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59号关于加强农作物秸杆有效利用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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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17〕40号

迟维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作物秸杆有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秸杆综合利用工作。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把辽宁纳入秸杆综合利用试点省,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秸杆综合利用,我省把沈阳、阜新两市的6个县(区)作为试点地区,实施全域推进并探索总结经验,取得较好成效。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省财政对秸杆综合利用重点推广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 

  一、总体情况 

  辽宁是农业大省,也是秸秆产生大省。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产量约3340万吨,可收集利用量约2840万吨,主要以玉米和稻谷秸秆为主。其中:玉米秸秆2300万吨,占81%,水稻秸秆400万吨,占14%,其他高粱、谷子、豆类等杂粮以及油菜、花生等,占5%。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主要分布在沈阳、鞍山、锦州、阜新、铁岭、朝阳等地区,东部山区秸秆资源分布较少。 

  2016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为236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3%分别比2014年、2015年提高了8%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2015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80.1%,计划到2020年达到85%。其中: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农用比例达到70%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认真做好顶层设计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做好制度保障。2015年底,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和省委第136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将秸秆综合利用列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九大工程之一。20161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辽政办发〔20168号文件),确定了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总体目标、7项重点工作任务和4条保障措施。20169月,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辽政办发〔2016112号文件),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秸秆焚烧防控追责管理办法。与8号文件从政策法规上相互配套,在两方面实现疏堵结合。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环保的2位副省长任副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18个省直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省农委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由省环保厅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我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多元利用、农用优先的原则,提出了五化一建一管协同推进的发展战略。五化即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一建是指收储运体系建设,一管是秸秆禁烧监管。 

  1.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一是研究制定了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二是将符合条件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全部纳入全省农机补贴范围。三是重点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业。2016年我省在沈阳、锦州、铁岭3个市开展秸秆机械翻压还田试点项目100万亩,在全省开展保护性耕作推广项目200万亩,两个项目分别补助财政资金6000万元。 

  2.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一是省财政投入资金1600万元,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奶牛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场(户)为重点,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等秸秆饲料化生产利用技术;二是对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的用于秸秆处理的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畜牧饲养机械等实行敞开补贴。 

  3.积极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我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扶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推广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鼓励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秸秆锅炉改造。2016年,省财政投入补助资金1000万元,支持以乡镇、村为单位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促进秸秆转化为农村清洁能源。 

  4.积极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一是支持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扩大秸秆食用菌生产规模。二是扶持企业采用发酵隧道等技术开展秸秆基料专业化生产。三是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草坪、花卉、水稻等育苗基质,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 

  5.积极推进秸秆发电及工业原料化利用。一是在抓好黑山、昌图、台安等秸秆发电厂增容改造的同时,科学布局,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建了阜新、康平、新民等生物质发电厂。二是鼓励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板材等新兴产业发展。目前,我省的秸秆颗粒、秸秆饲料、秸秆板材、秸秆肥料、秸秆制气、秸秆发电等技术都很成熟,企业生产运行效果良好。 

  6.积极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我省将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就近就地利用的原则,在秸秆产地半径合理区域内适当预留田块场地用于建设秸秆收储点,并纳入各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前我省已建成收储点、收储中心300多个。其中,阜新惠农热电建设了2个收储量30万吨的超大规模秸秆收储中心。沈阳、阜新等市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三)整合资源,集中项目,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工业、农业、畜牧、能源、环保等产业高度融合、密切相关。省农委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合力。一是研究出台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在土地方面,着力解决了秸秆收储点和堆场等用地难题,将秸秆储存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在用电方面,专门印发了《关于明确我省农作物秸秆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范围的通知》,明确秸秆初加工企业享受农业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在金融方面,对秸秆收储加工企业参照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政策,享受循环经济金融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将秸秆沼气等纳入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将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和运营纳入税收优惠支持范围。二是加强资金项目方面的协作。省以上财政累计投入项目资金2.29亿元用于秸杆综合利用项目。此外,我省还集中项目区域,统筹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粮改饲试点资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等,形成整体合力。特别是农业部、财政部2016年将辽宁列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补助资金8000万元,通过中央财政8000万元试点补助资金的带动,我省6个试点县共整合项目资金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8.49亿元,达到中央试点资金的10.6倍。三是加强日常业务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省农委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联合对201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与省工信委联合开展了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情况调查;与省畜牧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秸秆农用利用工作;与省人社厅联合举办了秸秆综合利用高级人才培训班;与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召开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在全社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秸秆是一种宝贵的绿色资源,秸秆资源化利用是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还存在认识上的差距。所以,我省十分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优惠政策以及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管控措施,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禁烧承诺书》,并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组织技术讲座、典型推广示范等多种形式,推广成熟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2016年全省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上万人次,其中6个试点县(区)共计培训1700余人次。 

  三、下步安排 

  我省一方面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秸杆综合利用的试点和项目政策,另一方面实施好省本级的各项支持和补助政策,同时调动市、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和推进到秸杆综合利用工作。通过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具体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动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通过近2年的工作实践,我省已经形成品类齐全、方式多样、独具特色的秸秆五化利用模式,下一步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确定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的模式和方式,扩大财政补贴支持范围,不断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的专业化、市场化、工业化水平。同时通过财政政策的积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秸杆综合利用方向的投入,共同发挥效力 

  (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由于试点资金有限,2016年我省本着集中投入、提高效率的原则,选择了人口相对集中、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且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沈阳、阜新2市的6个县区进行试点。今年拟扩大试点范围,在秸秆产生量较大、露天焚烧问题突出的锦州、铁岭、辽阳等地区,选择部分工作积极性较高、有一定基础的县进行试点。 

  (三)加大秸杆生物炭技术支持力度。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科研院所、院校积极与企业合作,研究和示范推广秸秆系列综合利用技术,使这些技术在秸秆利用中发挥作用。同时支持利用试点资金项目,推广应用生物炭高值化利用技术、新产品及系列生物炭育苗基质、炭基沼肥等新型、高附加值生物炭基农业投入品,提高生物炭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使其在改土增产、固碳减排等方面发挥效用。 

  (四)支持能源化利用。一是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热电联产)核准权限下放到市级核准,加大地方政府发展生物质能电厂的主动性。二是开展秸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建设。以企业为依托,实施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乡镇项目,在粮食主产区,以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先锋试点,推动乡镇公共服务区域燃煤锅炉改造,以新型秸秆直燃锅炉替代燃煤锅炉,为试点乡镇政府、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公共场所采暖,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依托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能源研究所等单位,对试点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关键环节和产品的技术难点进行攻关,提升科技含量。三是建设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试点。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秸秆沼气示范工程项目,以能源化利用方式处理秸秆。 

  (五)推进饲料化发展。按照《省畜牧局关于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秸秆青(黄)贮、揉碎等技术推广应用,确保全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1370万吨。深入开展农业部粮改饲试点项目,引导发展青贮玉米、优质牧草的饲料作物种植,实现秸秆饲料全营养化高效化利用,推动畜牧业提质增效、种植业增收。大力推广秸秆青(黄)贮、揉丝粉、长秆短喂等实用技术。利用好省级实施的绒肉羊秸秆饲料高效利用配套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秸秆养畜示范项目,结合县级组织实施的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强化技术培训、抓好典型带动、扩大覆盖规模,进一步提高秸秆饲料化加工比例、采食率和消化利用率,充分发挥秸秆资源在促进牛羊等草食家畜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六)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是秸秆综合利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当前制约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瓶颈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建设好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同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建立收储运体系建设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的格局。力争到2018年底,在全省建立起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 

  (七)加强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重点宣传推广成熟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与技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让企业、经纪人、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调动起各级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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