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32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二
  • 来源:

 

  辽农提〔2021〕64号 

康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排查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基层监管站建设,严厉打击农业生产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验证队伍迅速壮大,解决了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问题。14个市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42个农业县和20余个农业区70%以上成立了专职监管机构,50%以上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072个涉农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了农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达标率达到97%。同时,聘请村级监管员2万余人,保证每个农业行政村至少一名监管员,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并加强事后监管,全省“双认证”市、县质检机构29家,取得CATL证书的其他检测机构7家。2018年机关事业改革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受到一定冲击。近一两年,全省致力于以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手段,推动政府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实。 

  二、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先后开展三轮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整治,排查相关企业172家,核定污染源57个,目前完成整治26个,工作进度在国家处于“较好”行列。二是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开展整治。开展农用地详查,首次摸清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并以农用地详查数据为基础,找出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症结,开展多项土壤污染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管理。全省93个承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任务的县级行政区域,全部完成类别划定,超额完成66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任务。四是开展耕地土壤类别划分。到2020年底,我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已全部完成,建立了分类清单。五是积极指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导各地选择适宜当地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为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积极推进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一是普及农药肥料安全使用技术。开展农药肥料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及新型肥料产品。大力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正确的用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知识,提升农民科学用药及施肥技术水平。二是提高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大力推广应用带药移栽技术、灯诱与性诱技术以及生物农药防控技术,对重大迁飞性害虫采取应急防控、统防统治。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42.8%,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52.2%。三是开展农药风险监测。采用点面结合,对农药使用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将监测数据上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对高风险的农药启动再评价过程,农业农村部适时制定禁限用农药规定,降低农药使用风险。四是推广新型施药器械,农药有效利用率得到较大提升。五是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2020年,示范基地使用渔药总量同比平均减少5%以上,使用抗生素类渔药平均减少10%以上。 

  (三)严厉打击农资领域违法行为。一是加强种子监管。持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实施种业打假维权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20年春季,全省共出动排查检查人员15322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等14811户次。二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及标签督抽查。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抽查、点抽查相结合,2020年全省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车辆150余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72家。对3家经营单位经营的5个品种下发禁止经营《告知书》,处罚产品10个。三是开展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以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为重点,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环节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用抗菌药的行为,使用人用抗菌药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不执行休药期、不填写兽药使用记录的行为,直接使用兽用抗菌药原料药的行为。加强饲料生产企业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直接添加兽用抗菌药原料药和禁用兽药的行为,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外的兽用抗菌药及其它兽药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三、坚持绿色优质导向,推进标准化生产 

  一是科学统筹谋划,促进工作持续向好。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541家、产品总数达到1022个。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8个,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4家、产品11个。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89个,企业20家。经农业农村部核准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达97个。二是坚持建管并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2020年,共对433家企业、842个产品进行了年检,合格率达97.7%。全年抽检绿色食品258个,合格率达99.6%;抽检有机农产品56个,合格率100%。三是坚持市场导向,着力抓好推广宣传。2020年创建“辽宁省绿色食品”微信公众号并上线运行,讲好绿色食品故事,全面宣传普及绿色食品知识。组织开展辽宁省“我最喜爱的绿色食品”评选活动,30个产品获评。四是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全省共遴选“五大行动”示范基地36个,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五是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摒弃高投喂、高密度、过度养殖模式,推行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方式,促进水产养殖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339家,示范面积达到66.7万亩,占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的79%。六是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逐步优化淡水养殖品种结构,充分利用全省稻田资源,拓展养殖空间,实现稳粮促渔、提质增效。制定下发《稻渔综合种养指导意见》,全省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突破100万亩。 

  四、实施全程监管,保障百姓餐桌安全 

  一是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出台了《辽宁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规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数量和布局,实行实名购买,可追溯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及使用。二是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制定印发了《辽宁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在全省启动试行工作。全省合格证试行形式多样,有的经营企业做到“一品一证”、“一车一证”;有的经营企业尝试“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实现产品赋码上市;有的企业通过企业自建的追溯体系,实现上市产品全程可追溯;有的企业依托产销直营模式,探索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形式。去年12月,我厅与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部分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为在全省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省实施合格证主体数1366家,开具总数47.4万张,带证上市产品量29万吨。三是搭建追溯平台,实现质量安全追溯。截止到2020年上半年,我省共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0余个,涉及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领域。国家级农安县全部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追溯平台中的电子台账和实时监控做到了生产的产品可追溯,生产过程有记录。 

  五、强化宣传引导,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标语及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引导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购种,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厅起草了致全省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一封信,及时在官网公开,并将一封信送达到企业。通过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技术指导。通过春雷行动,全省共组织开展放心肥料下乡活动140多场次,发放肥料识假辨假宣传材料2万余份,参加人数6000余人;利用“12316金农大讲堂”直播方式,指导全省农民选购施用农药、肥料,普及农药、肥料等农资维权途径和方法。三是创新培训方式。为适应去年新冠疫情防控的新形势,3月26日-28日,辽宁省首次举办“空中春耕节”暨第十二届农资展会,农资展会以全新的样态亮相。活动以“战疫情、助春耕、促生产,决胜决战脱贫攻坚”为主题,将原有线下农资展会全面升级为线上、线下联动举办,为全省春耕保供和惠及三农提供专向服务,让农民实现坐在炕头上逛展会,拿着手机买农资。四是广泛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公益性培训活动。重点培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经营者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中骨干人员,全省每年累计培训各类相关人员2万余人次,提高了农民科学选药、精准用药、安全防护技能和水平。 

  六、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完善体系建设,在监管能力建设上,重点强调要加强县、乡两级以及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保障机构、人员、设施、经费到位;各级监管机构要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整个体系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提高监管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形势的把握能力,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横向、纵向联动机制。在执法能力建设上,要整体提升水平,实现综合执法,已有机构的要强化职能,科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强各级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分层次、分专业按需施教,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装备完善、反应快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省市县农业执法队伍。在检测体系建设上,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9月下发《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后,省农业农村厅迅速转发该文件并就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出三条意见(辽农办质发〔2019〕462号)。提出基本目标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五有”“五不”。“五有”即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五不”即定位不变、职能不弱、任务不减、效率不降、能力不退。要求各地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确保隶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确保农业农村部门有效管理、调动和指导的前提下,实行农业系统内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资源整合、人员整合,确保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稳定、运行高效、作用突出、支撑有力。同时,强化农业农村部门内部的组织领导和人、财、物保障。经过努力,目前已有葫芦岛市、营口市和锦州市的检测机构由政府直属划归农业农村系统管理,基本理顺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发挥风险监测的“眼睛”和“雷达”作用,在常规风险监测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高风险农产品的监测频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排除,杜绝问题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是加强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在《2021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提出对省内14个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溉区,开展灌溉期监测2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监测。监测指标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的基本控制项目16项,基本能够监控灌溉用水水质状况。当前,省水利厅正在编制《辽宁省“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辽宁省“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省级建设方案》,为“十四五”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做好项目储备。改变以往“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通过管道输水、精准灌溉、水肥一体智能操作等手段实现高效现代灌溉管理模式,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突出过程监管。从投入品到农产品生产过程实施全程监管,大力推进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选择确定6个县(法库、东港、黑山、大石桥、朝阳、盘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县建设,省厅投入资金,支持重点县全县域以蔬菜、水果、活禽活畜、禽蛋、水产品为主要品种,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为依托,开展全县域食用农产品追溯推进示范,重点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要求县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实现100%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鼓励种养大户出具合格证。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产品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溯源打击。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相关问题。加强与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机制,重大案件按规定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六是扩大宣传培训。一是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春耕春播期间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开展用药安全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种植技术,提高农民种植水平和识假辩假能力。二是与辽宁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全省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努力提高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