(油)大县奖补名单的产粮大县的玉米、水稻、小麦保险,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给予保费的40%30%10%补贴除产粮大县外的其他县(市、区)粮油作物保险,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给予保费的35%30%15%补贴2019年,全省(除大连)种植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约190亿元,较上年增加30亿元。从2019年开始,我省在岫岩县、北票市实施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在义县、铁岭县实施收入保险试点。每亩保额为700元,比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试点370/亩的标准高330元,比非产粮大县粮油作物保险280/亩的标准高420/亩,风险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保险+期货对稳定农民收入、保证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16年,辽宁省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开展玉米价格保险+期货创新试点省份之一。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入推进保险+期货创新发展,由大商所、保险机构、期货公司、担保公司等多方合作,继续针对玉米、大豆等项目开展农民收入保障计划。同时,我省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为目标,推动农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升级,从保产量损失向保收入升级。辽宁省作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省份,按照银保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在2019年开展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铁岭市铁岭县为收入保险试点。 

  3.农业信贷担保发挥作用。截至2019年底,我省实现农业信贷担保金额39.6亿元,担保项目7085笔,着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农发行辽宁省分行全力支持政策性粮油收购,累计投放粮油储备、调控、购销贷款93.42亿元,维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基本收益,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4.充分发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对粮食主产区的发展带动作用。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27〕号),明确提出,到2025年创建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业大县一个县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19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形势总体好于去年,呈现了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573家,比去年增加52家,销售产值2722.4亿元,增长8.5%。全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2.5亿元,同比增长11.85%。我省支持粮食生产重大项目落户,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省财政筹措优质粮食工程资金12.1亿元,实施中国好粮油”“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等项目,扩大了我省品牌知名度,增强了粮食产后收储及加工能力,提高了粮食产后服务企业及种粮农民经济效益。 

  5.农田水利建设助力粮食生产。2019年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80万亩,省财政共筹措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4.7亿元,在分配建设任务时,我们坚持向粮食生产大县倾斜,粮食生产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占比在80%以上,特别是66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部落实到26个产粮大县。组织实施多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等灌排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田抵抗洪涝及旱灾的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6.实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我省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集成工作,摸清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我省以影响粮食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坚持打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守底线,有力保证了全省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全省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为粮食和食品安全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不断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补齐发展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相关建议,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增强粮食安全责任,保护农民种粮利益和积极性,不断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1.落实国家及省各项粮食补贴政策及资金,促进粮食主产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确保主产区得到合理利益补偿,健全粮食性保险机制和发展模式,为粮食主产区提供有力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做好农业保险推动工作。积极向国家争取种植业保险支持,落实好种植业保险各项政策,不断提升风险保障能力。全面做好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发挥辽宁作为全国创新试点重点辖区的示范效应,加大农业保险对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提升农业保险对农业经济发展需要的服务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3.提升粮食主产区的土地产出能力,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支持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满足政策性粮油信贷需求的同时,大力发展市场化粮油信贷业务,不断提升信贷服务粮油全产业链的能力水平,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4.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对农业大县包括粮食主产区发展的促进和带动。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和县域园区等分成和利益共享机制,对包括粮食主产区内的乡镇不能承载的项目,积极推进其入驻飞地经济园区。发展粮食主产区的农产品加工业,充分用好中部平原的稻米,辽西和辽北地区的旱作粮食等资源优势,发展粮油、粮牧等加工业。 

  5.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及时掌握耕地变化,督促强化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大力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安排到产粮大县,提高粮食大县农田灌溉和排涝标准,增强抗灾减灾能力,确保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组织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灌区骨干工程输供水能力,强化灌区节水、提高用水效率,更好的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此外,积极促进水稻、玉米等种子创新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研究取得新成效,选育高产、绿色、优质、适宜机收农作物新品种,加大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力度,提高新品种覆盖率。 

  6.建立督导和调度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技术支撑,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整治,积极推动土壤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建设,完成农用地治理与修复项目,确保完成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指标任务。全力推进全省土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粮食和食品安全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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