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94号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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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17〕45号
康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您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建议符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措施切实可行,操作性也较强。其中大部分建议正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其余部分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采纳和改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百姓的餐桌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下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监管能力也不断提升,我省农产品(种植业)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省人大近日已经通过了《辽宁省农产品这里安全管理条例》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最大的问题是农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能很好的落实,上市产品缺乏包装和标识,因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势在必行,近年来各级政府已经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作为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已经明确。农业部正在调研、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农业部开发的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已经试运行。
追溯的核心目的是落实生产、销售企业的主体责任。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产品追溯称为“外追溯”,上市农产品追溯到生产主体的条件已经成熟;以生产企业为主体的“内追溯”在我省部分生产企业试运行。
2.辽宁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基础数据已经完善并部分实现自动上传。全省7000万亩耕地、果园农产品环境质量检测(土壤、灌溉水、大气)已经全部完成,其中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的产地占全省耕地、果园总面积的97%以上,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已经开展了备案制试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生产企业、合作社)认证“三品一标”的有3500多个产品。每年各级政府开展的农产品定量检测达到10000个,定性检测(速测)20万个以上。以上信息正在逐步录入监管平台。
3.整合资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已经建立并试运行。省农委整合多方面资金和资源,投资200多万元建立了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并已经试运行。省级平台由农业投入品备案、农产品追溯、投诉举报、检测数据自动上传管理、舆情监控、收储运监控、标准管理等7个子系统构成,基本实现了农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监控、主体责任可追溯、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隐患可防范、危害程度可评估、监管信息可共享”,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强化了工作手段。目前,省级平台收录农残速测数据4.1万余条(部分实现了乡镇检测信息自动上传)、农业投入品备案信息500余个,布控投入品监管点1000个,农产品追溯生产面积380万亩,高效化、智能化、信息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初步形成。
省政府还将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列入2015年民生工程,在省商务厅的推动下,2013年沈阳市被商务部确定为全国第四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已经完成调研、技术招标工作,预计2017年完成。大连市追溯体系已经投入运行,现已经覆盖2家屠宰场、2家蔬菜批发市场、1家肉类批发市场、44家大中超市、248家社区菜店和105家农贸市场。在此基础上商务厅还将再选择2至3个城市开展追溯试点。
4.部分市、县已经开展了农产品追溯的试点工作。在沈阳、辽阳、朝阳、绥中推动开展市、县级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举办系统对接讲解培训会5期,培训人员200人次,对各地软硬件准备、技术支撑情况进行了查验和研讨。其中沈阳市累计投入300万元,建设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其所属法库、新民、辽中等县同时建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其中法库县投资350万元在北方种子大市场购置3000平方米办公楼,全部用于农业监控中心建设。朝阳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在时间短、任务急的情况下,筹资20多万元,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首批监控试点已顺利投入使用。辽阳市已筹备资金600万元,积极筹建监管信息化平台。
5.大力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主体。省农委开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为各市、县、生产企业预留了接口,无偿提供给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同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加入。省农委在沈阳开展试点,追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企业43家,生产面积300万亩;省农垦局建立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将所辖农场全部纳入了质量追溯范围。
6.积极推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我委于2003年-2007年间曾在沈阳、大连、鞍山、营口开展过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但由于农业部门没有市场管辖权,效果都不理想,没有取得预期效果。2014年,我委代省政府起草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辽政办〔2014〕35号), 明确提出要在全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对市场准出、产地准出管理细节提出规定,包括索证索票、追溯内容、准出证书格式等。产地准出是市场准入的基础,目前省食药局、省农委已经就此达成协议,在沈阳、大连开展工作试点,选择企业16家,专业市场2个。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推广到全省,形成市场倒逼机制,促进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自身需要增加功能,配备必要的监控、追溯等硬件设备,完善收贮运管理系统、农业标准管理系统、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管理系统。
同时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做好与农业部国家级平台的有效对接,形成全国一盘棋,促进辽宁省农产品销往京、津、唐主销区,走进全国大市场。同时与省商务厅已建的肉菜产品流通追溯平台进行衔接,实现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
2.在部分市已经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指导各地争取本级政府财政支持,加大平台的建设力度,在与省级平台实现上下联通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扩充业务板块系统,提高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服务性。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共15个县、1个市)要全部建立追溯信息平台,全面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
大力推广沈阳市、法库县、大洼县、朝阳县、辽阳市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先进经验。加大监控试点覆盖范围,推广应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软件,全省上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搭建起立体监管模式,强化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追溯体系建设。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下一步,我委将重点联合省食药局、省商务厅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首先将“三品一标”认证企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全部纳入追溯平台。
4.实现农产品追溯的目标。追溯的全面实现最终取决于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全面实现。目前农业部门的产地准出已经覆盖全省初级农产品的65%以上,“三品一标”生产面积已经达到全省65%,单由于政府食药监部门的市场准入未全面铺开,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为建立,农产品追溯的全面实现还需要时日。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开创。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多提建议、献计献策。让我们为保障全省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同努力。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