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20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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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1〕40号
姚彦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保护性耕作的建议》收悉。对此,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指定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办理,明确办结时间,积极推进您所建议的有关工作的开展,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科学规划实施。按照国家行动计划要求,我省及时制定了《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辽宁省2020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辽西北地区率先全面推进、辽南地区加快全面推进、辽东地区在适宜耕作区全面推进的发展思路和格局,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科学规划和实施。落实中央财政资金3.2亿元,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作业补助政策,推动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应用。
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强化指导服务。组建各级专家和技术队伍,成立了以农业工程院院士牵头的省保护性耕作专家组,提供政策和技术决策支撑。制定了《2020年辽宁省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及技术要点》,确立了适合我省的5种主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指导各地技术应用。积极发挥中科院生态所、省农科院和沈阳农业大学的技术资源和优势,建立了高标准应用基地和科研院所共建机制,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保障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做好督导落实。结合玉米机收作业,提前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各县、乡镇、村屯以及农户和地块,确保秸秆预留和覆盖还田,为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条件。在玉米播种的适宜时期,抢抓有利作业时机,合理调配作业机具,积极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加快播种进度,强化技术指导,保障播种质量。
四是及时动员部署,全面宣传发动。为落实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我厅分别组织召开全省保护性耕作专题推进工作会议,对各地保护性耕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调度、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市、县以县、乡应用基地为依托,积极组织开展了各种现场观摩演示和田间日活动,通过专家“现场说法”、受益者“现身说效”,让农民亲身感受保护性技术应用与效果,增强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顺利完成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投入保护性耕作作业实施主体3196个,农机作业专业户1.658万户,涉及农户28.75万户,投入作业机械2.58万台套,建设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12个、县级高标准应用基地38个、乡级高标准应用基地141个,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实施成果初步显现。目前,我省保护性耕作装备数量不断提高,技术应用模式和田间作业流程日趋完善,作业实施主体不断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初见成效。据项目区监测,玉米苗齐苗壮,长势良好,没有明显的病虫草害发生,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的玉米长势和产量普遍好于传统耕作的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优势逐渐显现,特别是中部和西北部在今年遭遇历史罕见严峻伏旱及台风和洪涝灾害情况下,保护性耕作凸显了抗旱抗涝抗倒伏和稳产丰产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在总结完善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1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尽早让基层和农民掌握相关政策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切实加强技术指导,重点抓好县乡两级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质量,不断增加建设数量,合理布局,优化技术模式,打造实施样板,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不同生态区域分别举办现场会、观摩会和技术培训班,通过参观样板田、专家讲解、经验交流介绍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认知度和积极性,提高机手的作业技能和水平。
四是强化督导调度。结合重点农时,特别是秋收秸秆处理和春季免耕播种等重要时点、关键环节,及时开展作业调度,适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五是强化质量监管。积极发挥“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方面的作用,鼓励保护性耕作补助作业地块基本实现远程监测全覆盖,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监管效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