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01号关于在农业生产中避免土壤污染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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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17〕34号

 康杰委员:

  《关于在农业生产中避免土壤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与科普工作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加强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是必要的,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民的生产培训和资金投入,培肥地力,推动有机肥的施用和秸秆还田技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研究可降解覆膜技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中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我省正在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省环保厅将随着土壤详查工作的开展,逐步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各种环保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社会氛围。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

  二、做好土壤污染基础性调查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于2003-2010年开展了辽河流域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了辽河平原7.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质量调查工作,并计划与中国地质调查局一同开展辽西和辽东剩余7.6万平方公里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工作,查清我省土地质量状况。根据国家部署,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2〕3号)要求,2012-2015年,省农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制定了《辽宁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技术方案》,并按计划开展了相关普查工作。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将摸清全省工矿企业周边、大中城市郊区、污水灌区等重点区域和一般农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底数,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建立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制度,为合理设置国控点、省控点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省农委组织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和种植业结构调整试点,为科学指导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农业结构调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提供实践依据。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由环保厅牵头,省国土厅、省农委配合,于2017年启动了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详查。我省将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为污染土地的修复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我省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基础上,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成我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三、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1.指导科学施肥,防治和减少肥料污染。积极争取农业补贴资金,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减少化肥用量,减轻面源污染。一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2009-2017年,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近1.8亿元,对农民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给予补助,在36个县累计推广秸秆还田腐熟、增施有机肥等地力培肥技术1020万亩,提升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促进了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轻了面源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二是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2015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2亿元,在法库县、铁岭县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增施有机肥模式、粮豆轮作培肥模式、绿肥套作、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及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等黑土地保护利用措施20万亩。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显著提高,黑土地水土流失得到遏制,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黑土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指导科学用药,防治和减少农药形成的污染。一是积极推进“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害非化学防控技术措施。通过推广应用杀虫灯、诱虫板、昆虫性诱剂等非化学防控技术措施防治农作物病虫,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少农药面源污染。二是实施玉米螟绿色防控项目。2014-2016年在全省玉米主产区实施玉米螟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项目,三年累计实施面积8800万亩以上,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600余吨。辅助以白僵菌封垛等技术,显著减少农药使用量。三是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建设项目。2012-2017年在全省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建设项目,几年来累计装备了1482台(套)大、中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通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建设项目有效的提高我省农药利用率,使得我省农药利用率由2013年30%左右提高到2016年36%,提高了6个百分点,从而减少农药污染。四是在农药试验示范基础上,组织专家编制发布《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适用农药械名录》,向农民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农药,指导农民合理购药,科学用药,减少盲目用药带来的面源污染。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宣传,开展农民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培训指导,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减少农民乱用农药现象。

  3.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点监测工作。按照农业部下发的《农田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监测技术规范》和《农田氮磷地下淋溶流失监测技术规范》,省农委制定了《全国地膜残留监测网国控监测点(辽宁)建设方案》和《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国控监测点(辽宁)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农业面源污染调查,2013年开始,我省在沈阳市、锦州市和营口市建设了5个农业面源污染长期定位监测点及10个地膜残留监测网国控监测点,并开展了相关技术培训及监测工作。为测算N、P、K等元素流失量、农田面源污染负荷提供决策依据,为提高地膜质量、回收率和地膜残留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四、继续推进我省有机农业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我省通过加强土壤污染源普查,治理工矿“三废”,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016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69个,绿色食品351个、企业165家,有机食品70个、企业20家,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截止目前,全省有效无公害农产品2443个,绿色食品1010个、企业476家,有机食品70个、企业20家,农产品地理标志42个。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根据“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配合完成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2.积极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积极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和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有效实施,为避免土壤污染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农药品种结构、大力推广生物农药,提高农药利用率、推广环保剂型、减少农药用量。加强农药科学使用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引导农民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购买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断减少农药带来的面源污染。重点扶植植保专业化合作组织,通过项目引导,政府购买服务,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升植保专业化合作组织病虫害防控能力和水平,示范引导农民用药,减少农药使用量。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