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12号关于加强农业科技队伍网底建设,提高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待遇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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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18〕26号

牛雪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队伍网底建设,提高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配置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规定,调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涉及公开招聘、人员交流、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方面。其中,将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省政府直属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不动改为标准控制、动态调整,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下一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将继续研究制定科学设岗、优化岗位结构比例的相应政策措施。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指导各市科学设岗,合理制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  

  二、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管理体制 

 

  根据国发〔200630号文件要求,我省从实际出发,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813号),并制定了《辽宁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方案》,针对改革与建设中的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加以推进,使困扰农业系统多年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截止20119月底,全省应改革的74个县(市、区)和7个涉较小的区,全部科学设置了机构,明确了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符合国务院30号、省政府13号文件要求。全省共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941个(其中乡镇站864个、区域站77个)。 

 

  按照2012年省委1号文件要求,在巩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理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实行三权在县的管理体制(人权、财权、物权归县级农发局管理)。特别是结合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做到边实施边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全省应改的71个县(市、区),有40个管理体制三权在县22个县乡共管,9个管理在乡镇(丹东宽甸县管理体制三权在县;东港市、凤城市、振安区、振兴区和元宝区县乡镇共管)。较好地解决了乡镇站农技人员缺编、占编和顶岗、混岗的问题,调动了广大农技人员工作热情,集中精力做好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支持我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支持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6-2017年,省财政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3704万元,支持全省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地区信息化发展。二是支持12316“金农热线数据平台拓展延伸建设201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支持12316大数据系统建设、12316体系延伸乡镇服务站建设试点和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培训等,提升全省农业信息化水平。三是支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2017年,省财政筹集资金5150万元,支持全省建设运营益农信息社9300个以上,覆盖全省80%以上行政村。每个益农信息社至少配备1名村级信息员,集聚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资源,实现网络全覆盖、服务无盲区、运营可持续。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全省农业信息化工作。 

 

  结合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进一步实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包村联户的服务机制和三方考评机制,调动了基层农技人员下乡服务的积极性;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农技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分批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培训制度和多元推广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农技推广运行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农民满意农技员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广大农技人员学先进、争先进、比奉献氛围,提高了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的到位率和满意率,树立了农技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建立科学的分配激励机制 

 

  一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8号)精神,打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束缚,放开放活人才管理,向用人主体放权,给人才发展松绑,加快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职称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吸引、留住和使用专业技术人才,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对特殊经历、特殊岗位、特殊专长、特殊业绩、特殊贡献等专门人才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特殊评价或单独评审。下步,将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坚持用人自主、自主聘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本着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评价在农田上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农业产业化等。二是调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中指出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随着基本工资的调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待遇会逐步得到提高。目前,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管理为总量管理,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发放绩效工资。《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考核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工作人员倾斜。同时,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 

 

  五、改善乡镇推广机构办公条件 

 

  近年来,中央和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2011-2013年,中央预算内共投资13842万元,需地方50%配套6921万元,先后启动乡镇站条件建设项目,为全省63个项目县(市、区)的701个乡镇站、77个区域站建设业务用房、配备仪器设备、综合服务设施和交通工具等,进一步改善了乡镇站工作条件(丹东市振安区、宽甸县、东港市、凤城市均下达建设任务,请详见附件1)。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乡镇推广机构均具备办公、检测、培训等场所和交通工具,按要求均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提升了综合服务效能。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