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9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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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辽宁设施蔬菜种植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设施农业及设施蔬菜发展情况
我省地处全国日光温室生产核心优势区,是全国日光温室的发源地,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通过发展日光温室反季节生产和冷棚“春提早、秋延晚”生产,我省设施农业生产实现了“周年生产、四季不闲”,反季节蔬菜供应北方地区冬春淡季市场,越夏蔬菜供应夏季南方市场,为保障北方地区乃至全国“菜篮子”产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设施农业是稳定的高效农业,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脱贫致富最有效途径之一。去年,我省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统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规模化设施农业,全省新建设施农业11.1万亩。2017年以来,我省共有7个品牌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分别是:北镇葡萄、鞍山南果梨、盘锦河蟹、大连海参、大连大樱桃、铁岭榛子、关东小梁山西瓜等7个品牌相继入选,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全省已注册蔬菜产品品牌200多个,多个品种被评为国家及省级名牌。“北票番茄”、“盘锦碱地柿子”、新民“大民屯白菜”等获国家地理标志证书。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完善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省包括设施蔬菜在内的设施农业发展。一是支持新建设施农业。2020年,省财政筹措资金3.9亿元,对各地区新建规模化日光温室、冷棚给予补助,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设施农业发展。二是支持设施农业钢结构骨架购置。2020年,省财政筹措资金0.3亿元,对各地区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购置给予补助。三是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2020年,省财政筹措资金1.7亿元,对县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设施给予补助,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能力。四是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2020年,省财政筹措资金0.08亿元,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五是支持推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2020年,省财政筹措资金1.7亿元,支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
(二)加强电商流通体系建设。我省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辽宁省“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县级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28个、电商服务中心41个、电商产业园区27个,村级服务站超过1.2万家。全省累计开展农村电商培训约21万人次,带动创业就业近15万人。2020年5月,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辽宁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意见》,借助电商平台越来越多的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助力我省农民脱贫增收。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实现网络零售150亿元,同比增长60%以上。2020年我省为提升辽宁特色农产品知名度,打造辽宁区域农产品品牌,已在央视cctv-1新闻《朝闻天下》节目投放辽宁农产品形象广告,今年继续投入2500万元,
(三)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继续抓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简化认定和运行监测手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重点支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品牌效益高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省政府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印发了《关于推进2021年全省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及时将1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面积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组织各地抓住春季、秋季建棚关键时期,早规划、早建设、早完工、早生产,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2021年,省财政预算新增安排农产品精深加工补助资金3亿元,支持建设一批有原料基地、有企业带动、有科技支撑、有销售配套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农产品加工强省。
感谢您对我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