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做好秸秆还田工作的建议(第141109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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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秸秆还田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秸秆还田补助政策
近年来,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一是2022年(下同)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1.21亿元,重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重点领域和收储运体系建设。二是筹措下达资金3.87亿元,支持实施保护性耕作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及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三是筹措下达资金6.5亿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秸秆粉碎还田机、压捆机等回收处理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予以支持。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密切配合省直有关部门,优化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秸秆还田相关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自2021年以来,每年在典型黑土区实施“秸秆还田”400万亩、“秸秆深翻+有机肥还田”200万亩。2021-2022年以改善黑土地土壤理性化性状、增强保水保肥能力为目标,争取中央资金2.93亿元,在全省17个典型黑土区县范围内实施“免耕、秸秆还田、碎混翻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面积770万亩。下一步,将继续围绕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秸秆还田技术措施的推广,加强学习交流,使广大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政策、理解政策,调动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为秸秆还田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对秸秆还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树立一批典型样板,营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利用条幅、标语、广告牌等形式,宣传项目实施成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和开展学习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合作社等项目实施主体的培训,提高秸秆还田技术的应用水平。下一步将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组织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推广优质的秸秆还田技术,进一步构建 “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同时,将统筹协调科研、教学、推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技术攻关,完善相关标准,推动秸秆还田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应用。
三、关于有条件的地方尽量用过腹还田或者堆沤还田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秸秆还田政策支持力度,通过项目示范引领带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有效促进了秸秆的资源化利用。2009-2017年,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近1.8亿元,通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支持开展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在全省36个县累计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761万亩,还田秸秆约230万吨。
四、关于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省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2015-2022年,共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10.8亿元,推进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采取有机肥施用、肥沃耕层构建、种植结构调整等综合措施,治理黑土地退化面积890万亩。以解决“土变瘦了、土变硬了、土变薄了”等问题为导向,依托已有科研成果,针对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将秸秆还田、积造施用有机肥、轮作培肥、深松深翻等技术措施组装配套,形成了以黑土地厚沃耕层培育为主的治理模式。通过建设高标准项目集中示范区,设置示范区标识牌,对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内容和技术进行展示,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并采取现场观摩等方式,展示技术,宣传效果,用实际成效带动周边农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广秸秆还田和农家肥堆沤还田技术,加大实施效果展示宣传力度,引领带动应用秸秆还田技术,加快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我省耕地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为实现土壤培肥地力奠定坚实基础。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