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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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建〔 2021 73

杨道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时期全面加强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全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有进、持续向好,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明显。 

  一、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农村基础建设,补齐发展短板 

  1.完善村庄分类,择优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为打牢村庄规划的基础,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在尊重农民意愿、征求各方意见的前提下对之前的村庄分类成果进行完善。目前,我省14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包括67个县、市、涉农区)均已完成县域村庄分类、村庄布局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000有条件、有需要村庄,强化县域统筹,服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标准,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突出村庄特色,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留白、留璞、增绿,让传统村落宜居,让乡村特色永驻,让乡村建设留得住乡愁。2020年底,已经编制1366个村庄规划(其中1332个为我省要求必须编制的2019年试点村、2020年重点村,34个为沈阳市、营口市、铁岭市额外编制)。 

  2.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优先保障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资金,严格落实督办工作机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工程管理体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2020年全年累计投入省以上补助资金24.2亿元,完成新改建及维修改造农村公路7371公里,为年初目标的105.3%。围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定了《辽宁省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深入实施最后一公里项目,2019年提前完成既有1431个未通畅撤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村委会、小学、敬老院等重要节点,建制村之间、建制村至自然屯(组)之间全部通硬化路。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遍布农村、连接城乡、纵横交错的农村公路网络,农民群众对交通出行满意度显著提升。 

  3.巩固农村饮水安全。2020年初,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纳入省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绩效考核内容,并整合农村饮水、水库移民和一般地债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截止1231日,全省943处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投资7.1亿元,工程受益人口82.4万人,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两率任务,大幅改善农村供水状况。 

  4.加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村681个,累计建设1337个,超额完成1000个任务目标。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90%左右的行政村村容村貌变化明显。稳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建设农村无害化厕所49.5万座。已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全覆盖。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获评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14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20192020年度7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20152017年,省财政筹措资金3亿元,每年投入1亿元,三年共扶持全省各地600个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等5个品种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高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截止2020年末,根据畜禽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数据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5%,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6%。积极示范引领,大力推广堆(沤)肥、固液混合发酵等经济高效的利用方式,总结提炼符合我省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我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包括大连市)总投资26.4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53亿元,地方资金3525.7万元,自筹资金14.60亿元。 

  (二)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1.持续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我省始终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2020年,省政府把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上升到政府层面。印发了《关于推进2020年全省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0年省级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设施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用地范围、用地规模等重要事宜,为各地发展规模化设施农业提供强力支持,为设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公布了适宜我省发展的日光温室结构类型,推广应用高标准优型日光温室和钢骨架冷棚温室,巩固提升我省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水平,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2.抓好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制定出台《辽宁农业品牌建设规划(2020-2025)》《关于加快推进辽宁农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农业品牌建设的政策供给。充分发挥盘锦大米等产业联盟作用,通过品牌发布会、推介会等形式宣传推介辽宁品牌农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制定《辽宁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实施办法》,建立分类别多层级的辽宁农业品牌目录体系。制定辽宁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的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好辽宁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盘锦大米、大连海参、大连大樱桃、东港草莓4个区域公用品牌登录央视重点宣传。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农业品牌覆盖率和品牌价值明显提升。 

      3.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从2016年开始,全省始终把投资超100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作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要举措来抓,每年实施超100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200个以上,年平均完成投资100万元以上,为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截止2020年底,全省初具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达到21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0亿元(总部企业统计数据解捆,数据下降),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亿元的集聚区达到11个。三是加大培育重点龙头企业。截止2020年底,全省共培育壮大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36家,其中国家级64家,在全国排在第7位。四是深入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开展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整县创建试点和农业产业示范强镇建设。全省共开展14个县(市)、28个农业产业示范强镇建设和81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展了辽宁白羽肉鸡、小粒花生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农村产业融合争先创建试点、农业产业示范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探索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多种模式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三)聚焦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超过98%的村完成登记赋码颁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省市县乡四级监管、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辽宁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覆盖所有行政村。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统筹各类项目资金,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2020年开始,先后在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等17个乡(镇、街道)启动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试点工作,在于洪区、沈北新区、旅顺口区、海城市等3+1个地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二、下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1.强化县域统筹,突出底线红线,先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强约束指标摆进去,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对于农产品初加工、特色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用地,可以规划在村庄范围内,其他工业项目则要推动进园区、进开发区,确保乡村山水格局总体稳定。    

  2.进一步补齐公路短板,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对具备条件的窄路面农村公路实施加宽改建,大幅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全力补足缺桥少涵需求,打通一批通行需求大、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断头路,解决绕行困难问题。基本形成广覆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进一步提升提高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助力全省乡村振兴。 

  3.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加强农村供水顶层设计,以规模化供水工程、稳定水源工程和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为主线,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喀左、盘山两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工作,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竞争立项工作,争取国家支持。 

  4.启动村庄清洁行动,印发实施方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建设。指导各地抓好垃圾分类,补齐设施短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普查。实施黑水资源化管理和灰水管控,探索治理模式,完成农村黑臭水体再次排查。深入推进畜禽粪污利用,加强30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33个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有效提升农业废弃物利用水平。 

      (二)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1.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统筹资金支持,全省计划新发展设施农业10万亩。巩固提升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水平,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2.将以贯彻落实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为主线,以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载体,以推动农产品营销推介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农业品牌覆盖率和品牌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全省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强化项目建设,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为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将重点指导村(组)规范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好换届选举后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变更工作,做到应改尽改。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明确各类资产管护主体。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统筹各类项目资金,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充分利用全省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利用改革和三权分置成果,推动集体资产资源线上交易,提升交易溢价率,多管齐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429日通过,将于20216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公布施行具有特殊的意义,标志着乡村振兴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推进的新阶段,也赋予了农业农村部门对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重要职责。 

  我省已将《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2021年立法计划中立法论证项目。认真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推动各地按照中央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快形成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清晰明确的责任落实机制和动真碰硬的考核督查制度, 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内容纳入《辽宁省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推动各地强化调研督导、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着力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切实做好该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推动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