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77号关于完善辽宁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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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17〕50号

唱贺奇、孙玉良委员:

   您们关于完善辽宁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现状

2015年我委对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摸底。摸底主要采取分层两阶段整群抽样统计方法推算结果,根据抽样统计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省1072个涉农乡(镇、街道)共有农村实用人才42.59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40%。其中:

1.生产型人才。包括农村种植能手、养殖能手、捕捞能手和农产品加工能手,共有23.17万人,占农村实用人才总数的54.42%,比2010年(63%)低近9个百分点。

2.经营型人才。包括农村非农产业主要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各类中介服务活动从业者,共有7.20万人,占农村实用人才总数的16.92%,比2010年(22%)低5个百分点。

3.技能型人才。包括获得农作物植保员、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农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农村沼气工、种子繁育工、畜禽繁殖工、园艺工等国家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的农村劳动者,共有6.15万人,占农村实用人才总数的14.44%,比2010年(7.5%)高7个百分点。

4.带动型人才。包括铁匠、木匠、瓦匠、石匠、厨师、水电工等,在农村建筑业、装饰业、制造业、加工业、餐饮服务业起包工揽活、带队施工作用的能工巧匠,共有3.86万人,占农村实用人才总数的9.06%,比2010年(6.2%)高近3个百分点。

5.社会型人才。包括从事农村文化演艺、体育杂技、医疗卫生、商品零售、交通运输、职业介绍、秩序维护、纠纷调解、民俗传承、志愿公益等社会活动的农村劳动者,共有2.20万人,占5.17%,比2010年(1.3%)高近4个百分点。

二、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面临的问题

面对新常态下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三农”事业决胜发展,对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的强劲需求,全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上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总量仍不够充足。尽管“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较“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人才总量实现了较大幅度增加,在农村劳动力总人数中所占比例也有较大提升。但与京津鲁苏浙等经济发达省份和地区相比,每万名乡村人口中农村实用人才绝对数量仍然较少,远低于韩日等邻国,更逊于欧美发达国家。并且人才总量的不足在省内不同地区之差异也很明显。偏远地区、传统农业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尤为短缺。既患寡又患不均。

二是结构仍不够合理。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紧密融合、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离不开结构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的服务支撑与引领带动。目前全省农村实用人才中主要从事一线种植养殖活动的人才,即生产型人才占比达54%,比国家规划的同期目标值高15个百分点。而与涉农二、三产业,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科教文卫保障、农民居家美化及身心健康调理等产业发展密切的技能型、带动型、社会型人才则明显偏少。这种结构上的“短板”,必然会影响到人才整体作用的发挥。

三是素质仍不够优秀。2010年底时,全省农村实用人才中40岁及以下的占41%。本次统计的这一数值,已不及30%。表明思想活、干劲足、精力旺的年轻人在农村实用人才中的占比有较明显下降。初中学历人才占人才总数的七成以上,仍有10%的人才只念过小学或干脆没上过学。相反,中专(包括高中)及以上学历人才堪称稀少。95%的农村实用人才没有经过农民技术职称鉴(评)定,尚无表明其技术水平的客观依据。特别是,未上过学人员、未经技术水平鉴定人员,集中在生产型人才中。这些都说明,靠祖传、凭经验种地,仍是全省第一产业的主流模式。

三、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做法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平台,实现人才培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和中介机构的引导作用,大力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绿色证书”是我国农民科技培训的一项基本制度,主要是按农业生产岗位规范要求对广大农民开展培训,培养农民技术骨干。我省从1991年开始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培训,10多年来,全省在74个农业县(区)开展了绿色证书培训工作,覆盖率达100%,培训绿证学员18万人,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加快了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二)以农技院校为依托,创新培训手段,实现人才培养与农民整体素质提高的有机结合。一是通过项目合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农校和科研单位的互动,选送有潜力的农村青年到有关院校进修,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二是实行农村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在农村初中开设专业课程,对学生实施双重教育,既学初中课又学专业课,并开展实训教学。由农村初中和职业学校共同组织教学和学籍管理。学习期满后,对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学员,由职业学校颁发由省教育厅验印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三是加大电教培训力度,通过电教提高农民素质和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三)以科技示范基地为平台,发挥示范作用,实现人才培养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机结合。一是实施“龙头”示范工程,建立各种类型的科技示范基地,从政策、技术、服务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把示范基地建成各类科技示范服务的窗口,发展成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的样板。二是定期向社会群众发布农技培训信息,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到科技示范基地学习,现场观摩,转变观念、拓展思路、提升能力,接受实地指导。三是组织科技示范户和技术人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培训,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激发农村实用人才学习技术、投身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四)以“请进来,走出去”为渠道,里外结合,实现人才培养短期性与长效性的有机结合。一是利用农闲时间和农事季节、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以“三下乡”、“科技之冬”的形式对农民进行“一事一训”、“一技一训”;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赶科技大集和农产品交易会来专门宣传,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万农民上网工程,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掌握大量的农业生产技术和信息;四是开展农业“110”服务。为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组成农业“110”专家组,随时给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此外,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每年都结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以现场会、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

四、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展望

一是在我省实施的以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中,鼓励各市扩大从农业院校招募支农人员的规模,充实基层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力量,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兑现相关的生活工作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三支一扶”计划支农人员在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深造、创业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的,享受相应的加分、免费培训或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二是鼓励省内各相关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扩大从农业院校毕业博士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规模,并按照政策兑现相关待遇,其中招收的企业项目博士后按照规定予以经费资助。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机制

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健全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和科学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坚持“多元合作”,健全部门配合机制,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行目标管理,健全工作考评机制,应将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年度考评,总结表彰先进,推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更明确、培养开发更有力、成效更显著,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二)采取有效培训措施,建设多样性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从我省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以解决“三农”问题为目标,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了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注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各类新经济组织、农业示范基地等,开展岗位培训、技术指导、技术交流、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培养不同类型农村实用人才。通过培训让全省广大农民、农事企业法人、一线技术人员等步入大学接受系统化的技术培训,把最新的农业知识、农业技术和农业信息带回农村,为返乡创业提供技术支撑。省科技厅将在沈阳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院校重点围绕全省农业新兴产业、特色主导产业以及贫困地区产业需求开展培训,计划开设海水养殖、淡水养殖、养猪、果树、蔬菜、食用菌、小浆果栽培、牛羊生产、园林花木、林下经济、设施农业等11个专业。

(三)优化服务,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平台

构建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服务体系,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三互”(互联、互通、互动)农业专家系统为载体,构建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市场化配置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人才市场,逐步实现城乡人才的平等竞争。优化政策环境,为农村实用人才成才创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沟通协调国家农业部和省人才管理部门切实制定和落实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设立、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支持农村实用人才成才兴业。

1.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科技化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等事业。到我省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政策规定申报扶贫项目,争取当地的扶贫政策支持。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落实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配合省人社厅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清障减负各项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开辟大学生创业专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着力培育一批领军型大学生创业者。加快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产业园区,完善农村电商村级服务站,培养一批高校毕业生服务站经理人。福利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县农村发展涉农产业,给予平台、金融等扶持,优先享受各项创业优惠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对其中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几年来,省农委在农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更坚定了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两位委员提出的建议,协调省人社厅和省科技厅,组织好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的制定,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水平,进一步尊重人才、爱护人才,提高我省农业行业人才的社会地位,为我省的“三农”工作,也为辽宁的振兴提供更可靠的人才支撑!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