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408号关于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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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 2019 47

于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201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2017年,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纳入重点任务,编制了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17-2020年)发展规划,印发了辽宁省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管理办法(实行),推动了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到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21个,工业总产值达到2484.7亿元,增长4.0%;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02.6亿元,增长3.7%。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46家,其中,国家级55家。

总体上看,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呈现了企稳回升的良好发展势头。但仍然存在着:企业投资信心不足、融资难、融资贵;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人才缺失严重;农业政策机制不健全,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一、关于继续优化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问题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支持和引导省内融资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坚持服务重心下沉,积极服务三农企业。全省共有县域融资担保机构76家,涉农在保责任余额72.7亿元;小贷公司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户贷款余额38.9亿元。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推动辽宁省和大连市2家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三农领域提供业务服务,两家农担公司在保余额合计17.6亿元。二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口银行建设,截至2018年末,全省共建设村口银行15家。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全省农村金融网络乡镇覆盖率达到100%14个地市全部实现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人均持卡量为2.8张。省邮储银行和农信机构为网点配置839ITM等新型智能设备、POS26536台,推出云闪付、扫码支付等移动支付服务。三是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截至2018年末,我省7个试点县(市)、区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1.3亿元,同比增长50.9%2个试点县(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4.6亿元,同比增长5.5%。四是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2018年筛选建设银行小微快贷、邮储银行无还本续贷等较为成熟、应用较好的产品向各市推介。2018年省农发行开展支农转贷试点,为葫芦岛银行授信4.8亿元,专项用于满足当地涉农企业和农户种养、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资金需求;沈阳农商行利用公司+农户模式发放贷款,以禾丰牧业等行业龙头为核心,针对产业链开展闭环式业务,降低贷款风险。五是落实个人涉农创业担保政策。经省政府研究确定,提高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的省级财政贴息额度,由原来的25%提高到37.5%,辽西北地区补贴额度由原来的25%提高到42.5%

下一步,一是研究制定优化金融环境的政策意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实体企业特别是重点领域企业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二是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以农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三是建立政、银、企信息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双月座谈会,促进银政、银企信息交流,引导银行机构更好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四是推进涉农资金投放。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个人涉农贷款资金投放,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五是继续完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以省担保集团为核心的全省再担保体系。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提升信贷支持的可获得性。

二、关于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问题

在农产品加工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大连工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长期以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技术、农产品储运与物流技术、农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技术等为重点,开展粮油、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和特色产品精深加工与资源化利用技术,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及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质量精准溯源与预警体系等研究,为辽宁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省科技厅先后组建了辽宁省水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食品、辽宁省乳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组建了北方果蔬贮藏与加工、粮食加工与储藏、海洋食品研究与开发等一批省级创新团队。实施了粮谷深加工及保质储藏技术研究与示范、果蔬贮运及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利用、海珍品贮藏及深加工技术与配套装备开发等一批科技项目。为我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奠定了良好基础,推动了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重点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及特色水果、蔬菜、畜禽、水产以及其他名优特农产品的加工产品研制、贮藏保鲜与流通技术、加工设备研发等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研发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农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转型升级。

在农产品加工人才支撑方面,省人社厅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平台和载体建设,通过升级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推进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有效推动产学研平台对接。一是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过程中,鼓励各类农业企业依托国家、省继续教育基地、有关高等院校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评估相关课程研修和培训,加快培养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二是在鼓励农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及高层次专家,深入企业、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三是鼓励农业高校单独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或与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培养。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成功设站、基地的单位给予经费资助。落实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和生活补贴待遇。四是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工程作用,支持国家级、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在省内创新创业。对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按照《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规定,给予经费支持。五是落实企业用人主体自主权,企业为各类人才缴纳的五险一金、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生活补贴、租(购)房补贴、安家费等和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税法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等政策。六是指导各市制定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目录,及时纳入农产品加工业相关工种,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加强相关专业建设,对接企业需求,培养符合农产加工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三、关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问题

近年来,在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注册登记指导和向国外注册登记推荐力度,指导辽宁苹果、梨获得出口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秘鲁等国注册登记资格,推荐新增出口美国、加拿大苹果包装厂,助推大连出口樱桃企业获得台湾地区准入资质,并实现首次对港、澳地区出口。加强技术指导帮扶,促进阜新出口韩国沙棘苗呈现爆发性增长。历经10年努力,促成中国玉米再次走出国门,辽宁苹果恢复出口墨西哥。二是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帮助沈阳康平苹果等顺利通过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目前,辽宁全省共有23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数量位居全国第3位。三是不断提升进出口食品通关效率。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资质做到随报备随审批,将进口食品检疫审批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针对省、市营商环境反馈意见中提及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时间过长问题,流程再造,将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工作后移到施检环节。四是努力降低食品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清理口岸环节涉及进出口食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进口动物产品外包装消毒收费。五是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监控,定期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形成差异化监管建议,推动企业信用差异措施落地。同时加强对企业信用管理的培育,让更多的企业成为AEO高级认证企业,享受海关政策红利。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推动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注册登记信息化。落实互联网+政务建设要求,依托互联网+海关行政相对人管理平台,取消以往纸质申报要求,实现申请人网上申报,管理部门网上办理,办理进度网上查询,办理结果网上反馈,为企业提供便利。二是进一步完善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科学调整对出口农产品的相关指标检测的批次要求,优化抽检模式,帮助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地出口。三是将加大与农业部门合作力度,大力支持辽宁农产品海外展示中心、海外仓建设,积极促进辽宁食品农产品有效应对关税和贸易技术壁垒;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压缩通关成本,不断提升进出口食品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大连自贸区国际中转食品对外出证制度,继续创新支持大连、营口自贸区措施。
   
四、关于完善相关政策问题

近年来,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6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 20163月,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辽政办发〔201766号)和《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和省里的文件提出了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用电以及营商环境等方面政策。例如在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农业农村部从2016年开始支持我省宽甸等10个县(市)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每个县给予补助资金1000万元;2018年在我省振安区五龙背镇等12个镇开展兴村强县示范行动,每个镇给予125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加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补助力度,凤城市和东港市都获得了资金支持。国家补助资金坚持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基本原则,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拉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导,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着力点,以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为支持对象,以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为形式,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农产品加工业用地政策方面,国办发〔201693号文件指出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时,2017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体出明确的措施,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陆续出台推动村庄规划的政策文件,要求各地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做好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空间类规划的衔接整合。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住房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解决农村建设需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公益性设施用地、宅基地外,鼓励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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