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54号关于严厉打击转基因玉米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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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17〕41号

朱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转基因玉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农委始终围绕在研究上要大胆,坚持自主创新;在推广上要慎重,要确保安全;在管理上要严格,要依法监管的国家转基因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决策和部署,以明职责、严执法、治源头为主线,全力打击非法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着力构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关于国家商检部门退货问题 

  转基因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价,需要取得本国研发安全证书和出口国进口安全证书,缺一不可。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由农业部负责,经过安全评价并发放安全证书的都是安全的。2013年,MIR162抗虫玉米尚未取得农业部发放的安全证书,商检机关退货处理于法有据。201412月,农业部批准了先正达农作物保护股份公司生产的进口用作加工原料抗虫玉米MIR162。目前,我国共批准发放7种转基因植物的安全证书,其中转基因抗虫棉和抗病毒番木瓜已经商业化种植。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玉米、大豆、油菜。 

  二、关于《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问题 

  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51日起,该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和为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禁止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进境转基因或者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条例》中所提的玉米、水稻、大豆是指通过品种审定用于商业化种植的粮食作物,截至目前,我国尚未批准任何一种用于商业化生产的转基因玉米、水稻及大豆。而《条例》中提到的种子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特指非法,这与《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不相抵触,属同一法律框架下调整的被监管对象。 

  三、关于从源头抓起的建议 

  2009年起,省农委严把品种审定和制种关,加强源头治理。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对参加辽宁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的全部玉米品种强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对存在问题的立即终止并退出试验。2015年,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又研究决定,品种参加预试前必须提供农业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非转检验报告,再一次提高了准入门槛。7年来,累计开展了14次检测(复检)工作,共计检测玉米品种样品792份(含对照),责令10个非法品种退出试验。今年2月,省农委向各市农委印发了《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1747号),提早部署全年监管工作,并明确对违规进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亲本繁殖和开展试验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加强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管理,推进生物育种专区建设,逐步将转基因南繁试验纳入专区管理。 

  四、关于禁止农民种植转基因玉米的建议 

  201621,辽宁省政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协调会议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将禁止经销、种植非法转基因玉米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沈阳、辽阳、葫芦岛市政府召开了各涉农区、县(市)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其他市也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布置专项工作。沈阳、铁岭、朝阳等市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鞍山、辽阳、葫芦岛等市成立了由市农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了文件及工作方案,重点县成立各类领导小组51个,做到了重点地区全覆盖。 

  3711日,以省政府督查室名义对沈阳、锦州、阜新、鞍山、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市进行了非法种植转基因玉米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采取先查验,后座谈的方式,实地督查了8个市、19个县(市)、30个乡镇、37个村屯,检查种子经营门店63家,走访了100多位农户,召开座谈会40余次,听取当地政府对非法转基因玉米监管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交换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地要确保2016年转基因玉米种子不下地的要求,达到了以督查促落实、促整改的目的各地累计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达3358人次,广播电视宣传3319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7.7万次,粉刷标语9036条,营造了不卖、不买、不种非法转基因玉米的良好舆论氛围。农民朋友们也掌握了政府严禁种植非法转基因玉米的具体政策。 

  五、关于粮食收储的建议 

  现阶段,国家粮食局是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政策由国家粮食局制定,或全国性的或分品种区域性地出台相关粮食收购政策,各省都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下达的相关粮食流通政策。近年国家未就转基因玉米收购问题出台任何相关文件,因此,我省作为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产量最少的省份,暂不宜单独出台相关收购政策,否则会造成区域性的玉米收购市场混乱。 

  然而,我们为了把好粮食收储这个关键关口,20163月以正式文件方式向农业部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对转基因玉米的收储政策,即要求各级粮食收储企业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对查出的转基因玉米不予收购,彻底打消农民观望及侥幸心理,化解粮食收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 

  六、关于安排工作经费及配备检测设备的建议 

  去年23日,省农委向各市农委印发了《辽宁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通告中明确2016年开始将在地方储备粮收储单位配备转基因成分检测仪器设备。因购买和种植非法转基因农作物种子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省农委在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种子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专项资金100余万元,用于日常执法和普及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方法等工作。通过多方争取,将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为执法监管提供经费保障。20162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分工,形成了与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等部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研发、生产、加工、经营、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向社会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培训检测人员,深入推广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方法,强化监管手段,保证监管工作常抓不懈。 

  目前,我委监管工作严格依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按照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要求,对发现的非法转基因种子按照假种子进行处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立法机关及省政府法制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适时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积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让社会公众理性看待转基因问题,继续加大对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的打击力度,努力净化全省种子市场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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