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实现美丽乡村提质升级(第1205028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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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22〕67号

焦明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现美丽乡村提质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省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快补上弱项短板,成立了“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和5个专项方案等系列文件,整合资源和资金要素,集中向省级、市级美丽示范村投入。2022年3月25日,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委农领发〔2022〕2号),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今年以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出台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3月25日,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委农领发〔2022〕2号),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包片责任制。组织各地建立了县领导包片、镇领导包村责任体系,包保区域出问题,区域责任人要负责任、抓整改。

  (三)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创建。按照县乡申报、市级审核的原则,逐级遴选了2022年美丽宜居村1119个,并将名单发至省直相关部门,统筹项目资金集中支持美丽宜居村建设。

  (四)持续推进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按照《辽宁省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指导意见》(辽人居办发〔2021〕1号)要求,继续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印发了《关于全省农村改厕问题排查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的通报》,召开全省农村改厕问题查摆分析座谈会,深入查摆农村厕所革命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部署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核查整改。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共核查涉及农村改厕、农村垃圾处置、农村污水治理等问题线索36条,全面组织各地及时整改。

  (六)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印发了《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以“三清一改”为重点,集中开展村屯内部环境整治提升、庭院内部环境整治提升、村屯周边环境提升行动、农村厕所管护提升、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提升、村庄保洁抓落实等6个专项行动。

  (七)建立全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组织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摸底调查,研发了摸底调查APP,全面摸清水电路气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户厕等基础设施现状和建设需求,并针对性地开展补短板建设。

  (八)编制出台我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会同省(中)直43家单位编制我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拟提出12项重点工程任务,并统筹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推进工程建设。

  (九)谋划我省乡村建设项目。组织省直21家有关单位召开协调会,研究包装我省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十四五期间将针对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一是健全机制,明确目标。发挥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监督作用,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监管体系,夯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度,推动各地于2022年上半年前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量化工作目标,以县为单元,科学合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模式。

  二是分类减量,示范引领。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循环和自然利用空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打造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形成可复制样板经验,全省推广。

  三是完善设施,补齐短板。推进全省各地以自然村(村民小组)全覆盖的要求,统筹分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补齐终端处理短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符合地区实际的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自然村(村民小组)有收集点(站)、乡镇有转运能力、县城有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是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全民推广使用“辽宁垃圾随手拍”手机APP,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发动群众监督,自下而上倒逼农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治理,利用系统实时排名,定期通报结果。每季度自上而下对村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情况进行暗访,通报并督促各地整改。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是分类编制改厕方案。坚持质量优先,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情况摸底和问题排查,摸清摸实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建设和使用现状,查准查透存在问题,深入了解农民群众改厕意愿和需求。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年度计划、技术规范、施工要求、验收程序、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等事项,鼓励以村为单位开展改厕,引导农户结合新建房屋等自主改厕。重点推进美丽宜居村、旅游村、城郊村、中心村户厕改造。对基层组织能力强、农民群众意愿高、后续管护有保障以及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治理的村庄优先推进。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不列入改造计划。对空心村、拟搬迁村等,可通过建设公共厕所解决农民卫生如厕需求。

  二是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原则上卫生厕所进院入户、一户一厕,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供水充足稳定的地区,优先改造水冲厕所,重点推行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干旱寒冷、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做好农村改厕技术模式探索,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改厕难度较大的地区和乡村景区,以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鼓励采用生态环保、成本可控、简单维护甚至免处理的成熟技术模式,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

  三是实施全程质量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确定农村改厕选材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对每一批次产品设备进行现场抽样送检,由专门机构进行检测。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打击质量低劣产品。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格施工前培训,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施工队伍、自建人员进行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施工建设,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严把工程监理关,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开展改厕的行政村设立3名村民监督员,对施工进行全程监督。健全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制定农村厕所建设验收、管理管护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四是提升粪污治理水平。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分散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的方式处理厕所粪污,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厕所粪污,新建或改造户厕就近就便接入污水管网与生活杂排水统一收集处理,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实施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的村庄要规范开展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分散处理围绕农牧循环、综合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结合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科学有效、经济适用的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处理厕所粪污。引导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粪污处理场(中心)在合理半径内相衔接,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实现无害化处理后的粪肥就近利用还田。

  (三)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一是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健全完善“行政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深入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创建美丽家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 “四议一审两公开” 决策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广泛推行村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决策听证会等协商活动,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组织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全面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有序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发挥新乡贤文化作用,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继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和鼓励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捐资捐物、结对帮扶。

  二是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将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机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农民树立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观念,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加强对青少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意识的培养,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三是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村制定和修订完善简介明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把村民培养成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指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全面推行农户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边界,村民对责任区清洁卫生、花草树木和人行过道管护实行包保,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用活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美丽庭院、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道德银行等活动,用环境整治积分、道德评级等兑换不同层次的荣誉或不同价值的实物,进一步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全面推广“辽宁垃圾随手拍”APP,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调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主动性。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强化畜禽散养环境管理,引导养殖户规范处理畜禽粪污,避免污染周边环境。通过巾帼志愿者宣讲等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使用卫生厕所、垃圾减量等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集中开展村庄清洁春季和秋季战役,设立村庄清洁日,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农户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村庄环境脏乱差,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农村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员、退役军人等。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基本实现行政村保洁制度全覆盖,原则上每400人配备1名村庄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监督管理。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逐步探索建立财政保障、村集体补贴、农户合理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相结合的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资金投入机制,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创建农户付费机制试点县,按户或按人口数适当收取户厕粪污清掏、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费,省级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试点效果显著的地区予以支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包片责任制,确立县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责任体系,明确包保内容,报送责任台账。建立县乡村三级干部包保交通干道、沟塘卫生责任制,对辖区内高铁、铁路、高速、国省县乡道等交通干道和排灌沟渠沿线的环境卫生实行包保。建立村“两委”班子包保村庄环境责任制,将村庄环境评比排名作为各市对村“两委”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奖优罚劣,切实发挥村“两委”班子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作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