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393号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我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提〔2020〕45号
杨玉东委员:
您提出的“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我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扎实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整县创建试点、农业产业示范强镇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积极撬动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下乡,创办和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规模化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了我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关于加快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突出示范引领作用问题。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由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近年来,全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建立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家庭农场达到8820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2390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126个;合作社发展到6.8万个,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887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36个,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64个;168个龙头企业已经具备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条件。
一是在财政支持上,实施了农民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补助、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补助、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扶持项目。2019年,省财政筹措资金2.5亿元,支持对农民引领带动作用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建立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筹措资金9.7亿元,坚持扶优扶强和扶贫扶弱相结合,“抓两头、带中间”,支持村集体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村一业”“多村一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开展以土地、农业生产经营等为主的股份合作经营,增强村级集体“造血”功能。
二是在工商登记上,简化流程优先服务办理。为农村新型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手段,大大缩减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实现工商登记最长不超过3天,申办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均可通过电子化系统办理登记事项。截至2020年3月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8万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0户;共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种类型家庭农场1.08万户。
三是在土地利用上,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有力举措, 2019年底,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4号),对设施农用地规模控制、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方式等,都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同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41号)也明确了一系列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对符合《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在产地对产品直接进行初加工的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标准的”等。
四是在品牌认证上,深入实施品牌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制定出台《辽宁农业品牌建设规划》(2020-2025)、《关于加快推进辽宁农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农业品牌建设的政策供给。充分发挥盘锦大米等产业联盟作用,通过品牌发布会、推介会等形式宣传推介辽宁品牌农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农业品牌覆盖率和品牌价值明显提升,大连大樱桃、大连海参、铁岭榛子获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辽宁名牌农产品、特产之乡、地理标志分别达到218个、101个、95个,鞍山南果梨、盘锦大米、北镇葡萄等11个品牌入选2019全国首批区域公用品牌目录,盘锦大米区域品牌价值达到525.7亿元、盘锦河蟹295.5亿元、东港草莓77.5亿元、绥中白梨51.6亿元、梁山西瓜40亿元、凌源花卉34.5亿元。立足清原、彰武以及庄河等地林业和港口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木材加工、木质家具等产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省内重点家具企业参展2019年沈阳国际家博会,达成意向成交额约33亿元。组织东港地区水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参加中国(济南)食品展销会,扩大辽宁农业品牌知名度。做好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推荐禾丰牧业等农产品企业入围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榜单。
五是在融资租赁上,2015年专门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19号),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大型农业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截至2019年末,我省(不含大连)共有融资租赁公司738家(其中含分支机构232家)。今年3月份,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我省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工作,支持资金实力雄厚、专业化程度较高、经营能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参与行业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政策作用,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持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符合政策业务范围和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是在税费政策上,目前,国家已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有:一是乡村振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印发《关于继续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对农业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二是重点群体创就业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以及招用上述人员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二、关于大力鼓励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问题。
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一头连着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战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2018年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推进县域第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省工业信息化厅制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16-2019年每年省政府都召开相应的会议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经过近年来,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了恢复性增长。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867亿元,比上年增长8.54%,与2017年比,年均增长8.9%;从业人员达到26.7万人。
一是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从2016年开始,全省始终把投资超100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作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要举措来抓,每年实施超100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200个以上,年平均完成投资100万元左右。
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截止2019年底,全省初具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达到21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2.5亿元,与2017年比,年均增长12.1%。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亿元的集聚区达到11个;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集聚区集中,共入驻企业596家。
三是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依托我省各地区优势农产品资源,分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延长粮油、畜禽产品、果蔬,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如在推进阜新伊利乳业年产3.5万吨安慕希酸奶等农产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引导辽宁三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发适合消费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列入2019年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加快推动成果转化,带动行业整体精深加工能力提升。
四是加大培育重点龙头企业。截止2019年底,全省共培育壮大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36家,其中国家级64家,在全国排在第7位。其中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达到1家,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家、销售收入10-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9家。
五是深入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开展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整县创建试点和农业产业示范强镇建设。全省共开展14个县(市)、28个农业产业示范强镇建设和81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自2018年起,由省发改委牵头实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国家已认定我省台安县、大洼区、大连富谷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第二批我省推荐盘山县、桓仁县、大连鑫玉龙作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尚未认定。农村产业融合争先创建试点、农业产业示范强镇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探索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多种模式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关于大力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产业新业态为三产融合奠定坚实基础问题
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是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空间。
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的通知》。一是推进我省农村电商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省行政村宽带互联网实现全覆盖,农村宽带接入端口达到825.9万个,接入用户213.5万户。组织实施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到2019年,全省依托农村商超建设益农信息社9800个,逐步实现12316金农热线由传统服务模式向数据化、网络化和精准化服务。二是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2015年起,积极申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累计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瓦房店市、本溪县、桓仁县等9个县(市)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9年,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以及标准化、品牌化水平等,为农商互联奠定基础。为全省各地对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邮政和供销社等知名电商、流通企业,指导我省农村地区与淘宝直播、抖音和快手等视频电商平台加强合作,发展“直播电商+农产品销售”新模式,拓展我省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全省农村网络销售额400多亿元。三是加快培育农村电商人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等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开展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助推乡村三产融合振兴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开展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辽宁中元至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黑山褐壳鸡蛋溯源系统、辽宁圆上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互联网+食品研发制造”等项目被评为2019年省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二是大力推进休闲农业发展。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上,据不完全统计,2019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9738个(包括:农家乐,休闲农业庄、园区,休闲农业民俗村等),年接待人数7442万人次,营业收入148.1亿元,从业人员27.2万人,带动农户17.9万户。主要开展了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精品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示范创建工作和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的认定工作。我省金州区等8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我省东港市北井子镇獐岛村等23个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我省盘锦市七彩庄园等9家企业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全省有25条乡村休闲旅游线路2016〕53号),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三年计划,实施滚动发展,全省特色乡镇和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政府公布了100个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名单,目前,已编制完成特色乡镇建设规划,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标和举措,各特色乡镇按照规划有序推进。特色乡镇按特色类型来分,现代农业型21个、工业发展型11个、历史文化型8个、民族特色型8个、生态宜居型9个、商贸流通型9个、旅游型34个。同时,推进设计下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意见》,引导和支持规划、建筑、景观、市政、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领域设计人员下乡服务,推广《农村住房建设标准图集》,培养一批素养良好和长期扎根农村的乡村工匠。
四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工作绩效考核。2019年,完成500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紧密结合“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和农村“厕所革命”,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选址选线和交叉施工方面加强指导和培训,共完成150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提高各市建设效率和质量。
四、关于加大农民培训和人才引进,通过农业领军式人物助力三产融合和城乡融合问题
一是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41号),支持鼓励有志之士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培育创业创新主体,促进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我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21个,农村双创经营主体个数1.96万个,双创人员总数9.2万人。连续组织三届辽宁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并在全省2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目创意大赛缺德了较好名次。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等7家单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19〕224号)文件,目前,已发放涉农创业担保贷款6506笔、金额7.3亿元,累计贴息1565万元。
二是积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019年,筹措资金0.6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为重点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鼓励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三产融合相关专业、课程,针对性培养技能人才,培育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2648人,其中生产经营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78584人,专业技能型11745人,专业服务型10354人,现代青年农场主1965人。
三是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9年,筹措人才专项资金5亿元,重点用于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和“兴辽英才计划”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等多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2020年,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总规模达5.3亿元。
四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是对接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辽政发〔2015〕1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17〕84号)。进一步明确县级职教中心改革目标和新时期发展定位。目前,我省有5个县入围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行列,49所省级标准化职教中心中,建成国家示范校、国家级重点校15所、省级示范专业(群)35个,已成为我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主阵地,年约完成各级各类培训超过100万人次。二是组建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促进产教深度融合。2011年12月成立了辽宁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现有中高职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成员单位145家,年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和对口支援培训近万人次,累计培训企业员工上千人。三是组建农业产业校企联盟,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成立了辽宁农业产业校企联盟,联盟成员已发展为16所农业相关高中等学校、5个主要科研院所和48个大中型涉农企业(合作社),加强了教育与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等行业服务,助推了农业与教育的深度融合。2020年,省财政安排县级职教中心专项经费0.2亿元,引导市县两级财政加大投入,不断改善职教中心办学条件,支持职教中心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教中心办学水平,夯实农民培训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做大做强第一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积极培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领军人才队伍,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于农民机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保障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事实。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