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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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建〔 2021 61

王国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坚持高位推进,健全政策体系,连续多年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秸秆利用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省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工作体系,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原则,提出了“五化一建”(即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的发展战略,明确了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等3个重点补助环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优惠政策。将秸秆初加工用电纳入农用电价格范围,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将秸秆储存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解决用地难问题;将符合条件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和畜牧机械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 

  201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连续多年将我省列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共安排专项资金5.3亿元,在3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中,2020年筹措资金1.4亿元,支持项目县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重点领域和收储运体系建设,促进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我省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将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压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组织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辽宁省农业发展中心、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等多个科研单位与试点县、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院县合作”、“院企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了分区域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模式和作业标准问题,攻克了生物质炉具“结焦”、秸秆沼气净化提纯等难题。同时,辽宁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对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统筹规划指导,结合各方研究,提出包括无土有机栽培基质技术模式、秸秆综合利用固化加工循环技术模式、秸秆饲料化技术模式等技术方案,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试点项目的有效推进,各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我省连续2年在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组织的绩效考核中排在前列。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5年的80%提高到202087%以上,提前两年完成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目标。在试点过程中总结归纳了一批好做法、好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民参与的有效机制,在全省产生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我省研发的秸秆炭基肥技术作为2020年十大引领性技术,由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发布。我省研发的秸秆直燃锅炉,直接利用田间打捆的秸秆作为燃料,热效率高、节能环保、成本低廉、使用方便,被农业农村部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 

  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亿元,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用于包括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支出,并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补偿机制,抓好季节性秸秆还田和离田作业,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紧盯秸秆利用重点环节,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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