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 来源:

 

  辽农建〔 202147

温学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快农业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新型职业农民是在现代农业基础上出现的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从业者。从2014年开始,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20年转型升级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来,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及振兴乡村产业需要,以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专业技能型人才等培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创新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1.9万人次,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9.5万人次。 

  我省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突出示范带动,强化典型引路,培育工作成效明显。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快速成长,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一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业态催生一批新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正逐步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二)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金融和科技素养。银行保险机构以金融服务回归初心知识宣教赋能社会宣教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努力把金融政策、金融知识、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送入广大农村地区,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督导银行机构优化三农领域信贷服务。要求各保险机构保持县域内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相对稳定,并持续加大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发挥保险机构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 

  (三)加大涉农信贷资金支持 

  省金融监管局发挥金融机构总部资源优势,加大对三农发展金融支持,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召开多层次银企对接,编制金融创新产品清单,推广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研发的创新产品,促进推广应用。省农行运用惠农e小微e等产品,累计向2万户农户及1743户县域小微企业提供贷款46.9亿元。省邮储银行深化与省农担公司合作,创新开发农担贷”“快易宝”“速捷宝等产品,向规模化种养殖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贷款50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培育高素质农民就是培育中国农业的未来。培育高素质农民要在抓好教育培训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与扶持,推动高素质农民队伍健康发展壮大。 

  (一)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重点培养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管理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建立完善以农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各类培训资源广泛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更新培育基地库和师资库。开展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实行 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育模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和跟踪服务。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精神、绿色发展理念、场品牌意识、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增强农民的品牌意思,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等内容,着力培养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继续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 

  辽宁银保监局要求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继续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一是督导银行机构优化三农领域信贷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个人的信贷支持,做好小农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新产业以及创业就业金融服务。加大乡村特色产业信贷投入,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适当提高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二是稳步推进并适时扩大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实现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升级。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联动,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三是发挥保险机构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引导辖内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开展大病保险等业务,保障范围持续扩大,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三)扩大对三农领域资金支持。 

  省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扩大对三农领域资金支持,向银行机构推介农业领域项目需求,推动促进信贷资金精准落地。继续指导金融机构深化支农服务创新,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支持银行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继续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提升服务三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大连银保监局引导机构加大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市政府实施的农户能力提升工程,将小农户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重点培训对象,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推动银行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和农户,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农户水平,引导银行机构探索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支持大樱桃、草莓、食用菌等特色品种,提高农户融资能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进一步做好农作物保险、畜产品保险、农机具和设施农业保险,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足额得到赔付。 

  (五)坚定支农支小市场定位 

  省农信社作为省政府管理的唯一家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产品创新,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一是积极调研捕捉农村经营模式变化,探索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服务模式。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发放,按照各地区农村产权市场建立、确权颁证情况,推进服务提升。加大发放试点生猪及肉牛活体抵押贷款业务。积极开展特色产品营销,推进农机具、一码付流水贷、渔船补贴质押、季节性特色农产品收购贷款等业务。二是持续做好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支持个人就地就业创业。组织农信机构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提升审贷质效,建立绿色通道。三是落实消费扩容提质导向,把握农村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增强农村消费后劲,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种粮大户、标准化养殖小区等方面的信贷投入,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农村消费动力。 

  (六)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制度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2020年,我省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取消了参保人员户籍限制,农村居民可以根据本人收入水平和养老保险缴费能力,自愿选择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有参加以上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在达到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还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相应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养老待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