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农用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处理能力(第1205029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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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22〕71号

李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用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处理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我省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探索建立回收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农用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2020年,我省在丹东市东港市开展先行试点,探索创新适合我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机制与模式,完成全市214个行政村的回收工作,回收废弃物48.9吨;2021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沈阳市辽中区、丹东市东港市、铁岭市昌图县、朝阳市喀左县、盘锦市大洼区5个县(市、区),进一步探索建立回收处理体系,试点了乡村回收、专业化服务组织回收等多种形式。沈阳、大连、盘锦等市也积极开展回收处理工作,在辖区内启动回收处理试点。2022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抚顺、本溪、锦州、葫芦岛4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合理布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二)加强回收处理宣传培训。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等农用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宣传和教育,指导农药使用者采取清洗利用等方式减少包装物中残留农药,鼓励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增强了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盘锦大洼、抚顺新宾等地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积极倡导农村居民自觉行动,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培训,解读管理办法、督促贯彻落实,累计培训239班次,培训人员1.4万余人。

  (三)加强危险废弃管理。一是深化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组织企业应报尽报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尽可能将所有危险废物纳入管理,减少 “体外循环”;二是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了固体废物“互联网+”管理系统,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过程的监督,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严格规范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行为,有效提升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以来,省财政预算累计安排资金880万元,支持在部分地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探索合理模式,推动全省开展农用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同时,省财政预算筹措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等农用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内容,根据省对各地区考核结果等因素分配下达资金,由各地区统筹用于包括农用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支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农用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中的引导作用,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将废弃物处理等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予以支持。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推动制定《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立完善我省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鉴别、集中收集贮存等管理体系;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尽快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加快推动我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基本杜绝农药包装废弃物乱扔乱弃现象;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农业生态保护和绿色生产,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模式,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工作。四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各地区做好地膜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工作,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3日