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70号关于在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中关注朝阳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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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18〕42号

席海军委员: 

  您提出《在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中关注朝阳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全省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朝阳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定位是京津冀农产品加工产业转移的承接地,优质农产品供应地和新产业新业态休闲观光旅游目的地。省政府将围绕朝阳优势农业、特色农业、从五个方面继续加快朝阳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一、围绕产业基地建设,提供金融政策支持 

  省政府金融办将发挥政府服务作用,继续推进涉农产业资金投放,扩大朝阳地区支农再贷款范围,为朝阳地区涉农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重点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点项目支持。  

  一是加强政府引导,开展精准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路演对接机制,搭建路演对接平台,组织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路演,介绍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由银行、保险、证券、投行、基金、租赁、担保、小贷等各类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已开展15期,东禾农业科技公司、辽宁天赢生物科技公司等农业公司通过平台进行了展示。 

  二是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辐射范围。目前全省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在全面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的基础上,引导银行机构继续加大金融电子机具布设力度,完善和丰富金融服务手段,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目前,各地市全部实现了助农取款服务终端机具村村通 

  三是加大再贷款政策宣传力度,指导金融机构用好再贷款,更好发挥支农再贷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截至2017年末,辽宁省支农再贷款余额41.7亿元,同比增长27.8%,比年初增加9.1亿元,同比多增6.5亿元。同时,2017年面向村镇银行发放再贷款1.1亿元,实现村镇银行再贷款零突破。  

  四是支持农发行辽宁省分行贯彻执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做好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全力支持政策性粮食收购,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截至2017年末,辽宁省农发行贷款余额1304.2亿元,全年新增贷款56.1亿元,其中累计支持水利建设、农村路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助力支持补短板、惠民生的重点项目51个,投放资金64亿元。 

  二、围绕产业基地建设,提供便捷金融服务 

  辽宁银监局督导各银行机构不断加大对朝阳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督导辖区银行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精准支持在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增加信贷投放力度,增设分支机构,为朝阳乡村振兴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 

  1.鼓励辖内银行机构继续下沉服务重心。督导辖内银行机构向下铺设普惠网点,拓宽服务渠道,不断向薄弱环节和空白领域倾注金融资源,推动向县域和乡镇延伸机构和服务,畅通服务路径,增强服务动能。一是督导邮储银行进一步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并以此为依托,持续向农村地区倾斜金融资源,创新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辖内共有七家农信社,覆盖全市七个县市区,五家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三是积极引进域外银行机构,葫芦岛农商行朝阳分行获批开业,成为省内第一家开业的域外农商行分支机构,完善了朝阳银行业支农服务体系。 

  2.持续加大对现代农业信贷投入。督促辖内银行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强化三农金融服务,引导涉农机构坚守定位、突出重点、优化机制、加大投放,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2017年末,朝阳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564.48亿元,比年初增加45.48亿元。督导银行机构对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产发展等领域金融需求,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截至2017年末,朝阳银行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2.45亿元,余额达到6.67亿元;对扶贫龙头企业发放贷款4.72亿元,余额达到10.25亿元。 

  3.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电子设备的覆盖面。督导辖内农村信用社持续加大电子机具部设,提高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截止20183月末,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区域营业网点197个,实现了辖内所有乡镇全覆盖。农村区域累计安装使用ATM165台,安装助农取款点POS2042台,基本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4.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一是指导朝阳银行探索开展银行与基层党组织合作的双基联动服务模式,延伸基础服务功能,使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得到加强,努力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督导邮储银行对不良状况可控的地区在信贷产品试点推广、信贷规模管控、审批优先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提高基层网点的信贷服务能力,提高基层网点在当地的存贷比;三是完善小微信贷管理模式,提高小微金融服务在分支机构的覆盖面,加大减费让利力度,规范收费行为,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三、围绕产业基地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辽宁省科技厅结合朝阳地处辽西、受自然条件影响,农业农村产业及经济发展缓慢实际,积极为朝阳现代农业生产快速发展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围绕朝阳县域农业特色产业特点,派驻省级科技特派团,为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以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依托,组织专家组成科技特派团分别派驻到朝阳市的龙城区、朝阳县、北票、凌原、喀左、建平等6个县(市、区),支撑当地食用菌、花卉、蔬菜、核桃、大枣、农产品加工、肉用驴饲养等产业发展,已派驻特派团8个,近两年投入资金320万元,科技特派团入驻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将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资源引入农村生产一线,同时加大对当地农民的培训力度,适时指导农民生产,为朝阳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二是依托朝阳工程技术学校,加大对职业农民培训力度。人才和技术是产业发展的核心,朝阳位于辽西,经济落实,人才竞争力差,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为此,我厅在农民技术员培养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了对朝阳地区农民的培训力度,依托朝阳工程技术学校师资优势,为当地开设了设施农业农民培训班,学员在为期两个月的培训过程中,既学习了设施农业的专业技术,同时也搭建了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为学员返乡创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止目前,两年来我省已为当地投入培训经费40万元,培训农民技术员200多人,为朝阳地区农民创新创业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四、围绕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全市精准扶贫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没朝阳的乡村振兴就谈不上全省的乡村振兴,没有朝阳的脱贫致富就谈不上全省的脱贫致富,把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与朝阳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朝阳是贫困地区,农业人口和农村劳动力人口在全省比重是最大的,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现有5个深度贫困县,2个有脱贫任务县,截止目前,已安排朝阳市省以上扶贫资金26753万元,占全省总扶贫资金的22%,其中,中央资金11114万元,省级资金15639万元,2018年我省对全省58个深度贫困村给予政策扶持,其中,安排朝阳市20个深度贫困村600万元,占全省35%。一是省以上扶贫资金实行切块下达的县,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与市县当年脱贫任务挂钩,资金主要依据当年脱贫任务人数等因素切块下达到县。二是各市要指导有关县(区)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及早编制项目资金年度计划,提前做好项目准备,确保省将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后,尽快落实到项目。三是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县(市、区)政府依据扶贫规划和年度脱贫任务需求,自主确定扶持项目。四是省不再单独安排项目到户扶贫、产业扶贫示范项目。五是结合实际。2018年将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方面,对朝阳5个深度贫困地区给予脱贫攻坚差别化扶持。朝阳市在指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应统筹考虑把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与朝阳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朝阳市所辖各县在安排扶贫项目时,把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 

  五、围绕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农业项目有效实施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针对朝阳属于半干旱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气候条件,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的最大优势,突出项目储备,优先安排产业项目,全面提升朝阳地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等发展水平。一是围绕农业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优先安排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旱作节水灌溉、农机深耕深松、巩固和提升耕地质量等项目。积极调节朝阳地区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扩大粮改饲种植规模,发展人工种草。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粮安工程建设,建立动植物疫情阻截带应急防控,农情远程监测预警等系统建设。二是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基地建设,优先安排各类设施农业建设,建立优质杂粮原产地生产保护区,扩大优势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实施好建平县、北票市畜禽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建设,加快朝阳地区规模化种养结合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三是围绕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优先在朝阳地区安排了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支持喀左县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建设项目,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建设,推广设施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四是围绕产业融合建设,支持朝阳地区积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朝阳地区发挥优秀文化底蕴,扩展农业功能,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申报农业文化采摘园和农家乐,支持县(市)创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力争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支持县(市)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散中心、冷链物流及农产品展销中心,支持县(市)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支持县(市)主动申报区域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识基地品牌。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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