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337号关于加强我省有机农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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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有机农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有机农业是传统农业、创新思维和科学技术的结合,对于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促进包括人类在内的世间万物的公平与和谐共生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我省农业发展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创新和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而加强我省有机农业发展是带有方向性、规律性的农业发展新路之一,发展有机农业,开发有机农产品,农业农村部门责无旁贷。
一、有机农业、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
我国国家标准《有机产品》(GB/T 19630-2011)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是: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食品是有机产品的一类,但有机产品还包括棉、麻、竹、服装、化妆品、饲料等“非食品”。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由于有机农业的产生和发展是基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是经过几代人和在众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促成的,因此,虽然世界各国阐述的有机农业概念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基本原理和实质内容是相近的,即注重与“自然秩序相和谐”和“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强调适应自然,不干预自然;在目标上,追求生态上的协调性、资源利用上的有效性和营养上的充分性。有机农业是一种生产方式,有机食品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进入市场获得相应的市场价值的证明标志。
二、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业发展史,传统农业的精华是中国农业文明的结晶,精耕细作、巧施农家肥、遵循二十四节气、重水利重土壤、土法治虫等,耕作不已,循环不息,与大自然和谐共存,是中国农业得以长期维系的原因,其中相当部分是朴素的有机农业思想。漫长的农业发展史,地大物博的自然条件和古老的文化,使中国发展有机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然而,随着农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农药、化肥及地膜等的大量使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畜产品产量的同时,也带来了自然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威胁,由此为保护生态环境,探索可持续农业发展,以有机农业为代表的各种理念、实践和认证在中国应运而生。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进行生态农业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1990年,我国绿色食品工程在农业农村部正式实施,提出了“出自最佳生态环境,带来最强生命活力”的口号。1992年成立了组织、支持与协调全国绿色食品工程实施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3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加入IFOAM,并积极参与其各项活动。为了尝试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接轨,扩大绿色食品出口创汇,在科学分析中国国情、农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后认为,中国农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面临着消费人口对农产品数量和质量日益增长的需求与耕地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求有相当规模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这种增长又不能危及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中国农业必须选择经济与生态效益统一的目标,在规模扩张、质量改善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寻找一个支撑点。在这一前提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1995年确立了绿色食品的分级理论(A级与AA级),明确提出了A级与AA级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参照IFOAM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有机食品标准、法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基本等同于有机食品生产要求的《AA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准则》。分级理论突破了A级绿色食品减农药、减化肥概念的局限,完善了绿色食品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从而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同。随后,AA级绿色食品的认定和基地建设等实践活动在许多省市得到推广和发展,其中我省桓仁县的“兴桓”牌大米、黑山县的“绿色芳山”牌大豆、花生都是通过认证的AA级绿色食品,这些工作为以后中国农业系统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启动和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4年,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了原国家生态环境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它是国内创建最早的有机食品认证和研究机构。2002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建了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成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有机食品认证和管理机构,它的成立标志着农业系统有机食品认证和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到2018年底,国家认监委批准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已达84家。在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推动下,我国有机农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序到逐步有序、从自觉发展到全社会倡导、从民间行为到政府鼓励和引导的发展阶段。
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到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就需要解决消费者关切的安全问题、环境保护问题,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要求恰恰与消费者关切的问题高度匹配,势必成为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和引擎。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有机农业发展构建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有机农业发展迎来了良好的机遇。当前,我国有机产品发证数量和市场规模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认监委批准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有53家,共对10106家生产企业依据我国有机产品标准开展了认证工作,颁发有机认证证书15625张。根据瑞士有机农业研究所(FiBL)发布的《世界有机农业概况与趋势预测报告》,2016年中国有机农地面积202.8万公顷,位居世界第三位,有机市场销售额位居世界第四位,仅次于美国、德国和法国。
2018年,农业农村部将“指导有机农业发展”写进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的三定职能。有机农业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新型生产方式,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动植物肌体的健康质量、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作用毋庸置疑,而指导有机农业发展作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能,标志着有机农业工作将融入农业高质量的大格局中,并在推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业绿色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18年5月8日,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与中国农科院质标所联合成立了华夏有机农业研究院,旨在依托农业系统专家队伍,全面推动中国有机农业在政策、技术、市场、管理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深入研究,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成立华夏有机农业研究院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规范和引领有机农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目前,已在黑龙江、广东等地成立了7个分院,启动了8项有机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起草了《有机农业试验站管理办法》和《华夏有机农业研究院特聘专家管理办法》。中国有机农业专委会组织专家编写了5本有机农产品生产系列丛书,便于对生产主体开展技术服务。
三、辽宁省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发展现状
截至2018年底,全省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85个,企业24家,生产面积42万亩(含水产养殖面积)。产品结构上,以水产品、大米为主,还有水果、杂粮、植物油等。其中,水源地有机鱼企业6家、有机海参企业4家、有机蛤蜊企业1家,占企业总数的45.8%;有机大米企业6家,占企业总数的25%;有机水果企业4家,占企业总数的16.7%;有机杂粮企业3家,占企业总数的12.5%,有机植物油企业2家,占企业总数的8%。(注:有1家企业兼有有机杂粮和有机水果项目;有1家企业兼有有机杂粮和有机植物油项目)。分布区域上,集中在大连长海县、本溪桓仁县。大连海晏堂生物有限公司、大连上品堂海洋生物有限公司、辽宁省大伙房渔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震瀚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长白仙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市东潆板栗食品有限公司、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营口鹏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鼎翔米业有限公司都是我省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超过5年的企业。
为保护辽宁中部城市群水源地水质安全,我省前几年还在大伙房水库上游开展了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推广。
由于不使用任何化学投入品(化肥、农药)将会造成产量大幅度下降,无论是从保护粮食安全还是满足“菜篮子”有效供应方面看,都必须在保证数量安全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质的提升。因此根据中国国情,原农业农村部提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的发展规划。截至2018年底,我省“三品”生产面积已达3300万亩,产品总量已占农产品生产总量的40%左右,带动了辽宁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了97%以上。
四、辽宁省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具体措施
中国有机农业还处于初级水平,有机农业面临产业配套不成熟,现有技术应用范围小、成效低等问题,无法有效控制病虫害;加之土壤肥力不足,导致有机产品产量低、成本高等。但经济的快速增长、高收入群体增加、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每年增长100亿美元以及国家政策环境等又为有机农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和提供了全力支持。为此,我省将坚持立足资源禀赋,充分发挥辽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主导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增加有机农产品供给。具体措施:
1.加强政策引导,争取资金对有机农业及有机农产品认证给以支持。目前,沈阳市对每张有机食品认证证书补贴3万元,辽阳市对每个有机食品认证企业补贴2万元,丹东市对每个获证的有机产品补贴1.5万元,营口市对每个获证的有机产品补贴1万元,抚顺、本溪两市也曾经对有机食品认证予以补贴。2019年有机食品认证将继续列为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旨在调动各地发展有机农业的积极性,通过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发展有机食品。
2.从严审核从严监管,对质量问题“零容忍”。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工作是农业农村部主导下推动的,不同于市场化的第三方认证行为,所以,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的品牌,选择适宜辽宁有机食品发展的产品开展有机食品认证,严格控制蔬菜类高风险产品准入,严把认证准入关,同时,通过年检、产品抽检等方式加强对有机食品企业的检查。
3.立足功能定位,着力加强技术研究和服务。有机农业是为维护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而发展的生产体系。作为农业部门,要系统分析自身的工作特点和优势,认真谋划有机农业工作。开展有机农业生产关键技术的研究,解决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高新技术的应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项目建设中突出有机农业作用,主动引导发展辽宁影响力大、产品特色明显、品牌有故事、产品质量叫得响的企业加入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
4.强化市场培育,加大有机农业宣传力度,把有机农产品理念、标准、要求及生产情况宣传出去,让社会更了解、更信任,进而提高有机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实现“优质优价”。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与江苏省对口合作展会,鼓励企业与知名电商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大辽宁主流媒体宣传辽宁名牌农产品力度,将涉农的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与区域公用品牌、精品乡村旅游结合起来,转变经营理念,体现品牌价值,提升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叫响辽宁农业品牌。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