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18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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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1〕71号
梁春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除城乡居民双向壁垒促进工商资本下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破除城乡居民双向壁垒促进工商资本下乡的提案,对全省“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工作机制
2020年11月,我省成立了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专班,遵照国清书记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在刘宁省长亲自部署和向群常务副省长的直接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和各地区,全力推动落实项目谋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专班、专心、专责”原则,专班在省级层面设立17个专项工作组,指导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参照省专班架构设立15个市级工作专班,“网格化”开展工作,汇集各地区、各部门力量谋划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共谋划提出2021年计划实施项目9178个,总投资5万亿元,年度预期投资8700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346个,投资2.5万亿元,年度预期投资4215亿元;新开工项目(上半年开工)3142个,投资1.6万亿元,年度预期投资3354亿元;储备项目(下半年开工)1690个,投资1万亿元,年度预期投资1131亿元。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同时,将积极配合做好工商资本下乡的一系列工作安排,一是做好投资项目推进。专班各组要在做好本行业省本级项目推进落实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各市项目的指导、服务和调度上,同时要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及时掌握国家政策,争取各类资金支持。二是要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强化资金、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全力拓宽项目资金来源,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引领作用;协调工商资本等各类金融机构对接项目,参与融资;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广PPP、REITs等方式。提高工商资本下乡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强化理念,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支持工商资本下乡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提供政策支撑。
二、加大财政投入,引导资本下乡
2020年,省财政筹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补助资金0.8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精深加工,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推进农业产业链转型升级;筹措农业产业强镇补助资金0.7亿元,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和仓储物流体系,创建产品品牌,推进产业深度融合;筹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补助资金0.6亿元,支持东港、瓦房店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提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筹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白羽肉鸡、小粒花生两个产业集群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统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5.4亿元,通过扶强和扶弱相结合,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增强村级集体“造血”功能。筹措资金1.7亿元,支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筹措资金62亿元,支持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农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吸引城市居民返乡和资本入乡。
三、深化户籍改革,促进双向流动
2020年,省公安厅会同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即实行农村籍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下一步,待公安部出台进一步放宽城乡居民双向流动户籍管理政策措施后,将按照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抓好政策落实。
四、加强金融服务,提供信贷支撑
一是加强“窗口指导”,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全力做好金融支持资本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在全省防控新冠疫情背景下,各金融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克服不利影响,涉农贷款投放保持增长势头。截至2020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8639.7亿元。 二是把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作为支持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截至2020年末,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76.6亿元,比上年末新增53.7亿元,同比增长23.75%。 三是积极运用再贷款,充分发挥其政策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政策和资源倾斜力度。截至2020年末,全省支农支小再贷款(大部分用于农村)余额105.2亿元,当年累放91.0亿元。四是运用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支持涉农企业(特别是涉农普惠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2020年6月至年末,辽宁省地方法人银行为8245户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226.7亿元贷款本息办理了延期。截至2020年末全省已有19家符合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地方法人银行向827家普惠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3.1亿元,人民银行配套给予资金支持。 五是鼓励和指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拓宽抵押物范围,努力破解涉农主体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例如:沈阳、铁岭创新开展了以牲畜活体为抵押的贷款业务;葫芦岛创新推出由村委会提供担保的贷款业务。截至2020年末,全省两权抵押贷款余额146.5亿元。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快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金融创新产品。如: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深入推进“一号工程”,“惠农e贷”业务、“惠农e通”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持续推进并优化可惠及农户的“裕农贷”线上贷款业务,并正式上线了面向“裕农通”业主的专享快贷产品;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可线上申请、快速放款的“极速贷”业务,惠及包括农户在内的各类经济主体;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利用涉农信息系统开展移动办公,推进信贷业务由线下向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六是大力推进农村信用创建工作,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持续抓好《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辽宁省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更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农村信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依托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截至2020年末,省内累计评选信用户50万户,信用村1398个,信用乡(镇)87个。 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出台《辽宁省推进助农取款服务点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农村地区发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作用,提高助农支付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助农取款服务点标准化建设,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14个地市全部实现了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 下一步,全省金融机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从辽宁实际出发,灵活运用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加强“窗口指导”,提高工商资本下乡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包括工商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源流向“三农”领域,助推辽宁乡村振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窗口指导”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二是严格按照“四不摘”原则,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重点加强对已摘帽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的调查研究、服务对接和跟踪成效。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推动解决农村抵押品有效流转变现难题,提高涉农主体融资能力。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抵押融资;支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生猪等活体禽畜抵押贷款以及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解决“三农”主体增信不足问题。四是加强银企对接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化解融资难问题。五是支持保险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创新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并适时扩大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实现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升级,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联动,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五、广泛开展试点,创造资本下乡条件
一是大力推动电商进农村 。以我省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为引领,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促进工商资本下乡的助推作用。支持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在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的同时,拓展农产品上行销售渠道,助推工商资本下乡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商仓储配送体系,推动电商物流企业在数字化的基础上进行配送业务、路径和节点的优化,降低物流企业运作成本,提升配送效率。 二是推动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建设。 培育和支持一批龙头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建设与当地人口结构、居民消费水平和方式相应适应的乡镇商贸服务中心,鼓励连锁化经营,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充分兼顾农民、老年人需要,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相结合。在保障大众餐饮、便利店、维修、理发、生鲜菜店等基本服务基础上,因地制宜拓宽家政、洗浴、托幼、老人看护、代收代缴、活动室等功能。鼓励采取统一经营管理方式,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商经营、统一运营,保障服务水平。 三是推动商贸小镇建设。 鼓励有实力的特色商贸小镇投资运营商,围绕玉石、袜业、服装、皮草、玛瑙、箱包、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新供应链,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高端要素集聚,建设一批商贸特征鲜明、产业优势明显、业态结构合理、体制机制灵活的特色商贸小镇,带动工商资本下乡。挖掘民族村落、古村古镇资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认养农业、农家乐、渔家乐、民宿等项目,促进传统乡村小镇向特色多业态商贸小镇转型。
近年来,为促进资本下乡工作顺利开展,简化办事程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一是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2019年省政府印发辽政发〔2019〕16号文件,再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许可事项101项,向沈抚新区行政赋权169项。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0〕17号),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1005项。其中取消109项,下放720项,调整管理方式176项。另外,承接国家下放及新的法律法规设定增加14项。二是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制定省(中)直部门25项、各市35项工作任务和12个维度考核指标,制定9项技术对接标准,推动省级69个、各市136个自建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截止目前,做为试点地区的铁岭调兵山市,梳理了涵盖10 家行政单位,138 项政务事项的驿站事项清单,业务受理账号配置完毕,电子政务外网铺设已经实现全覆盖并投入使用,全域55 处驿站点位中的重点点位标准化建设基本就绪。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辽事通APP延伸,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自助终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终端办”,为工商资本下乡便利化创造条件。
进一步完善乡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组织编制《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规划》中提出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依托农业农村资源禀赋,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接二连三”,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完善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储运等设施布局,推进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构建、实现农村产销对接。结合田园综合体等新型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打造辽宁地域文化特色、四季田园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品牌。鼓励农业生活空间与产业空间复合利用,鼓励有效整合、盘活农村零星存量土地,保障产业落地。
六、开展技能培训,培育农村专业人才
2019年,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辽人社发〔2019〕11号),明确“围绕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并提供培训项目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202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9号),再次明确“对扶贫部门组织的贫困村(含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相关政策落地生效,持续加强农村人才培养,为工商资本下乡提供支撑。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