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统一打造辽河流域大米品牌的建议(第141132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编辑:李滨
  • 来源:

丁菊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统一打造辽河流域大米品牌的建议,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品牌建设推进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近年来,我厅重点围绕粮油、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特色农产品等六大特色产业,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品牌。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行动,加强营销推介和产销对接,农业品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辽宁省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南1.0》,公布盘锦大米等首批辽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提升盘锦大米等优势品牌业界影响力。截至2022年底,培育辽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64个。盘锦大米等15个品牌入选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盘锦大米等3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二)加大宣传力度。2020-2022年,我厅持续在央视投放绿色农产品广告,重点宣传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大连海参、大连大樱桃、东港草莓等5个区域公用品牌。截至2022年12月底,辽宁特色农产品宣传片累计覆盖全国48.01亿人次,约6.1亿(不重复)人,占我国近半收视人口,有3亿观众观看宣传片3次以上,对辽宁优质特色农产品有了良好认知并提升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我厅还在辽宁卫视黄金栏目档开辟辽宁农业品牌宣传专栏,共播出盘锦大米、东港大米、营口大米、大连大樱桃、东港草莓等知名品牌50期,讲好辽宁农业品牌故事。

(三)强化产销对接。依托组织参加重点农业展会,举办专场推介会,促进产销对接。先后组织我省16个大米(杂粮)企业参加2022世界高端米业大会,通过优质平台宣传推介“辽米”品牌。盘锦大米(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等11个企业荣获优秀品牌奖,有效扩大了业内影响力;组织40家农事企业参加第二十一届长春国际农博会,搭建双方产销对接平台;组织盘锦大米146家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交会,参展产品600余种,邀请面向西南地区重点采购商89家。本届农交会开幕当天,成功举办辽宁优质特色农产品西南地区(成都)推介会,由沈阳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集中宣传“辽米、辽蔬、辽果、辽畜、辽鲜、辽花、辽药”等“辽字号”品牌。

二、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种子研发

(一)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充分利用全省稻田资源,拓展养殖空间,积极探索复合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发挥稻渔共生耦合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稻田渔业。大力推广稻田养蟹模式,实现一水两用、一地双收,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自2020年开始,我省连续三年将新增稻渔综合种养按照100元/亩的标准纳入稻谷补贴,极大的提高了种养殖户的积极性。2022年,全省新增稻渔综合种养30.1万亩,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到150万亩。在稳步扩大稻蟹综合种养规模的同时,逐步开展稻虾、稻鱼、稻鳅等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和示范推广,全力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种、养、加、销、游”一体的稻渔产业发展模式。

(二)鼓励优质水稻种子研发。我厅联合省科技厅印发《种业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围绕保障国家战略需求、做大辽宁地方特色两个方向,聚焦优质、高产、多抗等指标,计划“十四五”时期完成水稻等16个品类的育种攻关任务。2022年,省科技厅已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水稻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种源创制等关键技术攻关,执行周期3年。为了调动各类种业创新主体投身种业创新的积极性,从2022年开始,我省实行了优良品种选育与推广后补助政策。2022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对5个优质水稻优良品种和“辽丹黑猪”新品种实施了品种选育与推广后补助政策。

三、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一)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我厅印发了《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辽农合〔2022〕107号),明确“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担当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与小农户能力持续提升相协调”。与省林草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辽农合〔2023〕62号),指导各地区开展合作社章程规范化建设,推动盈利按顺序分配,健全经营主体服务体系,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目前,在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农民合作社6.6万个,示范类合作社达到3630个,比2018年增长了31.8%;在农业农村部名录系统备案9.4万家庭农场,比2018年增长了11.3倍。

(二)持续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以农业生产托管为引领,以财政项目实施为牵动,将其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已经达到3万余个,从业人员13.6万人,年营业收入30亿元,服务小农户160余万户,年服务面积超过6000万亩次,50%以上是对粮食生产服务,在服务规模上居全国第11位。

四、下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辽河流域大米品牌打造,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一)完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制度。建立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制度,制定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推选标准,开展农业品牌评价与发布,进一步完善区域公用品牌管理。以项目带动、政策推动、标准引领、多方协同、典型促动为抓手,建立健全精品农业品牌培育推进机制,推动优势资源向纳入培育计划的品牌集聚,做强优势,做精产品。

(二)持续推动惠农政策。继续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鼓励优质水稻种子研发,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推动我省三农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依托展销平台提升品牌影响力。依托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交会和第十三届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平台,为盘锦大米等特色农产品设置专门展区,举办优质特色农产品推介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

(四)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力度。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品牌宣传推介。重点支持“辽米、辽菜、辽果、辽畜、辽鲜、辽药、辽花”等“辽宁七品”品牌,将“辽米”中的盘锦大米进行重点品牌宣传。及时总结提炼精品培育的经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业品牌主体不断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和水平。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