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89号关于加快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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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18〕31号

岳喜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201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2017年,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纳入重点任务,编制了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17-2020年)发展规划,印发了辽宁省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管理办法(实行),推动了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到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691个,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380亿元,出口交货值实现403亿元。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53家,其中,国家级55家。  

  农产品加工业格局基本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广大农民,推动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全省基本形成了以中药材、食用菌、林木及林下特产为主的辽东加工产业区,以设施农业、畜产品、小杂粮、干鲜果为主的辽西加工产业区,以粮油、畜禽为主的辽北加工产业区,以水产品、水稻、水果为主的辽南沿海加工产业区,以畜禽、粮食、果蔬为主的辽宁中部精深加工产业区。 

 

  产业集群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园区集聚,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向加工园区、物流节点、优势主产区集聚,全省形成了一批专业性强、特色鲜明、有一定竞争能力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如沈北辉山、桓仁、朝阳龙城、台安、喀左、盘山、西丰等地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集群优势明显,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农产品加工产品品牌培育进一步强化。每年组织开展辽宁名牌产品认定培训,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辽宁名牌产品。目前22项农产品加工产品被认定为辽宁名牌产品,扩大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积极发挥品牌示范作用,开展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目前我省共批准7个农产品产业集中区域筹建,其中批准命名5个;积极推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 

 

  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创新发展。鼓励批发零售企业以入股、签订订单协议等形式与生产基地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紧密通畅的供销关系。2017年,全省69个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与1011个生产基地实现对接,建设产地集配中心91个,基地直采农产品销售额21亿元,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37%,流通环节明显减少。鼓励农产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现农产品零售规模化、连锁化经营。2017年,全省69个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建设直营连锁零售终端1736个,其中拥有10个以上直营连锁终端的企业有33个,占企业总数的48%,已成为覆盖城区的农产品零售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产品加工业科技不断创新。长期以来我省通过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围绕主导和特色产业持续开展科技攻关,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企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产业为积聚的国家和省农业科技园区等方式,力争通过技术支撑,保障农产品加工新兴业态的发展。 

 

  2018年,按照《农业部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2号)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省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以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为核心,以农产品加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品牌,强化项目引进落地,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项目建设促提升。明确县(市)政府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招商主体责任,围绕本地农产品资源,抓好项目包装和储备,组织相关招商活动,积极引进产业关联度大、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抓好投资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加强项目的跟踪、调度和指导服务,促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二是抓园区集聚促提升。全面落实《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要加强规划指导,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聚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集聚区管理,加强和完善季调度工作制度,严格省级示范集聚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创建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三是抓龙头带动促提升。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级包扶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集团和上市企业。 

 

  四是抓科技创新促提升。引导和鼓励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加工新模式。以企业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国家食药同源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 

 

  五是抓品牌创建促提升。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打造地域品牌、区域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全面加强网上农产品展示与推介,努力构建线上线下优势互补、生产销售相互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营销体系,增强公众消费信心,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批发零售企业通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订单、合同、协议等,减少流通环节。深化农商互联。探索互联网+农产品流通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 

 

  六是抓绿色发展促提升。大力发展绿色加工,鼓励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提高已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的使用效率,积极推广相关技术,促进农产品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的一库多用一房多用、周年使用。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加快应用节水、节能等高效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促进农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机结合,推动副产物综合利用原料标准化,实现加工副产物的有效供给。 

 

  七是抓融合发展促提升。结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完善、提升初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设施设备。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方式,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让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发展向产品+服务转变。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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