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建议 (第141110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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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建议》(第14111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质量安全是生态农业的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不仅关系到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也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舌尖上”的安全。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重大民生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各级农业农村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近年来我们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2022年蔬菜水果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了99.5%。但由于我省农业产业基础、组织结构、消费方式和市场秩序的原因,正像王猛代表所提到的“蔬菜瓜果中的农药残留问题一直是消费者餐桌上的一大隐患,也是我们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为解决上述问题,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一是压实政府属地化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绩效考核这根“指挥棒”的作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不断提高考核权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如沈阳、朝阳、营口等地,均通过绩效考核明确了市、县、乡三级政府的属地化管理责任,甚至延伸到村。二是压实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建立机构、整合资源、充实力量,以监管、执法、检测、认证机构为依托,落实了农业内部责任主体;通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凝聚了监管合力;通过开展农业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三是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通过普法宣传,使生产经营者明晰自己第一责任人的义务;通过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通过建立生产记录、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等信用手段,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队伍建设。机构改革以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认证机构基本健全。但机构改革后,监管体系部分职能被弱化。特别是市县检测机构大部分被整合。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现场考核工作。目前通过“双认证”检测机构49家,其中,有25家市县检测机构获得“双认证”。二是每年对省级考核认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每年组织“双认证”检测机构所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能力验证。四是为推动我省县级质检机构更好地支持服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五是为加强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下发了《关于稳定和加强农村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通知》。六是按照“双随机”原则,每年组织专家组对10家“双认证”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

(三)强化问题导向。一是良好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风险监测、评估、会商和监督抽查“四位一体”风险管控工作制度已经建立;农产品监测、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日渐成熟;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良好协作长效机制日臻完善。二是执法监管重点前移。基层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监管链条不断延伸,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三是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的同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四是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大幅提高。近几年,省本级财政连续三年安排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700多万元开展省级蔬菜等农产品监测工作,年均监测样品数量达到5000个。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计划完成市售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5.7万批次。加大市场环节“源头”抽检力度,每年针对全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抽检数量增加到5000批次。连续三年开展“三棵菜”等高敏蔬菜的风险评估,为风险隐患排查和精准执法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五是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实践检验。及时修订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舆情实时监控、风险评估和形势会商等制度,构建起了“属地负责、行业指导、上下协同,积极应对,有效管控”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绿色发展。突出强调“抓行业协同抓安全,抓生产必须抓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推动地方标准制(修)订进程。现行有效标准总数达1000多项,涉及蔬菜、水果等农业领域。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管控。下大力气看住“药瓶子”,管好“肥袋子”,守住“安全线”,通过采取统防统治、绿色防治和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等措施,严格生产过程管理,加强源头治理,确保优质农产品“产出来”。三是加大标准宣贯和示范推广,树立标准为产业服务的理念。组织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为简便易懂的操作规程和明白纸,推动规模化生产主体有标可依,按标管控。

(五)强化改革创新。一是工作机制取得新突破。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推动农业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东港市、大石桥市、法库县等部分地区组织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将规模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做到源头赋码、标识销售、远程追溯,实现了“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全省共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个,市级平台1个(沈阳市),县级平台14个(法库县、东港市、大石桥市等)。采取了“双随机”飞行检查等新手段,加强对蔬菜等农产品的质量监管。

(六)强化示范带动。东港市等两批15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简称“农安县”)样板作用突出,发展后劲十足,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不断扩边展沿,开辟了许多新的工作领域。同时,也引领带动了省内的创建工作,成为了各市县学习借鉴的榜样。第三批国家农安县盖州市、北票市、凤城市、灯塔市等4个县市安全县创建正准备迎接国家验收。

二、存在的困难与挑战

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农业标准化水平依然较低。由于小规模种植、一家一户经营的耕作方式,制约着农业标准化全面快速推广,相应地,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二是监管能力依然有待提高。受机构改革影响,不少县市检测机构被划转,部分乡镇监管站职能被撤并,基层监管工作经费不足,手段不强,力量不够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从近几年风险监测结果和专家会商分析发现,主要是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禁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问题、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违反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下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工作措施

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农业农村部门将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动力,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产”“管”并举,坚持依法履职,高质量地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制定完善农业地方标准并推动标准实施。同时,要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示范推广,通过“明白纸”、“挂历图”“口袋书”等方式,及时将标准转化成易学好用的技术规程,推广到田间地头。加快推进规模化主体按标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帐,通过加强培训,使生产者尽快学会记录;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用药用肥等重要生产信息,强化生产过程管控。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领域、源头管控”等持续发力,严防、严检、严查、严打、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一是深加大农资打假力度。针对农药残留、非法添加、违规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加强监督抽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社会共治水平。加强农药等重点农资质量监督抽检、证后监管和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将绿色优质农资和质量安全先进实用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二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培训力度,推动“三个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加快制定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机制。尽快建立完善监管主体名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要率先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记录及生产规程违法行为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三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针对禁限用农药使用、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剖析案件原因,追根溯源,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线索准确、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在配合抓好国家例行监测工作的基础之上,组织制定省级和市县“1.7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为监管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强化监督抽查。根据风险监测结果,督促问题突出地区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做好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建立监测不合格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制度。三是加强风险评估。以影响农业产业发展、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蔬菜、水果)和风险因子为重点,安排专项经费开展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风险防控策略,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名片”效应,加快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坚持典型引路。总结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安全县创建经验和成果,加大示范推广,发挥安全县创建的“四个样板”(即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体系建设和社会共治)作用。二是指导管理。对正在创建的国家安全县,强化日常指导,督促创建进度,按照标准创建。三是积极申报。今年农业农村部计划开展第四批国家安全县创建工作,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整市创建。对已命名的国家农安县,将开展监督检查、跟踪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五)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行动。进一步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指导地方加大平台建设力度,提高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服务性。在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部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引领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引导蔬菜种植大户、蔬菜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追溯平台,积极推广“二维码”农产品包装标识,逐步实现规模生产者的农产品及获证农产品、农资产品全部可追溯,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

(六)继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2023年是”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最后一年,要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持续出重拳、用实招,强化执法办案,坚持检打联动,严打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要大力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

(七)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认真落实部、省《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意见》中关于“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总体要求,推动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出台政策文件,配足人员,配强手段,加大投入,确保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正常有序运转,功能作用充分有效。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宣传培训,培养壮大乡镇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