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第1205046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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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22〕72号

徐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以《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建设发展和数字辽宁部署要求,规划全省智慧农业发展,加快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实施统筹一盘棋,加强统筹推进、协同共享,务实高效,引导要素资源的合理分配。

  一、积极加快推进现有数据资源共享

  建立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共享数据的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数字农业示范应用,开展全国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省内2家农业企业最被确定为全国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开展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2020年,凌源市被国家确认为数字农业设施蔬菜示范基地。2021年,储备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储备项目7个。深入开展智慧农业规划和项目谋划工作,编制完成《辽宁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辽宁省智慧农业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要求上报省智慧农业中心建设方案,力争使项目尽早通过上级部门审批立项。

  二、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加快系统资源整合

  开发建设“合合通”平台—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辽宁供销服务三农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推进传统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信息化改造,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合合通”平台利用云端共享、互联网技术,有效联通农户、市民、政府之间的三方数据链,为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开辟全新渠道。汇聚多方优势资源,搭载智能多元的城乡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对农业生产、加工、物流、仓储和销售进行全过程数据整合分析,并提供可视化、动态化服务,细分土地托管、为农服务、农产品上行、日用品下行、供销云链和供销蛋业六大业务模块,充分满足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多种服务需求,即时汇总农产品市场价格数据,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提供大数据支撑。联结四级供销网络,构建了纵深贯通的全链条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平台依托自身数据中心,共同构建的运营总部、县级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屯服务点的四级农村电商体系紧密衔接起来,有效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直连农业生产基地,形成了直达末梢的农事生产服务支撑。开发农业生产溯源板块,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为食品安全提供大数据支撑,让区域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有保障。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打造高效便捷的电商终端平台系统。通过技术迭代升级,创建全智能销售终端平台,推动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走出辽沈、走向国内国际大市场。

  三、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融合发展

  紧抓数字化、信息化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综合改革,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是助力我省数字乡村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全省农业大数据平台规划设计。建设省级智慧农业云平台和省级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构建全省智慧农业“一张图”。建设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应用。创建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打造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智慧农业应用企业。强化农业信息服务手段。统筹合理布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进一步提升12316金农热线服务水平,发挥新媒体联盟传播效率。让城乡居民能够通过大数据平台享受到更加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为“城乡一体化”与“乡村振兴”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下一步,我省将构建覆盖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省级智慧农业云平台,作为全省智慧农业统一服务门户,实现一次建设,省市县三级共享通用。整合全省农业农村厅既存数据信息资源,构建省级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存储核心业务数据,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数据共享交汇、运算分析等,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农业农村数据汇聚枢纽,构建全省智慧农业“一张图”。建设集远程监测、预警、会商、调度于一体的全国一流高标准智慧农业决策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将农业大数据资源与GIS及卫星遥感相结合,依托全省智慧农业一张图,创建“图说三农、以图管农,一图统揽”的决策管理模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